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法箓概论(道教概论 李养正)

道教法箓概论

一、什么是箓

《真经解》云:“箓,录也。修真之士,既神室明正,然摄天地灵祇,制魔伏鬼,随其功业,列品仙阶,出有入无,长生度世,与道玄合。故能济度死厄,救拔生灵,巍巍功德,莫不由修奉三洞真经、金书宝箓为之津要也。箓者,太上神真之灵文,九天众圣之密言,将以检核三界官署,御运元元,统握群品,鉴陟罪福,考明功过善恶轻重,纪于检籍校戒宣示之文,掌览灵图,推定阳九百六天元劫数。又当诏令天地万灵、随功役使,分别仙品,众官吏兵,亿乘万骑,仙童玉女,列职主事,驱策给侍之目,浩劫无穷。”

盖箓本是道士之中秘密传授的文契,箓中有仙童玉女、将军吏兵等众,可供法师驱策。是以玄坛科戒中有一条就是道士不受箓职的,不能为人章醮。因为没受箓职的道士,本无灵官将吏可供役使,天曹无名,纵然章醮亦不灵验。《正一威仪经》云:“当诣师受斩邪符箓。不受之者,魔精鬼妖,横见干犯,兵病所侵。受之者,诛邪伏凶,万神潜藏,土地山川,侍卫送迎。”如果这些人,僭越无礼,窃取衣冠,效仿法师替人章醮,召神遣将,不唯不灵验,并且有罪。可以这样说,道箓的传授,其实也是法的传授。《正一威仪经》云:“经戒符箓,不诣师受,行之不神,反得偷盗之罪。须诣师受,依法修行。”

箓的内容包括很多,古真云:“经为箓之体,箓为经之用。”古代道门传授,不仅仅是授箓而已,还包括经、戒等。按《太上三洞传授道德经紫虚箓拜表仪》云:“臣等已参初法,修奉护持,今年某月某日,蒙师某君于某宫观,传授道德青丝金纽,紫虚宝箓,及真经上下、河上公章句、想尔要戒、存图、传诀、朝仪、斋法,三日限毕,拜谢恩朱表一通”云云。故知授箓的内容包括很多,不仅仅是箓与职而已,还有经、戒、法、诀等等。授箓只是言其大要,举一以概其他也。

《正一修真略仪》云:“世人受道经戒,佩服箓文,纵未能次第修行,亦已不为下鬼,轮转不灭,与道有缘,而况亲行之乎?”

二、箓职的品类

职的品类今天师府传授的箓职,据说初授都是三五都功经箓,三年之后升授正一盟威箓,加受上清五雷经箓,加升上清三洞五雷经箓,再升上清大洞经箓。这个是如今流传的比较广的说法,不知是否是天师府现行的?

甲、早期天师道箓职

按《赤松子历》所载:“汉代人鬼交杂,精邪遍行。太上垂慈,下降鹤鸣山,授张天师《正一盟威符箓》一百二十阶、及《千二百官仪》、《三百大章》、《法文秘要》,救治人物。天师遂建二十四治,敷衍正一章符,领户化民,广行阴德”。是为五斗米道授箓之渊源,故知其所来者久矣!

而道教箓职的种类也是十分多样的。按《太上三五正一盟威箓》的记载,则有太上正一童子将军箓、太上正一童子十将军箓、太上正一上仙百五十将军箓、太上正一三将军箓、太上正一上灵百鬼召箓、太上正一元命混沌赤箓、太上正一上仙百鬼召箓、太上正一九州社令箓、太上正一星罡五斗箓、太上正一河图保命箓、太上正一解六害神虎箓、太上正一九凤破秽箓、太上正一都章毕印箓、太上正一斩邪华盖箓、太上正一九天兵符箓、太上正一九宫捍厄箓、八卦护身箓、考召箓、斩邪赤箓、辟邪神箓、四部禁炁箓、斩河邪箓、功曹箓、保命长生箓。凡二十四品,故祖天师宝诰云:“二十四品秘箓,普度后人”是也。

