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夕阳行(携手话夕阳什么意思)
在婚介工作室门口徘徊犹豫了许久之后,张高终于鼓起勇气走了进去——他不是为了子女的婚姻问题而来,是为了给自己找一位能互相关心照顾,直至终老的老伴儿。
接待他的工作人员拿出一张表格请他填写个人情况与择偶意向,可还没等他完全放松下来,就听见旁人笑着凑过来一句:“你都60多了,自己还能活几年?还找什么对象啊?子女能同意吗?”
这句或许并无主观恶意的话,却让张高立刻终止了填写,眼泪划过脸庞上那些岁月的沟壑后,他黯然离开。
最近,关于年轻人相亲市场的新闻一直倍受舆论关注,而在这份关注之外,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其实每个相亲角或者婚介工作室里,都会有一些老年人的档案,他们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填补家庭和内心的空巢。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年人对个人情感和精神幸福的追求,越来越需要全社会给予他们关注和理解。
老年人的寻偶要求不亚于年轻人
杭州西湖区灵隐街道曙光社区芳影红娘工作室,“红娘”于鑫从资料柜里取出了厚厚一本文件夹,目录上标注着“男士”两个字。
但更让人关注的,是“40年以前、50年以前、60年以前以及67年以前”这些数字注解——它们代表年份,同时也显示着这些择偶人群的年龄段。
“由于我们这个区域老年人群量较大,所以在老年人择偶登记上,相对其它地方会多一些。”于鑫翻开这个文件夹,里面每一页表格都是一名登记者的个人信息和择偶要求。年纪多是55岁以上,最大的一位,登记时已经85岁。
翻看那些登记表上的内容,可以明显感觉到老年人在登记个人信息时会较年轻人更直接更坦白,信息填充也更全面真实。
于鑫告诉记者,这些年来,比较明显的是来工作室寻求配偶介绍的老年男性,以杭州本地的为主;老年女性则相对平衡,本地外地的都有。从数量上看,则是女性多于男性。老年男性更看重女性的年龄,老年女性则看重男性的经济能力。
同时,学历较高的老年人对精神需求更高。
从一些登记表上的信息来看,来杭的外地老年女性更希望找到本地男性作为配偶,在一定层度上的确有经济依靠的考虑;而一些外地户籍的男性,也明确表示可以“上女方门”。
于鑫觉得,这是为何一些本地老年人并不太愿意接纳外地老年人成为家人的重要原因。
和此前媒体报道年轻人择偶要求相似,老年人也会考虑年龄、家庭、户籍、经济水平、生肖属相、子女情况以及个人受教育经历等问题。同时相较于年轻人,年过黄昏的他们,还会提出更多“个性化”诉求。
有的老年人会对配偶有明确的外貌和体重身高要求,比如“有女人味不喜女生男相”“体重不超过110斤”或“气质好骨感型”;有的老人则会更关注配偶的生活习惯和个人爱好,比如“英语好”“会跳舞”或“跳舞、麻将先改正”;还有的则会考虑到性格适配度以及对未来生活的规划,比如“讲道理”“不能半途而废”“文明待人”“有移民倾向”“能照管企业”或“36岁以内愿意生孩子的优先”……
这几年,于鑫一直在关注这个群体,并从那些诉求不一的登记表中,体味老年人群对于填补家庭和内心空白的渴求。在她看来,这些“个性化”婚恋要求或许会引得一些不知情者一笑,其实凸显的正是老年择偶者们在现实生活中所缺失的,又寄希望于通过各个渠道尽快找寻的感觉,“直到现在,人们还不是很能理解或关注老年人的这些诉求,甚至包括老年人自己,依旧还在压抑。”
红娘的本子。
观念、子女态度和经济等因素都要考虑
造成这种“压抑”的因素很多,老年人也逃不开各种世俗的现实牵绊。
现实中,和青年相亲群体相比,老年人相亲群体只占到很小一部分。虽然社会态度和形势一直在明显好转,但目前社会上也极少专门针对老年人婚介的工作室,这与该群体的年龄段和整个社会对他们婚姻问题的非常规关注有关。
绝大多数前往婚介工作室去登记信息的老人,都曾有过长时间的自我挣扎。张高便是其中之一,就连走进婚介工作室前,他都在门口踟蹰了很久。而当那句可能并非主观恶意的话传进耳朵后,一切的努力和勇气都在瞬间化为尴尬与逃离。
记者在走访了几家较大的婚介所后发现,很多老年人会觉得一把年纪了,还要找对象,多少是一种不合时宜的选择,甚至有点“想不清”甚至“不正经”,这是他们面对压抑自身需要的第一道坎。
更为重要的还是对家庭现实关系的考虑,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女子的干涉和家产。
杭州市婚姻介绍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年来去他们那儿登记的老年人比较少,从零星登记的要求来看,他们也不是很愿意接老年人婚介的工作,因为有过先例,通过介绍,两边老人好上了,结果子女不同意,最终甚至闹到了婚介中心,“有的因为财产纠葛,有的因为感情上不太能接受。”
其实在《婚姻法》第三十条中对此有特别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亦有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可就在上周末,湖北一位老人就因子女干涉其再婚而跳水自杀,险酿悲剧。
于鑫说,一旦涉及财产问题,对很多老年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而言,就会变得敏感,“所以现在来登记的,我们都会询问他们子女的态度,一般都是认可并鼓励的,也有女子为老人来登记报名的。”
一些老年人的择偶要求。
一些老年人的择偶要求。
很多老年人愿意选择“搭伴养老”
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日渐明显,特别是社会人口结构和认知意识的变化,目前出于心理和生理需求,老年人对于寻求配偶的诉求也在不断凸显。
基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显示,2010年我国老年人口中有配偶的比例较高,占老年人群的70. 55%,但丧偶的比例也较高,占所有老年人口的26. 89%。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庞大,处于未婚、离婚、丧偶无配偶状态的老年人口比例达到29. 45%。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教授孙鹃娟在调查中发现,虽然老年人在丧偶或离婚后选择再婚的人所占比例不高,但相对而言,离异者比丧偶者再婚的可能性更大,渴望有个伴和获得充足的经济来源是人们再婚的主要原因。实证研究发现无论是老年人还是中青年人,大多对老年人再婚持赞成态度。老年人再婚的主要阻力来自于老年人自身,其次是子女的反对。
这和于鑫以及其它婚介工作室中遇到的情况基本一致。
于是,如今很多重组家庭并共度夕阳的老年人,会更多地选择不领证但在一起生活的“搭伴养老”模式:一方面是因为老人们年纪大了不太注重那份形式感了,陪伴的需求更多于其他感受;二是双方子女在财产问题上一般都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老年学研究所副所长姜向群也指出,这种“搭伴养老”方式,由于缺乏法律保障而备受争议。
“还是要鼓励老年人能和年轻人一样勇敢些。”于鑫说,请保姆并不等于真正意义上有了额外陪伴,有配偶生活对很多老年人来说其实更为急迫,“我这里就有一位老人,经常会打电话来问有没有合适的女性可以成家,这个群体需要全社会更多关注和理解。”(为保护隐私,文中老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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