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于唐中宗神龙年间的《大唐皇帝供养图》,是唐中宗唯一留给世人的形象
尽管韦氏在长达十五年的流放岁月当中给予了李显极大的精神支持,夫妻俩称得上相依为命。然而,由于时代的局限性,李显在感激韦氏跟着自己患难与共的同时,也免不了和其他皇族子弟一样收房纳妾,并与这些侍妾生儿育女。那么,李显的这些侍妾,是否有机会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姓氏呢?根据《唐大诏令集·卷二十五·册良娣杨氏等为贵妃诏》的记载来看,李显的这些侍妾在武周时期,就被武则天授予了东宫内职的位号:
“诏曰:六位时成,方祗所以载物;四始爱著,榴木于焉逮下。故能风化聿定,肃雍昭被;皇后虔恭粲盛,仪刑邦国。咏《蠡斯》而阐业,阅《关雎》而蹈礼。迈樊姬而进善,逾邓后之推贤。去岁及兹,累陈表疏,以为内职未备,有亏前代之礼。朕祗奉灵命,君临庶邦,居紫宸之重,若驭朽以秋驾;处黄屋之尊,犹履冰于春旭。志崇简约,性靡征求,绝良家之选,旷后庭之列,宁惟矫正百王,亦将垂馨千祀。皇后所陈甚切,理在难辞,式畅徽音,敬依来请,良娣杨氏、良娣于氏并家承钟鼎,心标婉淑,夙侍储闱,从升天禁,久淹岁月,先著恭勤,咸拟职上台,分荣中壶,杨可贵妃,于可淑妃,于可德妃,良媛陈为昭仪,良媛阎为充仪,良媛陆为充容,崔氏为修仪。”
虽然这份诏书并没有提到皇后姓什么,相关史料也没有提到它的作者是谁,但是,根据各种史料的线索来看,完全可以确定这份诏书的作者就是李显。
首先,根据这份诏书当中所提到的这段话,完全可以推断出颁发这份诏书的皇帝,是有在位皇后的:“皇后虔恭粲盛……皇后所陈甚切,理在难辞。”再根据这份诏书当中所提到的“去岁及兹,累陈表疏”这八个字,又可以推断出颁发这份诏书的时候,这个皇后至少在位了两个虚年,否则她就做不到“从去年到现在屡次上表”。
之所以要在这里对皇后的身份强调“在位”这两个字,是因为唐朝的大部分皇后在生前并没有正位中宫,其名分系死后追封。从两唐书的记载来看,李唐王朝共有二十七个皇后,但只有十个皇后在生前就被自己的丈夫册立为皇后,这其中就有韦氏,另外九个皇后分别是:
1、唐太宗的长孙皇后。根据《旧唐书·卷二·本纪第二·太宗本纪上》的记载,长孙氏在公元626年9月19日被册立为皇后,又在公元636年7月31日去世:“武德……九年……八月……丙子,立妃长孙氏为皇后……贞观……十年……夏六月……己卯,皇后长孙氏崩于立政殿。”经过计算,长孙氏在位3604天。
2、唐高宗的王皇后。根据《旧唐书·卷四·本纪第四·高宗本纪上》的记载,王氏在公元650年2月15日被册立为皇后,又在公元655年11月19日被废黜:“永徽元年……春正月……丙午。立妃王氏为皇后……六年……冬十月己酉,废皇后王氏为庶人,立武昭仪为皇后,大赦天下。”经过计算,王氏在位2104天。
3、唐高宗的武皇后,也就是武则天。如前所述,武则天是在永徽六年十一月丁卯日,也就是公元655年12月7日被册立为皇后的,又在弘道元年十二月甲子日,也就是公元684年1月6日从皇后升级为皇太后。经过计算,武氏在位10257天。
