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重在府,府的变化直接体现了知府的变化,这其中还是很有说头的。
魏晋时期,州刺史同时兼着将军的职务。州刺史是文职,将军是武职。州有州的衙门和幕僚,将军有将军的衙门和幕僚。将军的衙门,就叫做府。
到了唐朝,中央政府对府非常重视,在首都、陪都以及皇帝登基前任过职的州普遍设置府,比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等。府的长官,叫作府尹。
五代按照唐的制度沿袭下来,基本没有多大变化。
府,比较吃香和盛行的朝代是宋。当时府的地方长官为知××府事,知就是主持的意思,即主持某府事。宋朝的知府管着一个州府的军政事务,手中掌握的权力会因为州府的不同而稍有差异。打个比方,假如到富足的江南任职,肯定是肥差,当地经济实力很强,知府就容易有作为。如果到了蛮荒之地,多少都有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两相对比,便能看出知府和知府是不同的。
府最不吃香的时候是元,其地位直线下降,府被分化为总管府(路)与散府(府),汉人先前的实力被大大削弱,蒙古人掌握朝野重权。路也不是元朝特有的,宋朝就有了,是介于中央与州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
明清时候,除了首都、陪都所在地的府长官仍叫府尹外,一般的府长官,都称为知府,在史书上以正式官名确定下来,对府的职权、责任和义务有了详细的规定。
史料上说,明初,按照缴纳税粮的多少,府被分成三等:京府府尹为正三品;纳粮20万石以上为上府,上府知府从三品;10万石以上20万石以下为中府,中府知府是正四品;10万石以下为下府,下府知府从四品。不过,没多久所有知府均改为正四品了。当时,全国有150多个府。各个府根据自然条件的差异、人口的多寡、路程的远近、案件的多少、民风的顺劣等情况,定有冲、繁、疲、难四个字,一个字代表一种境况。四个字都含有的为最要缺,含三个字的为要缺,含两个字的为中缺,含一个字或四字全无的为简缺。虽然都是正四品,但简缺和中缺一般给初次当知府或当知府时间不长的官员,尤其初次任职的,往往不是朝廷直接任命,而是由督抚奏请朝廷任命。要缺和最要缺则给当过知府并且很有经验的官员。
(摘自《山西晚报》)
来源: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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