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2斤肉干少了快一半!卖家该赔偿多少?(网购多肉干土上盆)

□顶端新闻·大河报记者龚旭

本报讯3月12日,记者就接到一起投诉:消费者欧阳女士于1月17日,在淘宝平台一家店名为“西藏草原牧业”的店铺购买了2斤牦牛肉干,当时商品宣传是“买一斤送一斤”,商品价格是59.8元,但是收到货后发现量很少,称重4包只有600g,折合每袋125g,但包装上印的重量是每袋250g。

欧阳女士随即联系卖家,而卖家则解释:装错了,并提出赔偿18元。对此,欧阳女士不同意卖家提出的要求,认为卖家是欺诈行为,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三倍赔偿,“该店铺销售的全部商品仅有两种商品,并没有150g规格的,不存在装错内袋的可能。”欧阳女士说。

对于消费者的要求,商家回复欧阳女士:“快去投诉”。

对此,欧阳女士投诉到12315。成都12315给出的反馈是:根据商家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和联系方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无法和商家取得联系

对于消费者的投诉,记者也联系了卖家,对于重量不足的情况,卖家最初解释为分装出现问题或者是运输过程中遗漏。当记者质疑为何会把150g的商品装到250g的袋子里,且在密封状态下,为何会出现遗漏的问题时,卖家表示“有时候设备会出点小纰漏,愿意全额退款”,且告诉记者,有几个人都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对于显示经营异常的问题,对此卖家解释说是因为经营地址迁移,由于疫情没有更新营业执照,导致12315联系不到商家。

对此记者联系了淘宝,淘宝给出的回复是,已经对店铺进行了处罚,但是否属于欺诈,需要有执法机关进行判定,消费者可以到法院起诉来判定,现在只能给消费者进行全额退款,并不能按3倍赔偿。

对于商家的行为,记者也咨询了京师律师事务所张要璐律师。张要璐认为:缺的不是一两二两,而是近一斤,缺斤少两并且卖家已经承认,不管存在是否主观意愿,都属于欺诈行为,可以按照消法第五十五条处理,如果消费者不满意的话,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淘宝提出的让消费者自行判定的说法,张律师认为,按照常理可确认这就是欺诈,淘宝说是否构成欺诈系推诿,如果每次消费者投诉都要行政机关甚至法院判定,则要大大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对于商家提出的全额退款的解决方式,欧阳女士并不接受,并表示要继续向市场监管局投诉,给自己公正的解决方案。

作者:龚旭

来源: 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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