4、唐殇帝的陆皇后。根据《新唐书·卷五·本纪第五·睿宗本纪》的记载,在温王李重茂被韦氏扶上皇帝的宝座之后,温王妃陆氏就在公元710年7月12日被册立为皇后了。当年当月的29日,由于李重茂失去了皇帝的身份,并被降为温王,陆氏也就因此失去了皇后的身份:“景龙……四年……六月壬午,韦氏……矫诏立温王重茂为太子……太子即皇帝位……改元曰唐隆……丁亥,温王妃陆氏为皇后……甲辰,安国相王即皇帝位于承天门……复重茂为温王。”经过计算,陆氏在位18天。
5、唐睿宗的刘皇后。根据《新唐书·卷四·本纪第四·则天皇后本纪》的记载,在豫王李旦被武则天扶上皇帝的宝座之后,豫王妃刘氏就在公元684年3月1日被册立为皇后了。公元690年10月22日,随着武则天登基称帝,李旦被降为了皇嗣,刘氏也就因此失去了皇后的身份:“嗣圣元年……二月戊……己未,立豫王旦为皇帝,妃刘氏为皇后,立永平郡王成器为太子。大赦,改元为文明……天授元年……九月……壬午,改国号周。大赦,改元,赐酺七日。乙酉,加尊号曰圣神皇帝,降皇帝为皇嗣,赐姓武氏,太子为皇孙。”而根据《旧唐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一·后妃上·睿宗肃明皇后刘氏传》的记载,刘氏被降为皇嗣妃之后,又在长寿年间,也就是公元692年10月26日到公元694年6月12日这一段时间内被武则天所杀害。因此,尽管李旦后来再次登基做了皇帝,可是,刘氏再也没有机会和韦氏一样再次成为皇后了:“睿宗肃明顺圣皇后刘氏……文明元年睿宗即位,册为皇后;及降为皇嗣,后从降为妃。长寿中,与昭成皇后同被谴,为则天所杀。”经过计算,刘氏在位2427天。
6、唐玄宗的王皇后。根据《旧唐书·卷七·本纪第七·睿宗本纪》的记载,唐睿宗把皇位传给唐玄宗之后,就在公元712年9月29日,以太上皇的身份册立唐玄宗曾经的皇太子妃王氏为皇后:“景云……八月庚子,帝传位于皇太子,自称太上皇帝……甲辰,大赦天下,改元为先天……丁巳,立皇帝妃王氏为皇后。”而根据《旧唐书·卷八·本纪第八·玄宗本纪上》的记载,王氏在公元724年8月19日就被废黜了:“开元……十二年……秋七月……己卯,废皇后王氏为庶人。”经过计算,王氏在位4343天。
7、唐肃宗的张皇后。根据《旧唐书·卷十·本纪第十·肃宗本纪》的记载,唐肃宗在公元758年3月15日册立张氏为淑妃,又在公元758年5月23日册立张氏为皇后:“至德……三年……正月……庚子,册良娣张氏为淑妃……二月……丁未,御明凤门,大赦天下……乾元元年……夏四月……己酉,册淑妃张氏为皇后。”而《旧唐书·卷五十二·列传第二·后妃下·肃宗张皇后传》的记载,在公元762年5月,张氏在唐肃宗驾崩的前夕,就被关押在一处宫殿里面,继而在被幽禁的情况下去世了:“宝应元年四月,肃宗大渐……遂移后于别殿,幽崩。”经过计算,张氏在位1400余天。
8、唐德宗的王皇后。根据《旧唐书·卷十二·本纪第十二·德宗本纪上》的记载,唐德宗在公元786年12月8日册立王氏为皇后,三天之后,他为王氏举行了册立皇后的仪式,紧接着王氏便去世了:“贞元……二年……十一月甲午,册淑妃王氏为皇后……丁酉,册皇后王氏。是日后崩,谥曰昭德。”经过计算,王氏在位4天。
9、唐昭宗的何皇后。根据《旧唐书·卷二十上·本纪第二十上·昭宗本纪》的记载,唐昭宗在公元898年4月29日册立淑妃何氏为皇后:“光化元年……四月庚子,制淑妃何氏宜册为皇后。”而《旧唐书·卷五十二·列传第二·后妃下·昭宗积善皇后何氏传》的记载,何氏在公元904年9月28日,也就是唐昭宗被杀之后的第二天就被尊奉为皇太后了:“天祐元年……八月……壬寅日……昭宗遇弑。翌日……仍尊后为皇太后。”经过计算,何氏在位2344天。
