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号牌还未过期,但金属号牌已拿到手,金属号牌挂还是不挂?日前,一名男子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了未悬挂金属号牌,结果被交警查到,依法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一次被记满12分。
7月16日10时8分许,公安宝坻分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开元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治理行动时,注意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小客车。虽然该车前挡风玻璃处放置着一张临时号牌,但经进一步核查发现,当时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向车主核发了金属号牌。驾驶人杨某解释说,这是他刚购买的二手车,临时号牌还未过期。面对交警的进一步询问,杨某终于承认,他确实已经拿到了金属号牌,想着临时号牌还能再用几天,担心驾车违法会被电子警察摄录,就没悬挂金属号牌,仍然侥幸使用临时号牌。宝坻交警表示,杨某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悬挂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当场对其做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对其驾驶证一次记满12分,收缴临时号牌,并现场监督杨某安装好了金属号牌。
临时号牌背面明确印有“领取金属材料号牌后未交回临时行驶车号牌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第二日失效”的字样。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由公安部颁布的新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8)中,对上述内容有着明确规定。因此,虽然杨某所驾车辆的临时号牌没有过期,但在收到机动车号牌后,必须悬挂金属机动车号牌,不得再使用临时号牌。
机动车号牌就像是公民的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合法性,是机动车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有利于监督督促驾驶人遵法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机动车号牌也是案件侦破的重要线索,有利于尽快查找到肇事者,维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广大车主和驾驶人应自觉遵守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切勿在号牌上动歪脑筋。
(焦轩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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