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11日,笔者从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景市镇某副食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茉莉花茶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1月24日,家住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的一消费者向四川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称:1月22日,他在景市镇某副食店以15元/袋的价格购买茉莉花茶1袋,回家发现该茶叶已过保质期,要求店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该局百节市场监管所接诉后于1月28日前往该副食店核查。经查,2020年6月该店从达州市好一新批发市场购买两批次茶叶共10袋(每袋100克装),已销售6袋(含投诉人购买的1袋),剩余4袋还放在货架上对外销售,均已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对4袋过期茶叶予以现场扣押,并督促店主与举报人协商,达成店主赔偿举报人1000元人民币的谅解协议。
该副食店的上述行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场监管局于2月7日予以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之中。(刘雄 通讯员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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