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昆明多家店名中含有“眼镜”二字的餐饮经营者,被“眼镜”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包某起诉了。包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使用“眼镜”商标标识的招牌。
天眼查App显示,目前十余条“眼镜”商标完成注册,申请人包括包某、深圳某科技公司、广州某眼镜公司等。值得注意的是,包某仅持有1枚注册成功的“眼镜”商标,该商标申请于1998年9月,专用权期限至2030年5月。此外,包某还注册了“包眼镜”“胖眼镜”“纪眼镜”商标。
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包某关联40多起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被告为四川、福建、陕西、湖南等多地小吃店、烧烤店。多份法院判决书显示,包某要求被告拆除店内带有“眼镜”等相同或近似标识的店招、门头,并索赔数万元。其中,多起诉讼被法院驳回或原告撤诉。
本文源自金融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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