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工部工程做法中规定大木建筑斗口分为几等()

清代工部工程做法中规定大木建筑斗口分为几等()

八等

九等

十一等

十三等

正确答案:十一等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