以上九位皇后对应着八位皇帝,加上李显,就是九位。那么,在这九位皇帝当中,谁才是这份诏书的作者呢?可以用排除法来确定这个问题的答案。
根据《新唐书·卷四十七·志第三十七·百官二·太子内官》的记载,皇太子有名分的侍妾一共分为五个等级:“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四品;承徽十人,正五品;昭训十六人,正七品;奉仪二十四人,正九品。”这也就意味着,这份诏书所提到的杨良娣、于良娣都是皇太子的侍妾,她们的丈夫必然是以皇太子的身份继承皇位的。而在上面提到的那九位皇帝当中,就只有唐睿宗不是以皇太子的身份继承皇位的。根据《新唐书·卷五·本纪第五·睿宗本纪》的记载,唐睿宗第一次继位是以豫王的身份登基,第二次继位是以安国相王的身份登基:“睿宗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讳旦……复封豫王。武后废中宗,立为皇帝……中宗复位,进号安国相王……安国相王即皇帝位于承天门。”
既然唐睿宗从来没有以皇太子的身份继承皇位,那么,他在即位的时候,他的妃妾也就不会有良娣、良媛的称号。不过,这不代表他不会颁发册立良娣、良媛为妃嫔的诏书,《全唐文·卷十九·睿宗》就收录了他颁发过的《册立皇帝良娣董氏等诰》。然而,这份诏书并不是为他自己颁发的,而是为受他禅让而登基称帝的唐玄宗颁发的,当中提到:“皇帝良娣董氏、良娣杨氏、良媛武氏等……董氏可贵妃,杨氏可淑妃,武氏可贤妃。”如前所述,皇太子在同一时期最多只能册立两名良娣,可知唐玄宗在当皇太子的时候,他的良娣只有后来的董贵妃和杨淑妃,不会有第三位良娣。有着类似情况的还有唐太宗、唐高宗,现存史料虽然没有保存他们当年册立妃嫔的诏书,但也记载了他们的部分高级妃妾,比如,《大唐太宗文皇帝故贵妃、纪国太妃韦氏墓志铭并序》就记载志主韦珪在唐太宗时期一直都是贵妃:“太妃讳珪,字泽,京兆杜陵人也……贞观元年四月一日,册拜贵妃……永徽元年正月廿九日,册拜纪国太妃。”又比如,两唐书在有关唐高宗和武则天的记载当中,都提到了唐高宗的淑妃姓萧,人称萧良娣,“萧良娣”这个称呼显然是因为这位萧淑妃曾经做过良娣的缘故。综上所述,原为杨良娣的杨贵妃、原为于良娣的于淑妃都不会是唐太宗、唐高宗、唐睿宗、唐玄宗的妃妾。
此外,唐殇帝的陆皇后在位仅十八天,唐德宗的王皇后在位仅四天,都没有跨过两个虚年,因此,她们都做不到这份诏书当中所提到的“去岁及兹,累陈表疏”。值得一提的是,唐德宗的王皇后是由淑妃进阶为皇后的,与她有着同样经历的还有唐肃宗的张皇后和唐昭宗的何皇后,她们都是先被册立为淑妃,过了一段时间再被册立为皇后的。按照常理来说,这三位淑妃在问鼎后位的时候,只要她们自己的丈夫不像唐顺宗一样病得瘫痪在床无法主持立后封妃的仪式,与她们共侍一夫的东宫女眷就不会还保留着良娣、良媛的身份。综上所述,也就可以确定陆皇后的丈夫唐殇帝、张皇后的丈夫唐肃宗、王皇后的丈夫唐德宗、何皇后的丈夫唐昭宗都不会是这份诏书的作者。
分析到这里就可以发现,在前述的九位皇帝当中,只剩下李显没有被排除了。在没有其他史料作为反证的情况下,就可以确定,这份诏书百分百就是李显本人颁发的。问题就这样来了,这份诏书是在什么时候颁发的呢?