乙、上清灵宝各派箓职

授箓本为五斗米道之事,所以分别人鬼之途,以定尊卑品阶,道士佩箓,其箓中神将,听其差遣,为之护法。自天师迁于洛阳之后,再迁于江西龙虎山,天师道的信仰也逐渐在全国传播。上清派与天师道有密切之关系,其祖师魏夫人为天师道祭酒,《登真隐诀》中的修炼方法和《正一修真旨要》所提到的非常相似,如服日月光芒、恶梦吉梦咒、明耳目诀、青牛道士存日月诀等。并且其中引书就包括《真诰》,而《真诰》之中也多次提到天师和黄赤合气等。陶弘景真人一脉继承了天师道的许多东西,但是也有所改造,是以上清派也有佩箓的说法。如《道藏》中就收入有《上清大洞九微八道大经妙箓》、《上清元始变化宝真上经九灵太妙龟山玄箓》、《上清高上龟山玄箓》、《上清河图宝箓》、《上清丹天三炁玉皇六辰飞纲司命大箓》、《上清洞真天宝大洞三景宝箓》等等。

《云笈七签卷五经教传承部》云:“今道门以经箓授受,所自来远矣。其昭彰尤著,使吸绅先生不惑者:自晋兴宁乙丑岁,众真降授于杨君,杨君授许君,许君授子玄文,玄文付经于马朗。”故知早期上清派之传承,即以经箓为主。上清派吸收了天师道授箓的传统,并发展了自己的箓职,是以后世洞渊、神霄、灵宝各派,皆有自己的箓职,没受箓职的道士不能称为真正的道士,不能行科法。《正一修真略仪》中有“上清箓二十四阶”,各位可以参看。而上清派也自称受天师正一之法,这些都足证上清派与天师道的渊源。

民国年的时候有海外道士诣天师受法箓,天师以清微派箓职授之,足见在民国年的时候,天师府还保留了各派的法箓。只是如今上清、灵宝、清微各派的符箓,皆已失散(有些民间还有),无论各派道士来受箓,一律以正一盟威箓授之。这些其实是不对的。

丙、世俗化的箓品

按照网上关于一段民国时期,信州上清镇天师家眷卖箓的采访,说是卖的最好的是观音箓和财神箓、文昌箓三样。盖道教认为箓中神将会保护奉持佩戴宝箓的信士弟子,所以箓也具有符法的功效,是以玄门又以符箓连称。

今本《道藏》中有《无上三元镇宅灵箓》,乃元始太上无极大道君,授于金明七真的。箓中有上灵镇防大将军一人,官将守宅兵士三十六万人,所以“镇防大道清真正法弟子某宅,四面八方,上下中央,守卫各三十六万重。若有欲来侵害某家门户,干犯正法弟子者,将军兵士将振动天威,一时收取群奸鬼贼,瘟灾不正之神,即迁逐部送北酆风刀水火之官拷。”盖因大道之神力,护持信士之家宅。“使生者家门吉贞,亡者升化天堂,神游自在,以利后世子孙之安存者。则此灵箓之正教,而致保兆得度五浊,至于三灾六害不使加身,其功能制天地之运。”

另据《太上正一盟威法箓》的记载,其中就有《太上招财镇宝秘箓》,据考证,约出于南北朝时期。“盖东海青童君之秘诀也,灵文隐秘,凡无所观,昔黄帝于太白山,亲承西王母玄女奉受,乃获富贵而登仙。”“宝箓招金召银,钱帛日增,五谷充盈,奴婢保宜,田蚕倍收,商贾有利,买卖倍还,财去复来,保护家门,贼寇无伤,凶徒恶侣,慈心相向,奉受修行,家门富贵,男忠女贞,年长命还,福荫后胤,官禄日增,仕君得意,人所爱敬,出入远近,四路开通,官私敬仰,万恶不忏,龙蛇虎兽,永自潜伏,五瘟疫鬼,远摒千里。”

故知道教法箓,在传承发展的过程中,也有世俗化、功利化的倾向。

三、 箓职的传授

据《隋书.经籍志》载:“道教授道之法,初授《五千文箓》,次授《三洞箓》,次授《洞玄箓》、次《上清箓》。箓皆素书,记诸天曹官属佐吏之名有多少,又有诸符错在其间,文章诡怪,世所不识。受者必先斋戒,然后赍金环一,并诸贽币,以见于师。师受其贽,以箓授之,乃剖金环,各持其半,云以为约,弟子得箓缄而佩之”。

