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载:
周桓王五年,鲁隐公八年,齐釐(僖)公十六年,晋哀侯三年,秦宁公元年,楚武王二十六年,宋殇公五年,卫宣公四年,陈桓公三十年,蔡宣侯三十五年,曹桓公四十二年,燕穆(缪)侯十四年,郑庄公二十九年。
《史记·周本纪》载:
原文:
五年,郑怨,与鲁易许田。许田,天子之用事太山⁽¹⁾田也。
注释:
(1):太山,泰山。
译文:
周桓王五年,郑庄公怨恨周桓王,与鲁国交换许田。许田,是鲁侯在周天子祭祀泰山时居住的朝宿之邑。(疑误,许田应该是鲁侯前往洛邑朝见周天子时居住的朝宿之邑。)
《史记·鲁周公世家》载:
原文:
八年,与郑易天子之太山之邑祊⁽¹⁾及许田,君子讥之。
注释:
(1):祊,郑邑,在今山东省费县东南。
译文:
鲁隐公八年,鲁隐公与郑庄公交换郑伯在周天子祭祀泰山时所居住的朝宿之邑,君子讥讽此事。
《史记·管蔡世家》载:
原文:
三十五年,宣侯卒,子桓侯封人立。
译文:
蔡宣侯三十五年,蔡宣侯去世,其子蔡桓侯即位,蔡桓侯名封人。
《史记·郑世家》载:
原文:
二十九年,庄公怒周弗礼,与鲁易祊、许田。
译文:
郑庄公二十九年,郑庄公气愤于周桓王不以礼相待,用祊邑与鲁国交换许田。
《今本竹书纪年》载:
原文:
五年(曲沃武公元年),芮人⁽¹⁾乘⁽²⁾京⁽³⁾,荀人⁽⁴⁾、董伯⁽⁵⁾皆叛曲沃。
注释:
(1):芮人,芮国人,姬姓,伯爵,在今陕西省大荔县朝邑镇南。
(2):乘,陵,侵犯。
(3):京,晋邑,
(4):荀人,荀国人,又作郇国,姬姓,侯爵,在今山西省汾河流域。
(5):董伯,董国国君,封地在今山西闻喜县东北。
译文:
周桓王五年(曲沃武公元年),芮国人侵犯晋国的京邑,荀国人、董伯都背叛了曲沃。
《古本竹书纪年辑证》载:
《汲冢竹书纪年》曰:晋武公元年,尚一军。芮人乘京,荀人董伯皆叛。《水经·河水注》
案: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卷二九云:‘乘即《周语》“乘人不义”、《书序》“周人乘黎”之乘,韦注训乘为陵,郑注训乘为胜。《周礼》曰:“冯弱犯寡则眚之。”郑注云:“冯犹乘陵也。”京是邑名。’
《纲鉴易知录》载:
桓王:
纲:
丙寅,五年,春三月,郑伯使宛归祊田于鲁。
《左传》载:
经:
原文:
八年春,宋公⁽¹⁾、卫侯⁽²⁾遇于垂⁽³⁾。
三月,郑伯⁽⁴⁾使宛⁽⁵⁾来归⁽⁶⁾祊。
庚寅,我⁽⁷⁾入祊。
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⁸⁾卒。辛亥,宿男⁽⁹⁾卒。
秋七月庚午,宋公、齐侯⁽¹º⁾、卫侯盟于瓦屋⁽¹¹⁾。
八月,葬蔡宣公。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¹²⁾盟于浮来⁽¹³⁾。螟⁽¹⁴⁾。
冬十有二月,无骇⁽¹⁵⁾卒。
注释:
(1):宋公,宋殇公,子姓,名与夷。
(2):卫侯,卫宣公,姬姓,名晋。
(3):垂,又称犬丘,卫邑,在今山东省曹县北句阳店。
(4):郑伯,郑庄公。
(5):宛,郑师大夫。
(6):归,通“馈”,赠送。
(7):我,鲁国。
(8):蔡侯考父,蔡宣侯。
(9):宿男,宿国国君,风姓,男爵,在今山东东平县一带。
(10):齐侯,齐僖公。
(11):瓦屋,畿内邑,在今河南温县西北。
(12):莒人,莒国人。
(13):浮来,莒邑,在今山东莒县城西北。
(14):螟,发生了螟灾。螟是螟蛾的幼虫,一种蛀食稻心的害虫。
(15):无骇,鲁国大夫,姬姓,名无骇。
译文:
鲁隐公八年春季,宋殇公与卫宣公在垂邑会面。
三月,郑庄公派大夫宛前来鲁国赠送祊地。
庚寅日,鲁国进入祊地。
夏季六月己亥日,蔡宣侯考父去世。辛亥日,宿男去世。
秋季七月初三,宋殇公、齐僖公、卫宣公在瓦屋会盟。
八月,蔡宣公下葬。
九月辛卯日,鲁隐公与莒国人在浮来会盟。
同月,鲁国爆发了螟灾。
冬季十二月,鲁国大夫无骇去世。
传:
八年春,齐侯将平⁽¹⁾宋、卫,有会期。宋公以币⁽²⁾请于卫,请先相见,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
郑伯请释⁽³⁾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许田。三月,郑伯使宛来归祊,不祀泰山也。
夏,虢公忌父⁽⁴⁾始作卿士⁽⁵⁾于周。
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⁶⁾陈逆⁽⁷⁾妇妫(guī)⁽⁸⁾。辛亥,以妫氏归。甲寅,入于郑。陈鍼(zhēn)子⁽⁹⁾送女。先配⁽¹º⁾而后祖⁽¹¹⁾,鍼子曰:“是不为夫妇。诬其祖矣,非礼也,何以能育?”
