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不能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主办企业?

哪些企业不能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主办企业?

A.A类

B.B类(正确答案)

C.C类(正确答案)

D.关注企业

答案解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第三十四条,已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主办企业被列为B类的,所在地外汇局将通知跨国公司变更主办企业。第三十五条,已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的主办企业被列为C类的,所在地外汇局将通知跨国公司变更主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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