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风水术又流行起来。风水先生不足论,在一些学者的言论和论著中,也把风水说成是建筑选址的“环境科学”,比如要依山傍水,背风向阳之类。笔者经过对历史文献的考察,发现这完全是一种误解。兹将结果发表,供有关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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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风水术不是孔孟老庄及其以前的传统
据《周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这时候,自然也无所谓选择葬地,更没有死者可以荫庇生者的说法。“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系辞下》),自然也就有了葬地。但是据历史上的有关考察和我们现在所掌握的文献,直到秦汉时代之前,人们聚族而居,也聚族而葬。没有因为吉凶祸福而选择葬地的事,也没有葬地可以关系生者吉凶祸福的思想。
关于选择葬地的第一例记载,当是《孝经·丧亲章》:
卜其宅兆而安措之。
据后世的注解,这里说的“宅”,指的就是墓穴;“兆”,就是墓地的范围。不过这样的葬地选择,也只是为了死者的安宁,不是为了生者的祸福。而且“卜其宅兆”,和其他占卜事件一样,不过是每逢大事就要占卜的惯例,还未能成为一项独立的占卜项目。
《孝经》据说是孔子所传,曾参所记。然而据朱熹等学者考察,则此书更可能是后人编纂的。
因此,风水术不是孔孟老庄时代的传统。
二、袁安为父选择葬地的事不可靠
两汉之际,有个叫袁安的人曾经做过宰相一级的官。据《后汉书·袁安传》说,他父亲死的时候,母亲曾要他选择葬地。他在路上碰见了三个书生,书生指着一个地方给他看,说,埋在这里,死者的后人就可以世代做高官。这三个书生说完就不见了,而袁家也果然世代都有高官。
那三个书生,显然是神祇。袁安是否果有此事,颇多疑问。假如两汉之际就有这样的方法,则一定会先用于皇家墓地的选择。然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的坟墓,在黄河故道。后来的皇帝,也不见有为后代的隆盛而选择墓地的记载。
倒是东汉、三国之际,曹操、诸葛亮等都遗嘱薄葬,其葬地的选择也仅仅是要“因高为基,不封不树”,而且要“居瘠薄之地”。“因高为基”的原因,也只是和东汉一样,沿用古制,便于功臣陪陵,葬地吉凶,完全没有提及。《后汉书》是南朝刘宋范晔所作,距东汉初已近五百年,当时《葬书》流行,很可能是后人为了宣传《葬书》的可信,又因为袁家世代都有高官,所以制造了这样的传言,被范氏采入本传。
三、唐代及其以前选择住宅和葬地的理论不是风水术
大约魏晋南北朝时代,为趋吉避凶的目的而选择住宅和葬地的事已经非常普遍。所以到唐代初年,唐太宗让吕才整理“葬书”和“宅经”,吕氏所见的“葬书”类书籍已经有一百二十种之多。其中“宅经”趋吉避凶的理论,基本上是由五行说派生出来的五姓五音说: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以宫室,盖取诸大壮”。迨于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宅”,此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至于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征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吕才《叙宅经》)
这就是说, “卜宅”之事,是商周之际才出现的,仅是为建都、建城选址而进行的占卜巫术。而且是大事须卜的常例,不是专为建筑选址而设,也与一般民居无关。至于将姓氏按宫商角徴羽五音分成五类来决定住宅吉凶,大约出于唐代以前,汉代以后。据吕才说,这样的理论,是一本叫做《堪舆经》的书所提供的:
唯《堪舆经》黄帝对于天老,乃有五姓之言。(同上)
不过在吕才看来,黄帝时代不过只有姬、姜等数姓,后代姓氏才开始增多,许多不同的姓氏都是某一姓所派生而来,难以按五音分类:
非宫商角徴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吕才《叙宅经》)
四、堪舆术也不是风水术
其中所提到的堪舆术,首次出现于汉武帝时代。据褚少孙为《史记·日者列传》所补写的内容,则堪舆乃是当时诸种占术之一。《汉书·艺文志》有“《堪輿金匱》十四巻”,被放入“五行家”一栏,也被认为是诸多占卜术之一。
《 汉书·艺文志》有形法六家,其中之一是“《宮宅地形》二十卷”,其他是相人、相畜的相术。在《汉书》的作者看来,这种相地术和相人术都是凭外表形象决定吉凶的巫术,所以把它们放在了一起,并加以说明道:
形法者,大举九州之势,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征其声。非有鬼神,数自然也。然形与气相首尾,亦有有其形而无其气,有其气而无其形。此精微之独异也。