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¹²⁾,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八月丙戌,郑伯以齐人朝王,礼也。
公及莒人盟于浮来,以成纪好也。
冬,齐侯使来告成三国。公使众仲对曰:“君释三国之图以鸠其民,君之惠也,寡君闻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无骇卒。羽父⁽¹³⁾请谥与族。公问族于众仲⁽¹⁴⁾。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
注释:
(1):平,使媾和,使和睦。
(2):币,泛指车马皮帛玉器等礼物。
(3):释,舍弃。
(4):虢公忌父,虢国国君,姬姓,公爵。
(5):卿士,执政官,总管政事。
(6):如,往,去。
(7):逆,迎娶。
(8):妇妫,陈桓公之女。
(9):陈鍼子,陈国大夫。
(10):配,婚配,结婚。
(11):祖,告祖,子弟结婚告慰列祖列宗。
(12):温,温地,地属温国,温国是畿内封国,在今河南温县一带。
(13):羽父,姬姓,名翚,鲁国大夫。
(14):众仲,鲁孝公之子益师,字众仲,鲁国大夫。
译文:
鲁隐公八年春季,宋、卫两国与郑国不和,齐僖公准备从中说和,已经约定了会面的日期。
宋殇公用礼物向卫国请求,希望与卫宣公先见面,卫宣公同意了,因此会面于犬丘。
郑庄公请求舍弃对泰山的祭祀而改为祭祀周公,用泰山附近的祊地交换鲁国在许国附近的许田。
三月,郑庄公派遣大夫宛来鲁国赠送祊地,是因为郑国不再祭祀泰山了。
夏季,虢公忌父初次在成周担任卿士。
四月初六,郑公子忽到陈国迎娶陈桓公的女儿。
十三日,郑公子忽带着妫氏离开陈国回郑国。
十六日,郑公子忽和妫氏进入郑国,是由陈国大夫鍼子送亲。
妫氏和郑公子忽先结婚而后告祭祖庙,鍼子说:“他们不能算夫妇,欺骗了祖先,这不合乎礼制,怎么能够使子孙繁衍兴旺呢?”
齐国人成功让宋、卫两国与郑国讲和。
秋季,宋人、卫人、郑人在温地会面,在瓦屋结盟,丢弃了东门之役的旧怨,这是合乎礼制的。
八月丙戌日,郑庄公带着齐国人朝觐周桓王,这是合乎礼制的。
鲁隐公与莒子在浮来结盟,以达成与纪国的友好。
冬季,齐僖公派人来鲁国报告宋、卫、郑三国讲和的事。
隐公派众仲回答说:“君使三国舍弃旧怨,从而使他们的百姓安定,这是君之恩惠,寡君收到了告命,岂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鲁大夫无骇去世,羽父为他向鲁隐公请求谥号和族氏。
隐公向众仲询问关于族氏的事,众仲回答说:“天子分封有德之人为诸侯,根据他的出生地而赐姓,根据分封的土地而又赐下族氏;诸侯以字作为谥号,他的后人又以谥号作为族氏;官员世代有功,就可以用官职名作为族氏;封邑名称也可以作为族氏。”
鲁隐公便下令以无骇的字“展”作为无骇的族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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