镳:(biāo )马嚼子,扬镳:驱马前行。分道扬镳即提起马勒口驱马前进,指分路而行。比喻志趣不同,各走各的道路。
【出处】 《北史·魏诸宗室·河间公齐传》
【原文】 子志,字猛略,少清辩强干,历览书传,颇有文才。为洛阳令,不避强御,与御史中尉李彪争路,俱入见。面陈得失。彪言:御史中尉辟承华盖,驻论道剑鼓,安有洛阳令与臣抗衡?志言:神乡县主,普天之下,谁不编户?岂有俯同众官,趋避中尉?孝文曰:洛阳,我之丰沛,自应分路扬镳,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及出,与彪折尺量道,各取其半。
【释文】 南北朝时期,北魏有一个名叫元齐的人,很有才能,屡建功勋。得皇帝器重,封为河间公。元齐有一个儿子叫元志,字猛略。他聪慧过人,饱读诗书,是一个有才华但又很骄傲的年轻人。孝文帝很赏识他,任命他为洛阳令。不久以后,孝文帝采纳了御史中尉李彪的建议,将首都从山西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搬迁到洛阳。这样一来,洛阳令成了京兆尹(首都市长)。在洛阳,元志仗着自己的才能,对朝廷中某些学问不高的达官贵族,往往表示轻视。
有一天,他坐着车子正在街上走着,恰巧遇见御史中尉李彪的车子迎面过来。那时,官员出门总是前呼后拥的,官职越高,随行人马就越多,威风气派也就越大。老百姓在街上遇见他们,老远就得回避。官职低的官,也得让官职高的官先走。如遇官职相仿,客气些的也就让道。元志论官职是应该让李彪的,可是他瞧不起李彪,偏不相让。李彪很生气,当场训斥元志。元志不服,两人就争吵起来。
元志和李彪到孝文帝面前去评理。李彪说:我是御史中尉,直接护佑皇上,元志乃洛阳一个地方官,居然不肯给我让道。元志说:我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住在洛阳的人,都编在我主管的户籍里,我怎么能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样向一个御史中尉让道呢?
孝文帝听了,不愿意评判他们谁是谁非,便笑道:洛阳是寡人的京城。我听了,感到你们各有各的道理。我认为你们可以分开走,各走各的,不就得了吗!出宫后,元志就与李彪用尺子丈量经常通行的道路,各取一半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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