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和老公陪着女儿参加他们舞蹈培训学校举办的元旦晚会,因为天太黑,返程路上,老公一不小心踩到了狗屎上。
呀,老爸踩到狗屎了,他要交狗屎运咯!我这一幽默,让老公苦中作乐,同时还与女儿轻松互动了一下。
我都从来没踩过狗屎呢!女儿感叹道,可我怎么嗅到了她的话语中有股酸溜溜的感觉呢。
怎么,你还羡慕老爸踩到狗屎了吗?我笑问道。
每个人都会有好奇心。
女儿好奇踩到狗屎上,到底是怎样的感觉,又是何种心情。
老公详细地给女儿描绘了自己的亲身感受,更是勾起了女儿的好奇心,我也想踩试试。那架势,如若我没一把拉住她,肯定一脚直接踩上去了呀!
而真正踩过狗屎的人,真实的感受却是真倒霉,他会反复在地上摩擦自己的鞋子,即使摩擦上百次,也总会感觉鞋子还是不干净的,别人也能闻到自己身上有股臭烘烘的味道。
可还有一句话叫好奇害死猫,有很多人很多事,就是因为出于好奇心,才遭遇飞来横祸。并不是所有的好奇,都需要去感受,都能去体验。有些事情,还是敬而远之得好,保有敬畏之心,也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每个人都渴望通过自己更多体验来丰富自己的人生阅历,其实这就是追求独立自主性的需要。
女儿拒绝由老爸来揭秘踩狗屎的感觉,她要亲自去体验和感受,尽管体验后会是很恶心的、让人认为很糟糕的事情,但在她自己没有体验过之前,那份刺激感,是不断被想象所放大的。
可并不是每件事情都需要我们亲自体验,都能够亲自体验的。比如最极端的死亡体验,以及其他危及生命和健康,还有违反法律道德准绳的体验,这些坚决不能触及。
很多演员为了诠释好一个角色,他们会深入生活增强体验。就像邓超在《烈日灼心》中出演临刑前的那一段,并不是说他真的去体验死亡的感觉了,而是从处决死刑的犯人那里,反复揣摩人临死前的心理状态和肢体表现,最终才演绎得如此精彩。
通过踩狗屎事件,让我理解到了孩子在探索未知领域的强烈需求,他们的人生不应该被我们的认知和体验所限制,更多的感受需要他们亲自去经历。
之前听过一起法院判决案例,是美国一个家长起诉他女儿幼儿园老师的。原因就是这位老师告诉了他女儿1+1=2,剥夺了女儿探索未知领域的权力。
当然这个听起来有些极端,但从中让我们意识到了,孩子的探索欲还是需要加以保护的。
可过度分享,就相当于剧透,会剥夺了孩子对未知事件体验的权力,降低了他们的探索欲,同时也侵犯了孩子的边界感。人与人相处,都需要注意边界感,即使是亲子关系、亲密关系。
有一种冷叫妈妈说我冷这就是典型的越界。在确保安全和伦理道德没有问题的前提下,充分放手,让孩子亲自去体验、去感受生活,积累属于他的人生经验和社会阅历。
当然,作为父母的我们也要加以引导,让孩子拥有正确的判断力,能够辨别出哪些是可以去亲身经历的,哪些是只能通过读书、学习,从他人的经历中得到学习和成长。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那也是在读过了万卷书、行过了万里路、阅人无数后才真正领悟到的,而这份领悟也是来自于自己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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