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骚动的不是爱情,只是不甘心罢了。已拥有的反倒成了多余,多余的仅仅因不是全心全意的爱,掺杂了太多功利性自私性目的性的需求。
01
陈奕迅深情款款地唱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为何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高一的同桌暗恋班里一个男生,这男孩只能说很清秀,谈不上多么帅气,微卷的黑发,双眼皮,睫毛很长,肤色很健康,个子高高的,成绩也还不错。
暗恋就像一棵相思树,从相思的种子萌芽,破土而出,到越发茁壮。
你要问她从什么时候开始暗恋的,也许是某次与他不经意的擦肩而过,也许是某节课上他回答问题时抑扬顿挫的音调,也许……
于是乎,费尽心思地“偶遇”在上学下学的公交车上,用眼角的余光穿过一片人海去找寻和欣赏站在另一角的他的面庞,透过嘈杂喧嚣迫切渴望可以感知他的呼吸声,每每大巴刹车或者碰到路况不好的时候,她心中窃喜于自己和喜欢的人一起“颠沛流离”过。
要知道他和她的座位一个天南,一个海北,而距离产生美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不,班级再次大规模地调整座位,她终于如愿以偿成了他的前桌。此后我因为分了桌不能实时关注她的八卦动态了。
后来,闲暇时,她跟我诉苦,原来他也只不过是个普通人,他没有她想的那么美好,他上课也抖腿,转笔,课间和同桌游戏人生,自己故意就问题请教他,妥妥的体验了一把直男癌晚期患者的言语逻辑,大跌眼镜。
于是乎,心里那棵相思树连根拔起,百叶凋零。
你看,一场暗恋刚刚抓住了“地利”这一天然优越条件,她还没为这个加速感情的催化剂算是在爱情路上取得的阶段性胜利而欢欣鼓舞庆祝,她的暗恋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草草收场。
果然,爱情就像龙卷风,来得快去得也快。
她喜欢的也许并非他这个人,而是她想象出来的异常美好的存在。
她只是远远的望去,沉迷于他的声音,他清丽的面庞,加上青春期不安分的心,她看到了一些美好,于是乎,阳光,明媚,温柔,多情这些美好的特质也必须属于他。
可这完全是她自己硬生生地贴到他身上的隐形标签,来自于她的幻想,而非真实的他所实实在在的拥有。
与其说她喜欢他,倒不如说她进行了一场华丽的幻想。
在这场感官盛宴里,她勾勒出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的样子,并将其赋予现实里那个他,她喜欢的,仅仅是幻想中的他而已。
于是,在真实的相处后,她心目中的男神形象土崩瓦解,回归现实的她,看到这个自己曾经狂热地思念苦涩地暗恋的对象也不过平平无奇,剩下的恐怕只有云泥之别的落差吧。
虽然同桌从未得到过他,可内心依然不再骚动。原本喜欢想象中的他,是现实里的他彻底地打碎了那场梦境。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道理也相似,正是因为对方如同水中月镜中花般遥不可及,是你不可了解不可触摸的存在。于是乎,你为他打造了旖旎葳蕤的白月光形象,并信以为真,爱慕那个想象中绝对完美的情人,或芝兰玉树,或婀娜多姿。
但你爱上的也不过是想象中的情人,或许待你真正拥有,你会发现他或她也不过如此。
所以,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但莫说那是爱情,说爱就太过牵强和浮夸了。
02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过,“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为何拥有了反倒成了多余?
