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北方一些农村地区,有给小孩认干爹干娘的风俗,俗称认干亲,华东一些农村地区,则有“寄名”的风俗。华南及西南一些农村地区,则有认亲爷亲娘的风俗。这三种地方风俗有什么不同呢?
1、各地认干亲、认亲爷亲娘和寄名风俗
华南及西南地区的农村认亲爷亲娘的风俗,也叫“寄名”,但这些地方的“寄名”,与华东一些农村的“寄名”风俗截然不同。华东农村的“寄名”,是把小孩之名寄在寺庙之中,其名字就像一个包裹一样,寄存在寺庙内,到时候还要取回家。寄名也一样,把名字寄在寺庙之中,等到小孩长大结婚以后就得把名字取回家中。
胡朴安编辑成书于1922年的《中华全国风俗志》下集,对江苏省吴县的“寄名”风俗,有以下记录:
吴县有小儿寄名神佛之俗,此风全境皆然。盖富贵家之小孩,娇生惯养,大半身体柔弱,时膺疾病,其亲乃至庙烧香,用红布制一袋,置小儿年庚于其中,俗名“过寄袋”,悬佛橱上。自是以后,每旧历年终,僧寺备饭菜,送小儿家中,名曰“年夜饭”,其亲必给僧以钱;凡送三年始毕。当过寄时,僧为小儿取名,譬如神佛姓金,取名“金生”“金寿”等类。其亲并携小儿来庙拈香,呼神为“寄爷”。及至成年完婚后,乃将红布袋取回,名曰“拔袋”。
与北方农村的认干爹干娘的风俗,与华南及西南地区认亲爷亲娘风俗类似,即小孩不好带,常常生病,通过认干亲方式,要人带过难关。北方农村的人认了干爹干娘,就是一辈子结亲,直到干爹干娘终老为止。华南及西南地区认亲爷亲娘也是同样的道理,也是一辈子结亲。
认干爹干娘和认亲爷亲娘的风俗和禁忌也是类似的,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方式,有的地方一般都有多种方式,有通过双方生肖属性是否相配来相认的,也直接相认的。直接相认的在农村最为普遍,比如将那些吃百家饭的手艺人、救命恩人等认为干爹干娘或认亲爷亲娘。
两地农村有一种有趣现象,就是通过“碰”和“撞”来相认的。北方一些地方称“碰”,比如河南、陕西农村认干爹干娘通过“碰”来完成的,小孩的爷爷奶奶,或者父母抱着小孩出门,碰见的第一个成年人即拜为干妈或干爹,并让其为小孩取名(一般取小名,又叫乳名)。华南及西南地区认亲爷亲娘,比如湖南、贵州等地,只是在民俗风俗上,还是有很一些差别。
现在对北方农村认干亲的风俗文章比较多,这里就不再介绍,本文重点介绍华南及西南一些农村地区认亲爷亲娘风俗。这里要说明的是,农村文化具有地域性的特点,就是同一地区,其风俗习惯,会有一定的变异性。这就像方言一样,同一地区的方言,外面的人听起来,好像口声相同,以为是一样的,其实里面还是存在一定差异的。民俗也是同样的道理,不同地方,不会有完全一模一样的民俗,只是大体上相同而已,这也是民俗文化的特征之一。
2、华南及西南地区农村认亲爷亲娘的风俗
华南及西南地区认亲爷亲娘风俗,从内容上看,大部分与北方认干亲类似,但从名称上来看,又与华东地区的寄名说法相类似,同时也有一部分内容相似。好像将两者的风俗融为一体。
认亲爷亲娘风俗,其认亲的过程称“寄名”。小孩认亲后,对夫妻的称呼,叫男的为亲爷,叫女的为亲娘,又叫恩父和恩母。其他的人称之为某某的寄名爷、寄名娘。寄名爷和寄名娘对小孩的称呼,男孩为寄名崽,女孩为寄名女。小孩的父母与小孩的亲爷和亲娘则以“亲家”或“老亲”相互呼称,与男婚女嫁两方父母相互称呼是一样的。这些农村地区亲爷亲娘总的来说共有三类。
