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本月底将完成「性平三法」修正,焦点放在权势性骚,正值修法前夕,监察院6日通过监察委员叶大华、王美玉所提,对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委谢晓星涉职场霸凌及性骚扰弹劾案;查案监委17日公开说明弹劾谢晓星的4大理由,分别为工作职场霸凌、性别歧视、敌意环境性别骚扰及防疫规定,全案移送惩戒法院审理。
谢晓星案自去年10月4月报导揭露后,谢自请调查,行政院随即组专案小组调查,事隔3日,监察委员叶大华、王美玉申请自动调查,1月11日行政院调查报告出炉,并将其免职;监察院今日也公开说明弹劾案由与相关细节。
叶大华指出,弹劾谢晓星的4大理由分别为工作职场霸凌、性别歧视、敌意环境性别骚扰及防疫规定。首先是职场霸凌,谢晓星身为原能会最高主管,固然有业务分配与监督的权限,但依法不能滥用,据证据显示,谢晓星多次在公开场合斥责、贬抑部属,情绪失控,造成同仁身心压力及人格权受损。
第二,性别歧视:谢晓星自2016年入阁以来,历来进用祕书多达8位,多数为一定身高的女性担任祕书,谢晓星在面试时询问求职者的星座、血型以及婚育规划。此外,谢晓星还要求某部门的女性同仁,在请假前必须当面跟他报告,至于男性同仁则传讯息告知即可,基于性别而差别待遇,明显与就服法、性工法规定不符。
第三,言行不检、敌意环境:证据显示,谢晓星盯视、上下打量女性部属,甚至逾越社会生活与公务需要,靠女性部属过近;谢盯视、上下打量女性,以及对女性部属穿着打扮品头论足说「好像少女」、「最美丽的风景」等言行,造成女性部属感到噁心或反感。
第四,疫情期间与办公室祕书用餐,违反防疫规定:虽然谢晓星辩称有隔板,祕书也没有反对,但三级警戒期间身为机关最高首长竟带头违反防疫规定(室内不得5人社交、聚会)。尤其祕书惧于他是最高主管且经常暴怒,不敢拒绝中午共餐。
叶大华、王美玉表示,谢身为原能会主任委员,负责我国核能安全管制、辐射防护与核能应用安全等,本应以最高标準自我要求,却成为我国内阁阁员因涉权势性骚去职第一人。监院考量谢晓星与部属(含求职者)间为长官部属(雇主与员工)关係,除公务外,素无私交,基于相关人员证词一致性,及部属受害经过明确,认为谢晓星违反就服法、性工法及CEDAW公约,情节重大,因此一致通过弹劾。
监察院调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前主委谢晓星涉职场霸凌及性骚扰案,通过监委叶大华、王美玉委员所提的弹劾及纠正案,调查报告并建请行政院速修性平三法完备相关权势性骚法制。提案监委将于17日上午9点45分,召开记者会说明。
前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主委谢晓星因涉职场霸凌及性骚扰,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日前无异议通过谢晓星弹劾案和调查报告。查案监委17日指出,原能会因调查时「球员兼裁判」,未依规定调查并对受害者提供协助、态度消极,因此纠正原能会,并促行政院速修性平三法完备相关权势性骚法制。
查案监委王美玉、叶大华指出,当机关首长(雇主)本身就是性骚的行为人时,由雇主自行调查,显有「球员兼裁判」疑虑,为此,保训会早在2016年就发现此问题,提醒各机关要修法。但原能会只针对所属机关的首长进行修正,仍然保留原能会性骚申诉调查办法中,将主任委员排除在外的「独特」规定。除原能会外,没有其他部会有这种规定。直到行政院调查完毕,原能会于2023年3月方删除该独特规定。
查案监委说,当媒体大肆报导本案后,原能会虽增设监视器、张贴申诉专线等,但始终以「没有人申诉」为由,未启动《性工法》第13条第2项雇主知悉职场性骚扰事件时应採取「立即有效的纠正及补救措施」。然而,立即补救措施本不以正式提出申诉、不以性骚扰成立为前提,不论民间企业或政府机关皆然,然原能会人事及一级主管却坚称「因无人申诉」故未依规定对本案进行调查并对受骚扰者提供协助,显见对性工法认知偏误、态度消极,故纠正原能会。
此外,查案监委指出,经调查发现,原能会国会组某主任因眼疾开刀,复职后却曾被谢晓星厉声责骂其外型影响机关形象,另自2021年8月24日至年底,全年居家办公时间长达1年4个月,连该会的主管共识营,都没被邀请参加。原能会以居家办公取代病假,显然违反防疫居家办公规定涉有违失,一併纠正原能会。
查案监委说,除个案纠错外,调查报告另请行政院检讨改善;首先,鑒于职场性骚扰事件经常发生在权力差距的当事人间,被害人往往选择隐忍或不敢申诉,甚至被迫离开职场,产生创伤后压力症候群(PTSD)等,而加害人却于事件曝光后随即消声匿迹或退休;又相较于民间企业未落实立即有效补正措施将面临罚责,政府机关则无,使政府机关面对性平事件态度容易消极怠惰以对,更造成被害人噤声。
监察委员提到,本案更凸显了机关首长(含政务人员)欠缺相关性别平权与人权意识,时值#MeToo浪潮,民间团体与立法委员均倡议修法,行政院亦宣誓于近期完成性平三法修法,故请行政院会同相关部会重新检视申诉管道、调查处理及辅导教育等机制,落实人权维护。
查案监委说,当机关首长成为职场霸凌的行为人时,同样存在由哪个单位调查及调查结果可否信赖的问题,在原能会国会组主任长期居家办公部分,虽无出于谢晓星刻意冷落、孤立的职场霸凌事证,但已呈现目前法规规範不周,亦有赖行政院召集相关部会进行修正。
查案监委指出,台湾近年性别平等在国际评比上固然缔造多项第一,但本案恰巧再次提醒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不论是职场霸凌或是性别歧视、骚扰的被害人,若非媒体爆料,既有机制使被害人在无支持或后援下,必须独自面对来自内心的羞耻或自责,以及外在可能的闲言闲语或权势压力下噤声。
查案监委说,这是为什么近期各界被害人,接连挺身揭发性骚扰时,社会大众多半称许如此勇气,并谴责失当的言行,更加映证人权没有领域或职位的分别,为普世价值。期盼政府与民间企业重新检视组织性平文化,配合法规修正,如再有撼事发生,被害人也无需独自面对在揭弊与失去工作的恐惧中,必须就这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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