今流传下来的《太上三洞传授道德经紫虚箓拜表仪》是广成先生改定的,道教传授《道德经紫虚箓》的科仪。《道藏》又有《上清洞天三五金刚玄箓仪》就是早期天师道授箓的仪式。

甲、法信

唐朝科戒大师张万福著有《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云:“凡人初入法门,先受诸戒,以防患止罪。此佩法箓,制断妖精,保中神炁。”“凡道由心得,心以道通,诚至感神,神明降接,是以古人求心,末世求财。古人非心不度,末世非财不仙。是故须财以对心,明心而财见。譬诸世人,欲求佳偶,良宝珍物,心之所爱,岂计价值也?此暂时赏心悦目,尚竭所怀,况乎真道,得不贵耳?世人惜财不受经,不肯尊师重道,乃将神仙为虚说,长寿为自然,不亦慨哉?而圣人善劝方便,质求其心,或七宝告灵,或六誓传道,良有以也,岂徒然哉?”是以学道之人,欲从法师处受箓,必须备法信前往,并不是法师贪财,而是通过舍财,可以考验学仙之人,是否诚心也。

金仙、玉真两位公主,于“景云二年,岁次辛亥春正月十八日甲子,于大内归真观中,诣三洞大法师金紫光禄大夫、鸿胪卿、河内郡开国公、上柱国太清观主史尊师,受道破灵宝自然券,受中盟八柱经四十七卷,真文二箓,佩符策仗。”所备法信为“青罗十八匹、绯罗六匹、白罗十四匹、皂罗十匹、黄罗二十四匹,以安五方。紫罗二百四十匹、绢四百八十匹、钱二百四十贯、黄金二百两、五色云锦二十五匹、香一百二十斤,七宝周足,青丝五百两,奏纸二万四千番,笔墨各二百四十管挺,书刀十二口,护戒刀巾各三十八具,金龙六枚,金纽五十四枚,具用镇于坛中,以质灵官。”张万福真人所以不吝笔墨,叙述唐朝公主受道之圣典,乃是“冀万代之后,知道法之尊重也。”

但是经书提到的那些东西,比如七宝、金银、金环、金龙、金纽、金龙玉璧简文、金环、玉环、断环、青丝、断发歃血、绛巾、碧巾、五香、金鱼、玉鱼等法信,哪里是平常人能置办的呢?是以张万福真人云:“且金银七宝,天子、储君、皇后、妃主、公王能有,岂凡贱得办也?其金龙玉龙、金鱼玉鱼、金羊玉雁,罗锦之流,又非寒栖所得,皆听以杂物准当。若要令依法,则经道永閟,难于引接耳。又经中法物,自属明灵,须依色目,力营取办。若信物,自是弟子施师,多少无限”云云。

盖法信所以质信于神明,人如果真心好道,自然轻财。能够轻财好道,则其修道自然诚心,则神仙可期也。大道隐微,灵文秘宝,至为尊贵,若轻慢灵文,则奉持者心生怠慢,也是罪过无边。今天师府授箓价格,大约在5000左右,也是质信于人,古之遗意也。个人认为是应该的,凡俗无知,心生诽谤,认为天师府是拿着这个赚钱,却不知灵文之尊重。“世人不悟,遂妄生非毁。外不行功立德,内不洗垢心神,而贪秽满心,爱憎栖意。”这样的人,如何能够求仙问道?

