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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了近30万元购买了一辆奥迪Q3家用轿车,去车管所选车牌号码时被告知车辆信息已经被使用,无法选号,经询问才知道是4S店擅自做主,私下里替我选好了车牌号码。4S店这样做是不是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近日,家住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的周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自己购车被4S店私下里代选车牌号的遭遇。
枣庄奥迪奥威汽车销售公司
选号权被剥夺
据周先生介绍,今年11月19日他在枣庄奥迪奥威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奥迪奥威汽车公司)花27.8万元购买了一辆奥迪Q3家用轿车。11月22日,奥迪奥威汽车公司给周先生开具了发票,11月23日给了车辆合格证。
11月24日,周先生带着所有资料去枣庄市车辆管理所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选车牌号,网络提示该车辆信息已经被使用过,使得周先生无法选号。周先生联系奥迪奥威汽车公司。该公司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说,11月23日他为周先生的新车预选了车牌号码,尾号是396。
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原来有一个鲁D尾号为330的车牌号码,买新车后没有想更换车牌号,想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号码,销售人员在没有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做主从网上给选择了新的车牌号码,这样一来,他就无法从网上选择并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号了,新车要想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号码要在网上重新注册才行。“如果4S店不擅自使用我的车辆信息,让我重新选择号码,至少也要选一个尾号是899的车牌号,这也是我们一家人都喜欢的车辆号码。”周先生说。
据了解,通过互联网办理小型机动车(九座以下)注册登记、选定号牌业务,需登录车管所网站,在“网上选号”窗口下,输入机动车车架号,车主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在一定的号牌范围内进行机动车自编号牌业务。网上自编自选号牌,打印“机动车互联网预选号”凭证后,在3天内按照预选定的号牌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登记挂牌预留业务;如果3日内没有到车管所办理,则视为自动放弃,并且网上只能选一次。
好心办了坏事
12月5日,奥迪奥威汽车销售公司姓张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当初只是给周先生预留了一个车牌号码,预留号码3天后可以解除,周先生不愿意使用预留号码可以自己再去选号,周先生却坚持说不能再选号了。
记者问当初给周先生预留车辆号码,有没有征得他本人同意。销售人员说,“给周先生打电话征求过意见,刚开始周先生基本同意,后来又不同意,结果车牌号码我们也给预留了,对于这事我本人也很后悔并给周先生道过谦,可周先生一直不接受”。
周先生说,车辆挂牌有3种方式,一是自主选牌,二是自己编号牌,三是到车管所随机敲号牌,号牌不能预留,“4S店没有得到我的允许,擅用我的车辆信息去选车辆号牌涉嫌侵权”。
12月8日,记者致电枣庄市台儿庄区车辆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新车只要在网上选过车牌号码就不能再选第二次了。也就是说,周先生不能再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号码了。
可协商解决
近日,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4S店的上述做法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周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给自己的车辆选一个称心如意的号牌。4S店未经消费者同意,私自为其选号的做法涉嫌侵权。谢凯凯建议,在消费者已无法实现自主选择车牌号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高级经济师王云鹏认为,周先生与奥迪奥威汽车销售公司销售人员没有沟通好,如果周先生没有让销售人员代为办理预留挂牌车辆号码,销售人员自主预留,则4S店销售人员有责任。如果销售人员曾经受过周先生委托预留号码或初始同意,结果等预留后又不同意,但销售人员已经办完,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消费者在办理业务时不要轻易委托别人。4S店也应吸取教训,延伸服务虽好,但得经消费者明确同意,签订好书面协议,以免发生纠纷。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文/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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