这说明汉代就有了求其“吉凶”而创立的选择住宅的专门巫术,依王充《论衡》,这种巫术的基本理论是:
(图宅术)以六甲之名数而第之。第定名立,宫商殊别。宅有五音,姓有五声。宅不宜其姓,姓与宅相贼,则疾病死亡,犯罪遇祸。(《论衡·诘术篇》)
其理论基础,和《汉书·艺文志》所说“律有长短,各征其声”大体一致。王充还提到,依据这种“图宅术”,则“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即姓为商声的人家,住宅门不能朝南;姓为徵声的人家,住宅门不宜向北。这样的一套巫术,似乎与堪舆术无关。
北魏时,有殷绍向朝廷献《四序堪舆表》,“专说天地阴阳之本”,其具体内容是:
其第一孟序九卷八十一章说阴阳配合之原,第二仲序九卷八十一章解四时气王休杀吉凶,第三叔序九卷八十一章明日月辰宿交会相生为表里,第四季序九卷八十一章具释六甲刑祸福德。(《魏书》卷91)
这里所说堪舆术,似乎也与住宅或葬地选址无关。
大约由于《堪舆经》也讲按五音给姓氏分类的理论,使堪舆术和卜宅吉凶的巫术联系起来,后代也就往往把卜宅吉凶的巫术,也包括占葬地吉凶的巫术,也叫做“堪舆术”。但是堪舆术也不是风水术,因为它的基本理论与风水术相差甚远。
五、风水术是宋代才出现的、专为葬地吉凶而出现的巫术
据吕才所说,当时的葬书,一是要选择埋葬“年月便利”,二是要选择“墓田逺近”,并且和“宅经”一样,是依“五姓便利”。在吕才看来,这不过是“巫者利其货贿”。大约这种宅经、葬书理论遭到了吕才的批判,不时兴了,所以到了宋代,出现了风水术。
风水术的根据,在署名郭璞的《葬书》。其中说道:
葬者,乘生气也。五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
经曰,气感而应,鬼福及人。是以铜山西崩,灵钟东应。木华于春,栗芽于室。
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入骨,以荫所生之法也。丘垄之骨,冈阜之支,气之所随。经曰,气乗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经曰,外气横形,内气止生。盖言此也。
郭璞像(图片来源 :baidu.com)
这是风水术的基本理论,其核心部分,乃是“气感而应,鬼福及人”。其理论基础,是汉代形成的“天人感应”说。作者据此认为,葬地的气可以入于死者的骨中:“反气入骨”,然后由于“气感而应”的结果,荫庇和保佑他的后人。
要看某地是否有这样的气,不是看该地是否依山傍水,背风向阳,风水术说的不是这样的、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的风水,而是那能否吹散入于死者骨骼的荫庇后人的吉气的风,是能否止住入于死者骨骼荫庇后人的吉气的水。要背这样的风,傍这样的水,需要的不是一般的背山面水之类的地形,而是要能够成为青龙、白虎之类形状的地形:
夫葬以左为青龙,右为白虎,前为朱雀,后为玄武。玄武垂头,朱雀翔舞,青龙蜿蜒,白虎驯俯。形势反此,法当破死。(《葬书》)
此外还有所谓仰刀、卧剑,覆舟、横几,燕巢、灰囊等等形状,其优劣好坏,就看它是不是能够聚得“吉气”。
《葬书》署名“郭璞”,据《四库提要》考证,则此书出于宋代。而我们在唐及其以前的文献中,也的确没有发现与选择葬地吉凶有关的“风水”概念。因此,《四库提要》的考证是可靠的。
六、风水术“全无义理”
风水术刚刚出世,就遭到当时思想家张载、程颐的批评,认为这种说法“全无义理”。
从宋代开始,反对葬地决定吉凶、反对风水术的人们,有著名的儒者司马光,南宋则有真德秀,明代的开国儒臣宋濂以及他的弟子方孝孺,明朝中叶的王廷相以及清初的儒者徐乾学等,都曾著文,明确反对风水术。认为这是一种骗人的巫术,不合圣人的教导。风水术在传统文化中,一直是不入主流的边缘巫术文化。
到了清代,起初在顺治皇帝的“圣训”中,曾批判风水说的诞妄。康熙皇帝的“圣训”,还认为相信风水的只是“内地愚人”。乾隆时代的“圣训”“上谕”,才正式承认了风水术,影响所及,直到近代。
七、环境科学与风水无关
住宅要选择合适的地址,不仅是初期人类就知道的常识,也是动物就有的本能。只是随着时代的变迁,选择的标准也在变化罢了。农村现在可能还讲究背风向阳,但依山傍水就未必讲究。至于城市,现在则挑选市区、市郊,上班远近等等。这样的环境选择,与风水术无关,而署名“郭璞”的《葬书》中的风水术,也与这样的选址无关。把环境的选择说成是风水术,误国误民,不过是现代的“巫者利其货贿”而已。
葬地也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地址,以便死者安宁,生者安心,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要求。其选择的标准,也不断变化。这样的选择,也与风水术无关。风水术对葬地的选择,不是这样的目的。
结论:风水术是宋代才兴起的、以“气感而应,鬼福及人”为特定内涵的巫术,不是一般的选择住宅和葬地吉凶的巫术,更与建筑方面的环境科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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