众所周知,李显当过两次皇帝,每次都以皇太子的身份登基,每次都册立皇太子妃韦氏为皇后。而韦氏第一次当皇后才35天就被废为了庐陵王妃,两个虚年都没有跨过,也就没有机会在这次的皇后生涯当中“去岁及兹,累陈表疏”。等她第二次当上皇后,就有了这个机会。《旧唐书·卷七·本纪第七·中宗本纪》就记载韦氏在神龙元年二月甲子日,也就是公元705年3月17日第二次被册立为皇后:“神龙元年……二月……甲子,立妃韦氏为皇后,大赦天下。”《资治通鉴·卷二百零九·唐纪二十五·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下·景云元年庚戌》又记载韦氏在景龙四年六月丁亥日,也就是公元710年7月12日从皇后升级为皇太后:“六月,壬午,中宗崩于神龙殿。韦后秘不发丧,自总庶政……丁亥,殇帝即位,时年十六。尊皇后为皇太后。”经过计算,这一次韦氏在位1944天,跨越了六个虚年。再结合这份诏书所提到的“去岁及兹,累陈表疏”,也就可以知道它是在韦氏第二次在位的第二年,也就是神龙二年颁发的,更为具体的时间就无法考证了。
再来看看这份诏书的背后所隐藏的信息。《旧唐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一·后妃上》的前言当中就提到:“唐因隋制,皇后之下,有贵妃、淑妃、德妃、贤妃各一人,为夫人,正一品;昭仪、昭容、昭媛、修仪、修容、修媛、充仪、充容、充媛各一人,为九嫔,正二品;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九人,正四品;才人九人,正五品;宝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其余六尚诸司,分典乘舆服御。龙朔二年,官名改易,内职皆更旧号。咸亨二年复旧。”如果说,杨氏、大于氏、小于氏、陈氏、阎氏、陆氏、崔氏等人在武周时期被授予良娣、良媛的位号,只可能来自于武则天的授意,那么,在李显复位之后,她们还能够跻身后宫位分的正一品及正二品,就一定离不开韦氏的支持了。否则,按照李显对韦氏言听计从的情况来看,如果再次成为后宫之主的韦氏拒绝给她们授予高级的位号,李显不会不听的。由此可见,韦氏对她们毫无妒忌之心,大有主母风范,具有封建贵族妇女的美德。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册府元龟·卷三十八·帝王部·尊乳保·中宗》的记载,李显复位之后就册立了自己的乳母于氏为平恩郡夫人:“神龙元年封乳母于氏为平恩郡夫人。”根据这个信息,李显的于淑妃、于德妃很有可能就是这位平恩郡夫人的娘家亲戚,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她们当中只有一人曾经是李显的良娣,另一个人和后来被册立为修仪的崔氏在东宫都没有明确的称号。
此外,李显至少有两位妃嫔是在他第二次继位之后才纳入后宫的,因此没有出现在这份诏书里面,上官婉儿就是其中的一个。根据《旧唐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一·后妃上·中宗上官昭容传》的记载,在李显第二次即位之后,上官婉儿就被册立为昭容了,她的母亲还被封为沛国夫人:“中宗上官昭容,名婉儿……中宗即位……寻拜为昭容,封其母郑氏为沛国夫人。”相对于上官婉儿的赫赫有名,李显的另一个妃嫔就寂寂无名得多,她从来没有被相关史料正面描写过,她的身影一直藏在她的父亲郑普思的后面:“十一月……丙辰……初,秘书监郑普思纳其女于后宫,监察御史灵昌崔日用劾奏之,上不听。”这段记载出自《资治通鉴·卷二百零八·唐纪二十四·中宗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中·神龙二年丙午》,再从崔日用弹劾郑普思,却不被李显采纳的情况来看,也就可以看出,郑氏颇受李显的宠爱,而李显对郑普思谋反案的处理方式,更是很好地说明了这点事实。