一是将大自然之中的某种物体,认为亲爷,或者亲娘。比如形状特别的大石头、村旁和山里的古树等。这种做法,在一些村庄比较普通。一般来说,小孩的父母将小孩年庚用一张小红纸写上,然后贴在大石或古树上,也有把红纸卷起来,或埋在大石下,或悬于树干上。从此,大石和古树就是小孩的亲爷或者亲娘。主要是小孩的父母怎么来看大石和古树,把它看成雄性,就叫亲爷,把它看成女性,就叫亲娘。从此以后,每年的大年初一,小孩都要给大石或古树拜年,少数人成年后就不去拜年了,大多数人一辈子都有要去拜年。有的人认了大石和古树为亲爷或亲娘后,一辈子都有看管它们的责任,不能让人为破坏。
这种“寄名”的办法,一般来说,在旧时,普遍百姓家里很贫穷,同时怕所认的“亲爷”和“亲娘”家也很穷,在平时的礼尚往来时,自家拿不出礼物,所相认的寄父母也拿不出礼品,怕麻烦人家。而认大石或古树之类的自然物体为寄父母,就可省去很多麻烦,其间的程序也简单多了。也有民俗学家认为,这种做法,来源于我国先民对自然物体的古老崇拜。但总的来说,这种做法是旧时民间巫风,属于迷信思想的产物。而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这种做法又在客观上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让我们现在还能看到一些村庄的上千年古树,以及一些奇石景观。
二是到道观、寺庵、庙里“寄名”。这一点与《中华全国风俗志》吴县的“寄名”有类似之处,但这些地方有些人在成年后从道观、寺庵、庙里“赎回”年庚,而有一些人则永久放在那里。这种“寄名”又称之为“过继”,被“过继”之人,逢年过节都要去拜年和敬香火。特别是过继寺庵以后,要另取小名,男孩女孩的不管是谁,男的都叫“和尚”,女的叫“尼子”或者“尼姑”。
这种“寄名”的办法,与第一种“寄名”的办法正好相反,一般来说都是一些比较富裕的人家,同时也是一些笃信宗教的人家,能够给予道观、寺庵、庙宇一定的钱财施舍。这种做法虽然带有一定的宗教色彩,但从本质上来说,依然属于民间的一种迷信活动。
三是“寄名”给成年人。上面提到过,认亲爷和亲娘,主要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通过双方的属相是否相配,或者说“八字是否相合”等,只要不“相克”就可以。一般来说,主要是两家的关系比较好,双方都有这个意愿。
第二种是救命恩人。比如小孩在水中、山里遇险等被人救命,或者患急性病被人救活等,被认为是孩的恩人,这种人就不必通过属相、“八字”等迷信手段来“相合”,可直接认为亲爷或亲娘。而这种情况,救人小孩的人也乐意接受。
第三种是吃“百家饭”的手艺人。旧时的农村,常有各种各样的手艺人走家串户,人们把这种靠手艺吃饭的人称之为吃“百家饭”的,认为这些靠双手劳动的人“命硬”,对小孩有好处,于是就喜欢将这些人认为“亲爷”。而这些常在农村做手艺的人,则也乐得有人找他们认上这门亲戚,他们在出门做手艺谋生时,每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多了一个落脚点,对于出门在外的人来说,要方便多了。再说,他们可通过“亲家”及其他们的亲戚介绍生意。因此,他们每到一处,只要有人找他们认“亲”,他们一般都不会回绝。
第四种是“撞名”。下一节重点讲这种情况。
认别人做亲爷亲娘的风俗,其中的起因还是封建迷信作怪,相信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让自家的小孩能够身体健康,顺利长大成人。这也与旧时科学不发达,医疗水平较低,小孩子夭折率很高,引起人们心理上的恐惧感有很大关系。客观上来说,通过孩子认亲爷亲娘,家里多了一门来往的亲戚,扩大了社会的交往。
孩子认了亲爷亲娘后,逢年过节的时候,要上门去给亲爷亲娘送礼,一般来说有两个节,一是端午节,孩子到亲爷亲娘家去,叫拜端午。二是春节,大年初一,孩子要给亲爷亲娘家拜年。除此外,亲娘亲娘家的红白喜事,寄名子女都要参加,尤其是亲娘亲娘的生日,不管是大生日还是小生日,都得做。同样,寄名子女家的红白喜事,亲爷亲娘也要来往。当亲爷亲娘去世时,寄名子女要以孝子孝女的身份参加丧事,他们参加丧事的排位还比较靠前,一般是排在亲爷亲娘亲生子女的后面和亲侄子女的前面。
