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于鲁川)6月下旬,男子林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翔安警方抓获,不过取保候审期间林某竟然不思悔改再次作案,7月22日,翔安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再次将其抓获,自认为万无一失的林某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件印着“财色兼收”的T恤成为了警方破案的重要线索。
7月22日晚,家住翔安的陈先生下班后将车子停在马巷镇春江里一家餐馆门口,之后便回了家。第二天早上,陈先生返回停车地点取车,走到车前发现驾驶座的车窗没有关好,想到车内还放有现金,便赶紧打开车门进行查找,经过一番核对,陈先生发现门边格屉里的1000多元现金不见了,怀疑被人拿走,便报警求助。马巷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在勘查完现场后,民警陈少寅调取了附近商铺监控,通过查看监控回放,他发现23日凌晨2点左右,一名身着黑色上衣的瘦高男子出现在监控中,只见男子打开手机手电筒,将上半身通过车窗伸进车内翻找。几分钟后,男子从车窗里退了出来,快速离开。
根据男子离开后的轨迹,警方循线追踪继续展开侦查。“财色兼收?怎么这么眼熟,不会又是这家伙?”通过商铺监控,陈少寅发现男子身着的黑色T恤胸前印着“财色兼收”四个字,此时他的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上个月刚刚被他亲手抓获的盗窃嫌疑人林某,陈少寅清楚地记着,林某在被抓时穿着一件黑色上衣,胸前同样印着“财色兼收”四个字,并且从监控回放来看,视频中男子的体貌特征与林某也基本一致,经过分析研判,民警判定嫌疑男子就是林某。
确认嫌疑人身份后,陈少寅与同事立即对林某实施抓捕。然而,民警几次来到其住处,却没有见到林某的身影,陈少寅随后通过电话联系到了林某,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民警的一番诉说,唤醒了林某的罪责感,迫于压力,8月1日上午,林某来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审讯,林某对自己23日凌晨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林某表示事发时刚好经过受害人陈先生停放的轿车车前,见车窗没关便产生了盗窃的想法,之后从车里翻出1290元后逃离现场。此外,林某承认自己两次作案均穿着一件胸前印有“财色兼收”的黑色T恤,不过这件衣服却并没有为他带来好运。目前,林某因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违法犯罪,已被翔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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