《道藏》有《受箓次第法信仪》,成书于明朝,可参考。

乙、仪式

道教法箓之传承,多为单传;神仙秘密之道,少有普度之说。是以其法箓传承之仪式也是非常郑重的。《正一修真略仪》云:“师资授受之约,道科传付经诀,皆结盟立誓,期以勿泄于非其人。当分环破券,饮丹告誓,不负道真。”

《传授三洞经戒法箓略说》云:“受道之日,关奏天曹地府、四司五帝、一切神仙,以为监证,对五帝而结券。若后违盟犯约,背道轻师,则勘契合券,以自证验。亦犹世之交易,各执券契,以为信也。亦曰升天券,得道之日,过天门地户,魔王主司,以相按验,乃至神仙洞府,诸天曹局,悉皆勘会,如世之公验也。”

券的种类也比较多,大而言之,有“正一真券、五色券、八道券、三五券、洞神券、升玄券、自然券、上清七券等例是也。契即正一黄契、三五契、三十六部尊经契、上清四契是也。”《正一威仪经》云:“初入道门,诣师奉受券契。不受券契,土地山川守界真官,不上道名。治官障碍稽留,难为成道。受此券契,天地门户,不敢稽留。”券契就是入道的凭证,学道之人与神灵盟誓,誓修正法,则真官拥护,死后这个券契又是功德文凭,可以直超三界,治官不敢稽留。

《道教灵验记》云:“成都贾琼,年三岁。其母因看蚕市,三月三日,过龙兴观,门众齐受箓,遂诣观,受《童子箓》一阶。十余年后,因女兄有疾,母为请处士吴太玄,为入冥看检致疾之由,仍看弟兄年命凶吉。经宿太玄还,言疾在江渎,求之即差,籍中不见有贾琼之名。父母愈忧,复请太玄看之。时太玄每与人入冥检事,必锁于一屋中,安寝而往,不复人惊呼,候其自醒,唤人开门,乃开之,历历说冥中之事,有如目击,言必信验。或两宿,然后回尔。既再往检琼名字,云年三岁时,三月三日,于龙兴观受《正一箓》,已名系天府,不属地司,籍中不见名字,于天曹黄簿之内,检得其名。”故知受箓之后,名系天曹,一切地司冥官,皆拱手皈依,自称下官。道法灵妙,岂虚言哉!

《正一威仪经正一受道威仪》云:“凡欲受道,先诣师门,丹祷拜伏。师许投词,请经戒符箓,书写如法,斋粮质信,法衣法服,并备具已。然后登坛启告,列券断盟,裂辞自状,皆当捡日隔月,不得频繁,及默许易从。”

然自宋元以来,道教之法箓皆归天师掌管。

四、授箓的意义

甲、箓是经法的传承

箓的传授,其实也是法的传授。

《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云:“法师法师止受都功职箓,或升玄阳光等箓,却不受盟威箓;或只受都功职箓,及中盟五雷法箓,不受盟威箓;或只受都功箓及上清箓,不受盟威箓;或只受都功箓,不受盟威箓;或只受盟威箓,不受都功箓。并不许开建灵宝斋科,盖出三五正一官吏二箓,不备受则出官有碍,皆不可行斋事。”故知箓职,既是道士的品级象征,也是道士神权的标志。

谨按《天坛玉格》云:“受箓之士,但欲职高而金宝效信,受上品法箓,殊不知经中分别称载,法与箓相背,则不灵。如行天心法,合受三五都功箓;行雷法,合受高上神霄箓;行灵宝法,合受紫虚阳光箓及灵宝中盟箓;行天蓬法合受北帝伏魔箓;行六丁法合受九天玄女箓;受玄灵式合受北斗箓;行天枢法合受上清回车毕道箓;赵侯南法合受赵侯南箓;行出神入梦法合受盟威箓;行三官法合受三官箓。以上诸阶,皆以本箓为职。法箓相违,社庙窃笑。”足见各派道士,奉行的法不一样,则所受的箓也是不同的。

