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铸造了罗尔的“厚颜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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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志权

这段时间,“罗尔事件”持续发酵。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段采访视频,坐实了关于罗尔坐拥三套房的传闻;比事实更为奇葩的,是罗尔对“为女儿募捐”所作的解释:一套房子是要留给儿子的,一套房子在妻子名下,另一套是以后养老用的。也就是说,因为这些都不能动,就只能求助募捐了。

网上自然有很多詈骂,但激愤无济于对事件本质的探究和反思。面对罗尔的解释,网友的直感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一般而言,如果我们做了错事,会感到羞耻。罗尔的问题,恰恰在于,他明明践踏着社会公认的道德伦理,并表现出可笑可悲的自私,却对此丝毫不以为意。

公认的道德伦理,当然很多,但毫无疑问,文明和尊严,在其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为什么我们一直提倡要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客观上,是因为我们僧多粥少,需要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最需要的群体身上。在此情况下,谦让与克己,而不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体现了文明的程度,区分开了人与兽。而主观上,自食其力,意味着独立与平等,也就意味着尊严。尊严理应是人之为人的坚守,人身依附关系,是有违现代文明本质的。

罗尔的问题首先在于,他完全能够“自食其力”,却宁可做“网络乞丐”,通过欺诈和煽情的方式,诉诸公众的善心;在本质上,他是在和大量其他真正濒临绝境、亟须救济者,抢夺资源,并透支社会的信任, 体现出了自私、残忍和凉薄。 在于他视这种情形“理所当然”的心理。一毛不拔而振振有辞的逻辑,常见于夏洛特或葛朗台之类的吝啬鬼。如视频所示,医疗的费用,尽管大部分能够报销,引发他花钱的“恐惧”,也属“人之常情”。但大部分人会克服并直面这种恐惧,因为责任和尊严,会促使他们做出正确的选择。是什么冲淡了罗尔的羞耻感?也许,是功利主义的算计——如果能通过吸引眼球的方式让社会为此买单,有什么不可以?正是遵循同样的理性,事件的策划者、小铜人公司的经理才会说,“假设他这边刚把房子卖了,那边小朋友没有康复起来……对不对?”

金钱至上,是“理性”的追求,但却缺少人性的温度。正因为抛开了“人性”,也就无所谓对社会道德的敬畏,更遑论社会责任意识。没有证据表明,如果没有社会捐助,罗尔会放弃对女儿的挽救。但“精明”如罗尔,对儿子、女儿抑或社会大众等不同角色的定位和把控,相信是游刃有余的。如果放大了看,透支社会信任,掠夺大众乃至子孙后代资源,惟利是图而沾沾自喜的商业策划者大有人在,他们并不比暴露在公众舆论中的罗尔好多少。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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