话说郑普思曾经在雍州、岐州阴谋聚众造反,最终因为走漏风声而被苏瑰收押在监牢当中,即将被处以相应的刑罚:“普思聚党于雍、岐二州,谋作乱。事觉,西京留守苏瑰收系,穷治之。”按照常理来说,像他这种领头造反的人必死无疑。可是,他的妻子第五氏因为善于搞些装神弄鬼的迷信,非常受到韦氏的宠幸,再加上他的女儿又是李显的妃嫔,因此,当时不在长安的李显收到消息之后,就下令让苏瑰放走郑普思:“普思妻第五氏以鬼道得幸于皇后,上敕瑰勿治。”等李显回到长安之后,苏瑰就在朝堂上跟李显争辩,希望李显收回成命,李显却还是要护着郑普思:“及车驾还西京,瑰廷争之,上抑瑰而佑普思。”李显的举动让范献忠气得请求对苏瑰处以斩刑,不明就里的李显反问范献忠为什么要这么说,范献忠就声称苏瑰不能先斩后奏,导致郑普思有机会继续迷惑皇帝,所以罪过很大。接着,他又引用了迷信的说法,声称郑普思犯下理当处死的谋逆大罪,还能得到皇帝的庇护,可见郑普思就是传说中的帝王之命,因为帝王之命在当皇帝之前是死不了的。末了,范献忠还表白说,他愿意先被李显赐死,反正他不愿意给未来的皇帝郑普思当臣子:“侍御史范献忠进曰:‘请斩苏瑰!’上曰:‘何故?’对曰:‘瑰为留守大臣,不能先斩普思,然后奏闻,使之荧惑圣听,其罪大矣。且普思反状明白,而陛下曲为申理。臣闻王者不死,殆谓是乎!臣愿先赐死,不能北面事普思。’”很显然,范献忠说的都是气话,相对于他急躁的语气,魏元忠的劝谏就沉稳得多,他认为,苏瑰德高望重,从来没有做过违背国法的判决,而郑普思则应该按照国法予以处死:“魏元忠曰:‘苏瑰长者,用刑不枉。普思法当死。’”到了这个时候,李显已经扛不住大臣的压力了,就不得不改变了主意,同意处罚郑普思,却也只给了他流放儋州的惩罚,然后杀掉他的全部党羽:“上不得已,戊午,流普思于儋州,馀党皆伏诛。”这种主谋幸存,党羽伏诛的处理方式,显然是不合常理的。而这种不合常理的情况,就是基于郑普思一家三口非常得宠于李显、韦氏的现实而产生的。
那么,李显作为一个至少拥有十一位妻妾的帝王,一共有几个皇子和公主呢?根据《旧唐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一·后妃上·中宗韦庶人传》《旧唐书·卷八十六·列传第三十六·高宗中宗诸子传·中宗四男》《新唐书·卷八十三·列传第八·诸帝公主传·中宗八女》等等这些史料的记载来看,李显的子女其实少得非常可怜,总共只有四个儿子、八个女儿,其中有一个儿子、四个女儿是韦氏所生,剩下的子女就都没有生母的记录了。
值得一提的是,李显的这些儿女都是在他被武则天重新册立为皇太子之前出生的,其中又有绝大部分还是在他被武则天废为庐陵王之前出生的。问题就这样来了,在房州生活的时候,李显正处于男性的最佳生育年龄,再加上他还有众多的妃妾,并且,韦氏也没有限制他和这些妃妾生儿育女,那么,按照正常的情况来说,他的子女数量不应该这么稀少的。不过,如果从生育常识的角度来分析,也就可以知道,李显的子嗣之所以会艰难到这个地步,只可能是因为男性因为精神高度紧张而导致的生理性不育或生理性难育。此外,李显身为一家之主,都被武则天的淫威吓破了胆,那么,他的妃妾作为女眷,更不会有良好的心态。而生活在这种惶惶不可终日的家庭里面,育龄妇女的身体和心理都会受到双重的负面影响,也就导致了李显的妃妾难得受孕、分娩,即便还能够受孕、分娩,也会频繁发生胎儿流产或婴儿夭折的事件。这样看来,在长达十几年的流放生活当中,李显全家所承受的精神压力是非常巨大的。
不过,在这样的情况下,也不会妨碍李显、韦氏想方设法地苦中作乐,继而拥有一段“比来欢笑同良娣”的美好时光。也正因为如此,在李显复位之后,韦氏才会基于往日同甘共苦的情谊,就对李显的这些妃妾给予了不小的回报。根据《旧唐书·卷五十一·列传第一·后妃上·中宗韦庶人传》的记载,在李显、韦氏共同的支持下,上官婉儿和其他备受宠爱的妃嫔就在宫外置办了私人的宅第,继而自由地出入宫禁:“中宗韦庶人,京兆万年人也……上官氏及宫人贵幸者,皆立外宅,出入不节。”
这样看来,韦氏不仅容忍了李显广纳妃妾,还给予了这些妃妾不低的名分,又把官职和爵位授予了她们的家属,甚至还包庇她们犯法的家属,也没有用妃嫔应该遵守的后宫礼节去约束她们,而这样大肚能容的皇后,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
建造于唐中宗神龙年间的《大唐皇后供养图》,是韦皇后唯一留给世人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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