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与档案的出生日期不一致,以哪个作为退休年龄的依据?(职工退休按档案还是身份证)

刘大哥:本来,我过了十一国庆就要退休了。但是由于我身份证(户口本)与档案中的出生日期不一样,没法退休,我身份证上是1961年10月9日出生,但我档案的出生年月却是1962年4月29日。这到底以哪个为准呢?

朱律师:根据我国现行的法规,男年满六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符合退休条件。您的问题是档案中的出生年月日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不一致,应当按哪一个来确定退休年龄?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您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您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您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据此,如果您档案上的出生年月是1962年4月29日,您要到2022年4月30日退休。

关联法条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 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

  (二) 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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