3、华南及西南地区农村“撞名”的风俗
“撞名”也是旧时,人们给小孩认亲爷亲娘的一种形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做法,概括起来说,一般来说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择日“撞名”。比如胡朴安的《中华全国风俗志》下集有一段这样的记录:
盘县(今贵州盘州市)除拜寄干父母外,有一种“撞名”风俗。倘有时小孩有疾,以箸占卜,许以撞名,于是择黄道吉日,在大路之畔,陈列果品,焚香烧纸,而后静伺行。第一个经过其畔之人,便以为小孩之干父母,享以果品,以求认继,不能推却,只得承认为干父母。
这里的干父母,即亲爷亲娘,疑似记录有误,按北方的称呼来记录。
事实上,这种“撞名”大多是路边有水井的地方,或者桥的两头为好,如果没有这两种地方,只能是“大路之畔”。如果那天路上没有一个人路过(这种情况在地广人稀的乡村是常有的现象。再者,有路过之人,远远看见了,不想麻烦,有意避开,绕道而行),则改为修桥。即在溪畔架木桥,为过路人提供方便,以积德来保佑小孩。也有的地方可以维修道路代之修桥。
这种“撞名”,撞见的第一个人,必须是成年的男女,未成年的男女是不算数的。自己五服内的亲属及三代内的表亲也不算数。如果是一群人结伴路过,也只算走在最前面的那一个人。
二是农村有地方民俗中的“撞名”之日。也就是上一种靠在茫茫人海去“撞”,比较麻烦,再说人们司空见惯了,也有意躲避,往往让“撞名”人家无功而返。因此,一些地方就规定了一个“撞名”的固定日子,要认亲爷亲娘的孩子都在这一天去“撞名”,人们因此编出一个理由,认为这天被“撞”着了,被认亲爷亲娘的人“百无禁忌”,这天也就成了一些地方的“寄名日”,并形成风俗。
比如说,湖南绥宁县南部地区农村,确定农历六月六日为“撞名日”。这天要认亲爷亲娘的人,清早出门,在路上碰到的随机撞上的第一个成年人,就是孩子的亲爷或亲娘。当地的风俗理论上是这么说,其实,孩子父母暗中早就物色好人选,一般来说都是与家里关系比较好的人。当父母抱着孩子从家时出来,这个早就定好的人选,就迎面走上去,成为第一个“撞”见的人。
当然,也有事先没有物色好的人选,那就只能是随机了,撞上谁,就认谁为亲爷或亲娘,被撞上的人不可推脱。
4、结束语
旧时,农村的认干亲也好,各种“寄名”也好,都带有迷信色彩。在当时医疗技术落后,儿童身体脆弱,易染上各种疾病而夭折。人们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就形成了这种迷信的心理,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孩子渡过各种生命关卡,长大成人。
现在科学技术发达,医学技术现代化,旧时那就常常可夺走儿童生命的疾病,在现在已不再对儿童健康构成威胁,儿童长成不再是父母担忧的问题。也就因为如此,现在的农村,虽然认干亲、“寄名”的风俗,在一定的范围内依然存在,但是,迷信的成分已经不见了,人们的结为亲戚的味道越来越浓。这是科学进步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也是农村民俗与时俱进的结果,更是农村文明进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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