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居丧,一般特指子女居父母之丧,即逝者下葬后,孝子等守制三年。
古法的居丧要求是很严格的,也是很严厉的,穿着、饮食、起居、住行、言语、容态等都有规定,有官的去职,有生意的歇业,还不得科考、求仕、游历、嫁娶等等。唐代居丧入律法,违者要治刑,很重的。后世沿袭,一直到晚清。
现时生活中,礼仪没有约束力,主流意识形态也不倡导礼,所以居丧时间长短、礼仪要求等完全在于个人。但礼俗对居丧是由要求的,你守不守是一码事,知道不知道又是一码事。
民俗对居丧还有禁忌要求,大体如下。
(1)忌理发修面
守丧居丧期间,孝子不理发,不剃胡须。注意,不理发剃须不是为了表现孝子过于哀痛以至于忘记修理自己,其依据来源于《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也就是说,不理发是孝顺的表现。
实际生活中,应结合实际,具体把握,有心意即可,也不必搞得不修边幅,邋里邋遢,不象样子。讲究一点一定要遵守这个规定的,可以在时间上进行权变,如选择在下葬前的丧事操办期间,选择在五七或七七之内,选择在百日之内,等等,时间太长了,也没意义。百日忌理发的习俗要求,相对较为流行。
(2)忌大红大绿
居丧期间,家里布置、居丧人及家人穿戴等,忌大红大绿,鲜艳华彩。家庭空间、个人穿着等应尽可能静穆素雅一些,颜色深一些素一些为好,宜蓝、黑、灰、白等深暗一些颜色,忌红、黄、绿、粉等鲜艳一些的颜色和彩色。家庭中有大红大绿设施设备或物品的,应当遮蔽。现时生活中,丧事前期办事期间应当忌红绿,下葬之后的居丧期间,可以灵活权变。
(3)忌饮酒作乐
丧期饮酒作乐是为大忌。古典时期,犯忌者是会受到很重的处罚或处置的。按丧礼要求,服丧期间,在饮食方面应当吃素,忌生猛海鲜,大鱼大肉;忌饮酒贪杯,猜拳行令;忌歌舞唱曲,不亦乐乎。实际操作中,停丧办事期间应当注意守规矩,下葬之后的守丧期间,自己灵活把握。理论上讲应该守,但如果你不守,也不犯法。
(4)忌走亲访友
居丧期间,不走亲戚,不串邻居,不访友朋,不集会,不拜年,以免把丧气带给他人。尤其不能到病人家去,如给他人带来不幸,是无论如何都说不清楚的。此要求居丧人一定要注意,自己可以不怕,但影响别人就不地道了。实际生活中,居丧人如果有丧服,此项规定一定要遵守,因为别人忌讳,即便除服之后也应当注意。
(5)忌浓妆艳抹
居丧期间,家庭女性人员,忌涂脂抹粉,口红、画眉、眼影,涂指甲,等,实际生活中,可以适当修饰自己,但不要搞得太喜庆太高兴了。
首饰也尽可能不带,如项链、项圈、手链、耳环、手镯等。这些东西不符合居丧人的心境和意念。
(6)忌房事
这玩意规定在古典时期是很严格和严厉的。理解上,居丧期间,居丧人身体虚弱,房事不仅影响自己身体,对下一代也不利。更为重要的是,房事违礼,上纲上线为不孝的表现。现时生活中,可以灵活把握,毕竟时代不同了,生存条件不一样。
(7)忌烧纸挑动
居丧烧纸送钱时,忌用棍棒挑动,因为冥钞挑碎,祖灵不好使用。如果冥钞烧到一半,另一半未燃,也不能再次点火重烧。据说是留给活人用的,只能留下,不能再烧,否则子孙有祸。这应该是迷信,但流传较广。感觉上不是啥大事,具体自己把握。
(8)忌筷插饭中
居丧期间,活着的人用饭,忌将筷子直插于饭碗中。实际生活中,一般用餐,碗筷分离,需要将碗筷放在一起的,应当将筷子平放于碗上。丧事期间,死人丧饭是将筷子直插于碗中的,人鬼殊途,应当忌讳。此项禁忌已经扩展到人们的一般生活中。
(9)忌贴春联
居丧期间,主家忌贴春联。一定要贴的,不用红纸。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