有一宗待建商品住宅的用地需进行地价评估,你认为可以优先选用哪四种估价方法?并简述理由。

有一宗待建商品住宅的用地需进行地价评估,你认为可以优先选用哪四种估价方法?并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

对于待建商品住宅的用地进行地价评估时,可以优先选用:

(1)基准地价修正法;(2)市场比较法;(3)假设开发法;(4)成本估价法。其理由分别简述如下:

(1)基准地价修正法。

基准地价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不同土地区位(级别)内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标定地价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下,能代表不同区位(级别)、不同用途地价水平的标志性宗地的价格。基准地价是反映地价总体变化趋势和各级、各类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标定地价是出让、转让同类宗地价格的参考价格。现宗地用途已规定为商品住宅用地,所以可以在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基础上,结合用途、估价时点进行修正,得出宗地价格。

(2)市场比较法。

在求取待建商品住宅用地的价格时,将宗地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宗地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宗地的已知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宗地的价格。

(3)假设开发法。

在求取待建商品住宅用地价格时,将宗地的预期开发价值减去其正常的开发及销售费用、利息、税费及利润,来确定宗地的价格。

(4)成本估价法。

在求取待建商品住宅用地的价格时,以开发宗地所需耗费的各项必要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正常的利润和应纳税再来确定待估宗地的价格。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