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者,神光之所聚者也。古人谈诗论词,有以眼为评判之标准,故有诗眼、词眼之说。所谓诗眼或词眼,指一句中最精练传神的一个字,它关系到整句诗的神采气韵,正如贺贻孙所说:一字之警,能使全句皆奇。
杨慎《升庵诗话》载有这样一个故事:孟浩然诗集的一个刻本,在《过故人庄》诗的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一联中脱一就字,有人为此感到遗憾,就想给它补上,有的补醉,有的补赏,有的补对,但都觉不妥。后来得到善本,原是就字,大家无不叹服。
这个就便是眼字,其设于句中而产生的精妙之处在于,首先此字能体现出人与菊花的主宾关系,令人觉得菊花不是被动地在那里等候人们前去观赏,而是观赏者被菊花招引而来,这既点出了菊花的美丽动人,又点出了与故人的深厚情谊,而对字就突不出这层菊花招惹人来的意思。其次此字含有丰富的语意,包括有看、赏、醉等含义,令人有无限想象。
若单独用看字,则缺乏醉的含义,若单独用醉字,则在感情上缺乏一种过渡。再次此字在诗句中有一种俗中出雅的作用,待到重阳日与还来菊花九个字都极通俗,难以回味,著一就字,则全句新警雅致,颇耐咀嚼。
句中之眼的求得在于诗人的研炼。古人早已认识到一字未稳,全篇皆疵;一字得力,通首光采。因此很注重用字的精当与传神,所谓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为求一字稳,耐得半宵寒,说的就是不肯信手用字。唐诗中因字炼得好而使整个诗句增光添采的例子举不胜举。
试看王湾的《次北固山下》诗:
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诗中的海日句被胡应麟称为是妙绝千古的佳句,当时的中书令张燕公曾将它手题政事堂,每示能文,令为楷式。其妙就妙在句中之眼生字上。夜尽日出是人们对自然现象的基本认识,而诗人不说日出,却说日生。这个生字就把海日与残夜化成了有生命之物,同时诗人又把海日提到主语的位置加以强调,这就充分表现出了诗人面对太阳升临人间、曙光映照大地时的喜悦之情。全句的形象、气氛与情思全仰赖此字而体现。
再看王维的《使至塞上》诗: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诗的第三联中直字与圆字,是这两句诗的眼,张文荪曾称之为有十二分力量,其精妙之处恰如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四十八回中借香菱之口所说: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恰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是见了这景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又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这两段话,也道出了设眼句中的意义与审美价值之所在。
一般来说,句中的眼字应该具有三个条件,一是形象性。眼字总能使人产生丰富的美感联想,如果缺乏鲜明的形象,读者就无法展示作品的艺术境界。
如杜甫诗句群山万壑赴荆门(《咏怀古迹》),其中的眼字赴,便给人千岩竞秀、万壑争流的鲜明生动的视觉形象。
又如杜甫诗句返照入江翻石壁,归云拥树失山村,其中的眼字翻与失,将日射水,水滉石壁;云归树,树遮山村之景象传神地描画而出,被吴敬夫评为刻划如画,而画所不能到。
二是准确性。眼字总能使人感到非此字不足以传其情,非此字不足以得其妙。如杜甫诗句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其中的眼字带,既表现了春星围绕草堂的态势,也表现了月落后的朦胧夜色,其他的字便无法确切地表现出这一情景,如映字有一种亮的感觉,就不适宜形容无月夜的星光,且与上句的暗水也不相协调。
三是出新意。眼字总能超越人们固有的思维,将一些被习惯用法所用厌了的字,用于不常结合的词句之中,使人获得新颖奇特的感受。
如杜甫诗句江声走白沙(《禹庙》),句中的走字平常得很,而一形容江声之过白沙,便产生了新奇的韵味,表现出了大自然的磅礴气势。又如吐字,常用于人为动作,然杜甫则有四更山吐月(《月》)之句,将其归于山之所为,这便使得原本通俗的吐字变得十分雅致,颇耐人讨索探求。
蔡居厚指出:天下事有意为之,辄不能尽妙,而文章尤然。文章之间,诗尤然。世乃有日锻月炼之说,此所以用功者虽多,而名家者终少也。这么说并不是不要诗人炼字,而是向诗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句中所设眼字不可有斧凿痕迹。
宋祁《玉楼春》词的红杏枝头春意闹句,王国维曾称赞说: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人间词话》)这个词眼闹字,以听觉感受替代视觉感受来形容红杏的蓬勃繁盛,确实炼得颖奇不凡。不过换一个角度看,它还是留下了些微遗憾,那就是未能泯去锤炼的痕迹。
这种感觉清代的彭孙通就已产生,他在读了孙光宪的留不得,留得也应无益(《谒金门》);李清照的眼波才动被人猜(《浣溪沙》)等词句后,觉红杏枝头春意闹尚书,安排一个字,费许大气力。或许有人会说这未免苛求太甚,但是我们为何就不能以刘熙载所要求的极炼如不炼,出色而本色,人籁悉归天籁的艺术标准来评判呢?至少这有助于我们在创作中引起注意。
炼字的有痕与无迹,往往可以衡量出诗词作品的高下。试看下面二例:
万里通秋雁,千峰共夕阳。(刘长卿《移使鄂州次岘阳馆怀旧居》)
万木迎秋序,千峰驻晚晖。(李嘉祐《至七里滩作》)
千峰共夕阳与千峰驻晚晖意境完全相似,但刘诗所炼的共字十分自然,而李诗所炼的驻字便觉费力。套用刘熙载的话说,前者人籁已悉归天籁,后者出色而未能本色。
再比较二例。
朦胧淡月云来去。(李煜《蝶恋花》)
云破月来花弄影。(张先《天仙子》)
后一句王国维也曾称赞为着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人间词话》)。不过一与李词相比,就觉在天然之美方面稍逊一筹。
炼字而露出痕迹,常常在于诗人过度经营、刻意求奇。试看贾岛《访李甘原居》诗的颔联:
石缝衔枯草,查根渍古苔。
句中眼字衔与渍字,很明显是诗人煞费心思炼出的,然而这两个字并没有给诗句带来光彩,反令人有雕琢之感。在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杜甫诗中,也出现过这种毛病。如碧知湖外草,红见海东云(《晴二首》之一),这两句绘雨后新晴之景颇佳,然知字、见字就嫌生硬,所以毛先舒以为浑读不妨大雅,拈出示人,将开恶道。沈德潜曾指出:古人不废炼字法,然以意胜而不以字胜。这正是设眼句中而达到极用意看似不用意、极着力看似不着力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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