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给人的感觉像极了现在的一位一线明星,甚至比明星还漂亮,可惜的是她竟然被一个长得看着不帅、甚至有点丑的男子诈骗的受害人!
她叫倩倩(化名),是一家电台的主持人,以前离过婚,独自带着一个男孩生活。一次偶尔的机会,他认识了比他大四岁的男友张强(化名)。张强有一家公司(实际上是一个皮包公司),这个男子虽然算不上风度翩翩,但他有一副好口才,无论谈起什么,总是那么夸夸其谈!
他跟所有男人一样,第一眼就被倩倩靓丽的外表所吸引,他告诉倩倩,他也离婚了,独自一个人生活。然后疯狂的追求倩倩,所有电视剧情里的浪漫都被张强演绎了一番,倩倩冰冻了五年的心就这么慢慢的融化了。
然后他们开始像其他情侣一样,一起逛街,一起旅游……,时间长了,两人受不了长期的聚少离多,就在县城里租了一套房子,开始同居。张强告诉倩倩,他在市区买的有套房子,正在装修……。
有人说,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0,这话用在倩倩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张强总是找各种理由找倩倩借钱,比如公司需要钱中转、母亲病了、与前妻的孩子上中学,需要打点……等等,倩倩每次都是有求必应,同居两年,借给张强的钱已经有30多万了。
倩倩领着张强见过自己的父母,张强却不让倩倩见他的父母,有时候倩倩提出来,要么是说他的父母去郑州看病了,要么就是出去旅游了……。这个无心的女人并没有多想。
有一天,倩倩的微信上有一个人请求加好友,备注上写到“我是张强的妻子”。倩倩以为是张强的前妻,就通过了请求。两人开始聊天,倩倩才知道,张强没有离婚,自己只是“小三”。
回忆起自己与张强的点点滴滴,心里满是委屈……她找到张强,要求张强还钱,她要与张强分手,离开这个骗了她几年的男人!这个时候的张强,还心存侥幸,他告诉倩倩,他正在办离婚,过段时间就带她搬到市区新装修去住,让她再等等!倩倩不再相信他的话,开始调查他,果然他的公司早就倒闭,在市区的房子其实是他哥的!
这一次,倩倩果断报警,警察把张强抓了起来。调查后才知道,他不止有倩倩这一个女友,他是一个十足的骗子!
两人在法院审理阶段达成了调解,张强退还了倩倩的20万元,剩余未还的给倩倩打了借条,倩倩为张强出具了谅解书!
最后经法院判决,张强犯诈骗罪、重婚罪,因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具备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最后判处被告人张强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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