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贤民 雩都故事会
于都传统文化之 民间传统禁忌(四)
六、于都传统丧葬禁忌
忌死者逢农历初一、十一、二十一辞世。死后七天逢七之日叫“撞死”,民间认为丧家会闹“风煞”。是日,家人和共屋的邻居要一早离家出外“避煞”,午后才能回来。
忌身死异地者尸体进入“厅厦”,只能停尸于屋檐下,或在在屋外搭棚治丧,民间认为“冷尸入屋败到笃(底)”。未成年者夭折身亡,尸体棺柩忌入祠堂。
家人去世,只能说“老了嘞”、“过身嘞”、“归仙嘞”、“百年归家嘞”等,忌讳直接说“死了嘞”。
儿孙到死者外家报丧下跪时,忌外家人扶起;外家吊丧完毕回去时,忌回头跟送行的人打招呼。
居丧期间忌穿红戴绿。
忌讳直接说“棺材”,要改说成“寿材”、“寿长”等。
举丧后七七四十九天,孝子不得理发、修面,谓之“养孝”。
祭拜祖先忌用不带皮的肉、去掉鳞的鱼作为祭品,否则对祖先不恭、不孝。
行人忌讳看见、遭遇出殡的队伍,认为很晦气;如来不及躲避,可多次拍打自己的衣帽破解。
送葬者忌讳回头;葬礼完毕,忌从原路回家,必须绕路,否则有再举丧的不祥之兆。
忌适逢八十一岁死去,因为“九九”意味着数的尽头,预示子孙后代将会走下坡路;可将算盘拆散扔到窗外加以破解。
忌寡妇、产妇参加葬礼。
葬期忌以下“重葬日”:正月甲日,二月乙日,三月戊日,四月丙日,五月丁日,六月己日,七月庚日,八月辛日,九月戌日,十月壬日,十一月癸日,十二月己日。
忌婴幼儿亲眼目睹葬礼、上坟,俗传婴幼儿天灵盖尚未闭合,容易被阴气侵扰而得病。
七、于都传统起居禁忌
建新宅宜坐北向南(顺势),忌坐南向北(逆势),俗云“坐北向南,冇食都更轻闲”。
做屋不宜建在塔冢、寺庙、祠社等旧址地,是以求神佑、避鬼祟、图清静、人丁兴旺等。
建房破土动工必择吉日,忌冲犯太岁,尤其忌讳太岁头上动土。忌五月盖新房,俗传五月起新居会使得家人变“光头”(秃头)。
忌讳他家的房子、院墙高于自家,否则就有挡、压自家的“风水”、“财气”、“运气”之嫌。过去,邻里经常发生纠纷,甚至结下世仇,大抵就是因为“风水被挡”的缘故。
忌将厕所建在住宅上首边(左边),不吉利,晦气重。
俗以为各家房屋二门直接相对,双方均不吉利,认为“门户相对,必有一进一退”;尤以门小者更遭其害,谓之“大口吃小口”。
忌建房工匠、师傅在屋宇内暗藏“祟物”(诸如草人、纸人、木偶、头发、兽骨等等之类),据说若上面写上主家姓名、生辰等,或者有意按照一定方位、方式放置,则有损这家家运,甚至连遭横祸,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此乃巫术迷信观念的遗存。
忌房屋大门对街口、巷口、山坑山谷、桥梁、寺庙等,万一无法避免,则要在墙上钉一块画有虎头形像的木牌,上书“泰山石敢当”或“泰山镇邪”等字,以作破解。
灶门忌对着水流来方向和水井,否则叫“逆水灶”,因为水克火,不利家人。
做屋忌说上梁,于都客家方言中“上、丧”谐间,忌讳,故“上梁”称“升梁”。
忌睡觉时头朝窗户和门户。卧室内忌放置扫把,恐招来“扫把星”作祟。忌讳头枕窗台、门槛,否则容易遭来野鬼按住他的头,令人发病、癫痫。床的方向忌与房梁平行,谓之“驮梁”,据说会导致贫穷、凶厄。
忌双脚踩踏灶台或坐在灶台上。忌将吃剩下的食物、骨头等扔进灶膛里。
小年日(腊月二十四)之后,不宜在墙上打钉子,否则有“损丁”凶兆。
忌夜晚梳头、剪指甲、修脚趾,俗传“暗晡”(晚上)梳头会手气差,修剪指甲则令兄弟不和。
忌在路上捡到金银、钞票,可能因此而生病破财。于都民间俗称二次葬为“捡金”,故有所忌讳。
成年男子如在屋外撒尿,一定要到墙角、墙根地方,因为这些场所,神明是不会去的,否则就是大不敬。野外撒尿还有方向忌讳,“早不冲东,晚不冲西;春不冲东,夏不冲南,秋不冲西,冬不冲北”。忌直冲水道孔撒尿,俗传水道孔是“龙口”。忌对着古树、旗杆、大门、烟囱等处撒尿,容易冲犯社公、门神、火神等。
每年夏日初次挂起蚊帐时,忌喧闹和说话。大人挂蚊帐时,往往将孩子驱出屋外,然后默默挂起来。此忌缘于小孩说话声如蚊叫,又怕童言无忌,说出一些不吉利的话来。
忌每天起床后不收帐、不叠被,认为这样会致使家道慢慢衰落。
八、于都传统数字禁忌
过去于都人出远门,总是要避开带“三”这个数字的日子,故俗语云:“初三、十三、二十三,外面有钱莫去贪”。
忌数字“四”,因为它与“死”谐音,所以民间一般用“两对”、“两双”替代。如幼儿四岁,则改称两双岁。
外出做客,有“七不去,八不归”之说,即逢七的日子不去走亲戚,逢八的日子不回家。逢“七”出门有“七出”的含义,在古代,如妻子犯了“七出”条例就可以休妻,因而回避。“八”暗含“分”的意思,逢“八”回家意味着家人、亲人将长期分离。
于都人认为“七生八死”、“七衰八败”。于都人对数字“七”的忌讳还有很多,如丧葬习俗中有“走七”(俗称“撞七”)、“做七”、“四七”、“七七”等禁忌习俗。忌逢农历初七、十七、二十七,“撞七”则须举家走避,俗谓“撞三没撞四,撞得生人没点气”;“七七”(即报丧后49天)内禁孝子孝孙理发;忌碗筷叠放以防丧事层出不穷。“四七”俗称“妹子七”,有孝女备物祭奠的风俗。“做七”是指从死者去世那一天算起,每七日,孝子孝孙即须穿着孝服备牲醴拜灵,又称“筛七”。以“三七”、“五七”、“圆七”(即七七)为大七,一般中上家庭,常备牲醴果品等延僧诵经,仪式如同临丧“做斋”。
送礼、点菜、上菜忌数字“八”,民间相信“七胜八败”,且办丧事才用八个菜。
于都人有三十六人不过渡、五人三姓不同行之说,莫名其妙。
每月初五、十四、二十三,旧时称为“月忌日”(即每月之忌日),俗语云“初五、十四、二十三,老君灶里不炼丹。”可见连仙家也忌讳在“月忌日”做炼丹之类的重要事情。
忌年岁大的人向自己借贷,惟恐他来不及偿还,故俗云“六十不借债”;又忌留宿年纪大的人,恐有不测,即所谓“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坐”。
(本文刊载《于都文史知识》,2009年第8辑,作者:袁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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