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届不惑,命犯桃花,到底是福还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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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里总有中年大叔爱萝莉的故事,每每都是抱得美人归,衣食无忧,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怎么那么多油腻男呢?也许因为梦想与现实差距太大,所以,只要一看到不油腻的中年优质男,有些女孩就主动展开攻势,全然不顾迎接自己的将会是什么。

年届不惑,命犯桃花,到底是福还是祸?

我以前的文章中曾经探讨过男性对女性的“壁咚”是不恰当的做法,涉嫌性骚扰,(见《说什么“壁咚”,就是性骚扰好吗?长得帅,也没用!》)。这在我国法律中是形成共识的,民间也已经开始重视这样的问题,女性对于在职场中遭遇的“咸猪手”都有了警惕性,除非是自己送上门去,或者另有隐情,否则那些心怀叵测的色狼,很难得逞。

社会在发展,女性在强大。然而女性自我意识的萌生也伴随着一些杂音。在女权主义日益昌盛的今天,对于男性的骚扰同样常见,根据美国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43%的男性表示,曾经遭遇过异性“性骚扰”,表现形式包括:衣着暴露、举止轻浮具有挑逗性、身体接触过分亲密、谈话涉及隐私领域、讲黄色笑话和发送黄色短信等等。这些行为都让男性感到不舒服,觉得被骚扰了。只是男性普遍好面子,不好意思向人倾诉这些情况,且性格大多大大咧咧,不拘小节,导致这样的情况被忽略,或者被容忍,方才显得发生几率低。

年届不惑,命犯桃花,到底是福还是祸?

我们重温一下有关性骚扰的定义:性骚扰(英语:sexual harassment)指以性欲为出发点的骚扰,以带性暗示的言语或动作针对被骚扰对象引起对方的不悦感,只要言语或行为令他人感到不悦或有被冒犯的意图,且被认定存有性相关的暗示,都算是性骚扰。在这个定义中,并未区分行为人的性别,换言之,实施性骚扰的人既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只要其行为造成他人不悦,或感觉受冒犯。

前几日,在新闻中看到有公司已婚主管被女下属狂追,各种示爱和纠缠,甚至引发主管家中大乱,闹起了离婚。我想主管的老婆肯定是误会了,以为他出轨,要不然,怎么会有未婚女孩送上门来?哎呀,这个女人真是太没自信了,即便是出轨,也不能轻易认输啊,要让第三者知难而退。

都说男性是强者,但是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却是百口莫辩,很少有人相信他们的“被骚扰说”。不过,从青丘小帝姬白凤九对曾经的救命恩人东华帝君不顾身份地位、年龄悬殊的死缠烂打来看,女追男,并不是绝无仅有。相反,因为女性的弱者形象,在这个问题上,还往往有着特殊的优势。而直至目前,针对骚扰的保护还主要限于女性。男性,要是想对此主张权利,只能依据《宪法》、《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等原则性规定。

年届不惑,命犯桃花,到底是福还是祸?

坊间总是流传着“老牛吃嫩草”的桥段,好像这是人间美谈。可是,对于那些忠于婚姻,和妻子感情笃厚的男性来说,主动投怀送抱的年轻女性未必能够带给他们想要的生活。面对激情四射的追求者,作为男人,作为普通人眼里的优质男,有时候还真是备受困扰。即便他是柳下惠,现在又有几人愿意相信呢?还不是看热闹不怕事大,把这样的事情想象成桃色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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