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警察(民警偶遇犯罪嫌疑人如何处理)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王艳 卢琦

民警去银行办案,犯罪嫌疑人戴着口罩也在银行。擦肩而过时,民警确认了其眼睛和头部特征,心里当即笃定:“这就是我要抓的人!”

“好眼神”民警是兵团第五师塔斯海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王振军。根据工作安排,2月下旬他和同事在贵州省贵阳市开展案件侦办工作,没想到偶遇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第五师的余某接到一通电话,对方称要向其订购大量军用物资。余某添加其微信号后与对方视频通话,看到其出示有“军装”“红头文件”等信息后,便以垫付方式在对方提供的供应商处购买大量物资,造成经济损失。

接警后,该局立即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对被害人被骗形式、资金走向等进行分析。很快,在掌握证据的前提下,该局派出3个抓捕组兵分三路,开展集中收网行动。

工作中,专案组民警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胡某常在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周围活动,多家银行均有其办理取钱业务的记录。2月23日,民警王振军到当地一家银行开展案件侦办工作。调查取证时,他无意间发现一名正在取钱的男子有些眼熟,长相酷似胡某。

“他戴着口罩,但是我注意到他的眼睛和头部特征与犯罪嫌疑人胡某十分相似。”王振军说。就在两人擦肩而过时,他再次仔细观察,认定该男子确系胡某,随即将胡某抓获。

被抓后,胡某对自己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办案民警当场缴获手机1部、银行卡8张,扣押涉案资金43000元,冻结涉案账户1个,冻结涉案资金2500元。

胡某交代,他谎称做生意需要转账,诱骗亲朋好友办理银行卡后归己所用,帮助“上线”取款获取好处费。

目前,胡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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