这些是因为在宋元以前,各派的法箓都是在自己门派内部传承,和其他门派的法箓有所不同。而自宋元以后,天师主掌三山符箓之后,仍然是完整的接受各派的符箓,所以能够根据道士的法脉不同,而授以不同的箓职。然经十年浩劫之后,法箓散失甚多,如今虽然在天师府的努力下恢复了部分符箓。近几年又改变有箓无职的情况,但是有些小门派,比如神霄、天心、清微等派的符箓,我估计天师府仍然是没有完整的符箓授于这些道士的。所以这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不能因为自己没有完整的箓职,就说这些门派已经消失了。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又《续仙传》云:“闾丘方远,字大方,舒州宿松人也。幼而辩慧,年十六,精通《诗》、《书》,学《易》于庐山陈元晤。二十九问大丹于香林左元泽,泽奇之。后师事于仙都山隐真岩刘处靖,学修真出世之术。三十四受法箓于天台山玉霄宫叶藏质,真文秘诀,尽以付授。而方远守一行气之暇,笃好子史,群书每披卷,必一览之,不遗于心。常自言:葛稚川、陶贞白,吾之师友也。”这些都足以证明,授受法箓是道教各派传承的重要活动,并非一派所自专也(自唐宋以来,兴起的钟吕金丹道,又以丹道口诀为主,不以驱遣鬼神为事,如紫阳真人在成都酒肆遇异人传授金丹秘诀,而无法箓之传成功,学道者不可不知也)。

乙、箓品与道士法职之品阶

自宋朝以来,斋醮大兴,道教逐渐有一套完整的神仙体系,和行科之臣的品级制度。如《天皇至道太清玉册》中就提到了天枢院品秩、驱邪院品秩、玉府品秩、神霄品秩、女阶品秩等。大抵按照人间朝廷的制度来的,有些天官的名字也和人间的相仿。如《神霄品秩》云:“太平辅化仙士玉天洞景法师,兼紫薇掌法,知南北二院事。从八。”

《天坛玉格》又规定了法师《迁转功劳格式》,大抵以度人为功德,因功德之高下,而升迁不同的品秩,如果年内功德确实很多,许其双转,即升两级。无功则守旧,如果有过则应当赎罪。然而又与法师之箓职有极大之关系,《天坛玉格》云:“七品以上,不受盟威箓不许任之。五品以上,不受洞渊箓不许任之。四品以上,不受神霄箓不许任之。三品以上,不受大洞箓不许任之。”故知法箓,对于道士修行之重要也。

丙、法箓与道士之修行

《云笈七签卷四十五秘要诀法部》云:“箓者,戒录情性,止塞愆非,制断恶根,发生道业,从凡入圣,自始及终,先从戒箓,然后登真。”箓,也包含戒律在其中。道士未受箓,先受戒,就是先断绝其恶根,不再造业,然后再受箓,而求仙道也。

“夫事悉两存,则理无不通。箓者,亦云箓三天妙气、十方神仙、灵官名号,与奉道之人。《修行经》云:生无道位,死为下鬼。若高人俗士,有希道之心,未能舍荣录,初门不可顿受,可受三五阶。若修奉有功,然更迁受。上古真人寻按经箓,唯受一二阶,修行便登上真。多受不会至理,师又不明修行之由,于身未能有益。”比如有人,受《上清大洞九微八道大经妙箓》,若能按此经箓上行持,久久自有应验,便可超升上清仙境。有的人只求多受法箓,不能精进修行,是得不到实在的益处的。

上清派之传承以经箓为主,而经箓之中又多含有修行之法诀。如《上清丹天三炁玉皇六辰飞纲司命大箓》,就是说的飞步南斗六星的法诀,配以符图。而《上清高圣太上大道君洞真八景玉箓》,则包括“大洞真经三十九章、太上大道君八景玉箓、八风徘徊帝一之道、太丹隐玄回元五通、十二上愿、玄母八间、先进洞房金华雌一九玄列纪、灵书紫文、镇生五脏琅华丹”。所以《云笈七签》说古人“唯受一二阶,修行便登上真”,并非虚言也,在于道人能够切实修行。古代道教传承注重秘传,如果修道之人,没有受箓的话,是难以知道这些修真之秘诀的。

符箓为上天之隐文,可以招遣鬼神,若道士受箓之后,鬼神听命,天上星真下降精气于箓生身中。黑簿除名,玉箓上号。群妖稽首,魔王送迎。所以古代道教之传承,以受箓为最关键也。

今欣逢太平盛世,玄风普被,遐迩皈依。然因劫数之运,法箓失传,或在民间,亟需整顿。有些道众,对于道教授箓,缺乏认识,故宜汲汲讲求也。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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