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漳州芗城的李小姐在报考一资格考试时,填写名字又遇麻烦。因为李小姐名字中有“石羡”(xiàn)字,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怎么也找不出这个字,并要求她证明自己确实叫这个名字。李小姐只好翻出户口簿,工作人员看过后,才让她报考。(10月23日 《海峡都市报》)
对于自己的生僻名字,还需要开具相关证明,并不是工作人员的故意刁难,而是名字实在太另类。只因名字生僻,李小姐遭遇诸多尴尬,其实类似李小姐遭遇的人,并不是少数。作为父母,出于名字的特殊寓意,在孩子的名字中加入生僻字,虽具有纪念价值与意义,但却为日后工作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
生僻名字的存在,不仅给个人带来不便,更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带来不便。正因为如此,从2013年6月5日起,国务院要求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字表停止使用。同时,户口登记也是以该表为准,从此往后,带有生僻字的名字不再增加。但是,在2013年6月5日之前,对于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的个人来说,则必然会面临诸多障碍和掣肘。
其实,根据法律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名字中含有生僻字的,属于特殊情况,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更名。然而,很多人与李小姐一样,对于自己的生僻名字怀有依依不舍的感情,并不想改名字。其实,这种想法,无疑是“庸人自扰”。假如,自己换个角度去思考,完全可以找到折中的解决方法。
对于个人而言,其实可以将生僻名字改掉,在办理各种业务时,从而不给自己造成更多的障碍。那么,对于自己难以割舍的名字,其实可以用在日常生活中,当作一个“小名”、“昵称”,在亲戚、同事、好友之间称呼。由此,不仅能够为自己减少生僻名字所带来的不便,而且还能让生僻名字继续存在,可谓一举两得。(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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