卓文君与司马相如的爱情故事也算得上千古佳话了。
卓文君乃富豪之女,她的美貌有人如此描绘:“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
可见其美艳不可方物,而且她通晓琴棋书画,才华横溢。
反观司马相如,尽管才高八斗,满腹经纶,但其当时的生活并非琴书雅集,诗酒逍遥,他投靠的梁王去世致使宾客星散,回乡后可谓是家徒四壁,无以自立,十分失意。
就是在如此门第差距悬殊的情况下,司马相如爱慕文君,琴挑文君,以一曲凤求凰俘获卓文君芳心。
在当时封建礼法严苛的社会里,卓文君更是在遭到父亲反对后敢背负着离经叛道的骂名与司马相如连夜私奔。
她的父亲卓王孙已成巨富,拥有良田千顷;华堂绮院,高车驷马;至于金银珠宝,古董珍玩,更是不可胜数。
而卓文君放着千金大小姐不做,为爱情抛头露面,当泸沽酒,凭着经商头脑一举扭转了司马相如的窘困家境。
许多人佩服她敢于冲破封建枷锁追求爱情的勇气,又有人慨叹家有贤妻,夫复何求。
可就是如此为爱情无悔付出,一往无前的女子,还是经不起人心的善变,司马相如终归还是负了文君。
司马相如谋得中郎将的官职后,欲纳妾,文君为表明心迹做《白头吟》《诀别书》欲自绝,司马相如这才打消了念头。
司马迁笔下的司马相如才气冲天,也正因此才为其列传,可太史公因为对其才华的肯定而在写他们的爱情故事时采用了曲笔。
但这很明了的反映出司马相如负了卓文君,他也并非大家口中的情圣,他实质上是和县令唱了一出双簧,骗取财色罢了。
他爱过卓文君吗?也许吧,但一个捉襟见肘的穷光蛋就算再有才华,也难以出人头地名扬天下,她对卓文君的感情是充斥着功利性的。
在我看来这个流传已久的千古爱情佳话只不过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
司马相如辜负了这个痴情的女子,可是,怎么会不辜负?
不是拥有的反倒成了多余,是拥有的不是你全心全意爱的,情投意合算得上一算,可配偶的价值也正是你所需要的。
不用鼓吹爱情之伟大,我们都只不过是凡夫俗子,能够成为多余的必定是轻而易举能得到的,门当户对的理念从来都是屡试不爽,可无数红男绿女对其嗤之以鼻甚至反其道而行之,竞相重蹈覆辙。
爱情也是化学反应,在适宜的条件下反应时火花四射,但我们如何能够一直反应下去?
若真有此种情况,大脑分泌物多巴胺源源不断出现,那两个人岂不很快身体亏空?此为情深不寿。
并非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原本就不可能持续恒温,婚姻是保障,婚姻里的爱是非常复杂的,那些激情似火的爱情会慢慢蜕变成恩情,亲情和责任,恩爱如斯。
乍见之欢始终不及久处不厌,真正的爱表现为专注,一个心里永远住着白月光,胸口永远点着朱砂痣,总是嫌弃枕边人是饭粘子,蚊子血的人,也许从一开始就不那么爱,婚姻也不过是将就和凑合。说爱,就太过沉重了。
03
已拥有的也许判断得出是凑合,但得不到的也未必是最好的。
就不应该以征服欲爆棚为借口,就可以放肆地对得不到的牵挂,更不配对拥有的暴殄天物。
你不是从结婚开始才发现是将就,你是从恋爱,相亲开始就已经知道仅仅是合适,那么在婚姻里又有什么可矫情的?
也许犯贱就是人类的天性之一吧。
那些个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骚动的不是爱情,是未知的好奇,是不甘心,是征服欲罢了。
那些个已拥有的反倒成了多余,多余的仅仅因不是全心全意的爱,掺杂了太多功利性自私性目的性的需求杂质。
只有认清楚得不到的到底是自己幻想的完美情人还是那个早已了解到烂熟于心却始终放不下的人,才能分辨得出你仅仅是不甘心还是你在经历一场旷日持久的失恋。
那些住在心里的白月光,长在胸口的朱砂痣,是她,又不是她。
爱或不爱,只有自己心里最清楚,如果一个未娶一个未嫁,确定很爱她,为什么不踮起脚尖去努力够得到她,为什么不努力让自己变优秀去配得上她?
说到底,她还是不值得或者不足以成为你蜕变的动力,其实每个有相似境遇的人都异常清楚自己内心,是不爱罢了。
若所有的努力都试过了,她注定是遥不可及,那么你的痴心变成了妄想,还有什么意义让你不放过自己呢?
人生很苦,能拥有一个陪你度过漫长岁月的人是你毕生的幸运,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比起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眼前能紧紧抓住的才是最珍贵的,且行且珍惜。
-end-
话题讨论:爱情里,得不到的是否都有在骚动?欢迎留言讨论。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