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经的人生智慧-济群法师(三)
又人类的乐受,与苦受、忧受、喜受一样,都是一种情绪,我们喜欢乐受,也喜欢喜受,但乐受过后必然是苦受,喜受随之是忧受,苦乐忧喜都属于动荡不安的心态,在四禅八定的修行中,初禅、二禅、三禅因为喜乐受还在的关系,未能避免水火风的灾难,唯有到了四禅舍念清净,无喜无乐,才能平安无事。
行苦:行,是迁流变化义。世间一切都是无常变化,这乃是宇宙人生之规律。但世人不识这种规律,追求永恒:希望身体永恒、家庭永恒、婚姻永恒、事业永恒、人际关系永恒、爱情永恒,事实上世间没有一样永恒的东西,世事无常,美好的事物往往是昙花一现,转瞬即逝。由于我们的认识与世间的事实──行,相违背,因而就有了行苦。
明白苦的意义是在解脱苦,如何解脱苦呢?世间的方法是改善生存环境:所谓发展科技、发展经济,以为科技发达,经济繁荣了,生存的物质环境改善了,人类就能过得很幸福了。可事实上,今天社会出现的问题,及人类面临的困惑和痛苦,可能比任何一个时代都要多,原因是什么呢?人类没有能够抓住问题的根本所在。通过改善外在的环境来解除人类痛苦,是扬汤止沸,治标而不能治本的。
佛法以为解脱痛苦的方法是,明白了有情痛苦现状之后,去寻求痛苦的根源。人类的痛苦固然与外在环境有关系,但主要还是根源于有情生命的内在。从般若思想去看,人类的痛苦是对‘有’(存在)的迷惑和执著造成的,解脱人生的痛苦,自然是对存在要有正确的认识。
《经》曰:‘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密多时,照见五蕴皆空’。是告诉我们要用般若智慧去观照五蕴。五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蕴:是集聚义。如色蕴,聚集了过去色、现在色、未来色、粗色、细色等统称曰色,因此色蕴是色的总和。色在这里相当物质,因为我们对物质的认识,不外乎从形状(形色)和颜色(显色)的色相上,因而佛家称物质曰色。受:是领纳义,当我们面对顺境或逆境时,所产生心灵上的情绪,这有苦乐忧喜舍的不同。想:是取像义,在我们接触境时,必然会摄取事物的影像,然后给它安立名称。行:是对事物进行判断并诉诸行动。识:是了别义,是精神领域的统觉作用。受想行识四蕴是属于精神现象。
五蕴,是佛家对世间一切生灭现象所作的简单归纳和说明。它代表著「有’的一切,世间对‘有’的一切,不能正确认识,比如在有情生命体上执有实在的我相,在六尘境界中执有实在的法相,又对我法生起种种颠倒分别及执著,于是造成了人类的烦恼及痛苦。
《心经》的照见五蕴皆空,是针对我们对‘有’的错误认识说的。我们执‘有’为实在,这‘有’就成了实在有,然而,世间的一切生灭现象并非实有,而是空的。当然,空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说五蕴的‘有’,并非有如我们所执的实在性,‘有’是假有,因此,空,是对‘有’的实质的透视;空,是破除我们对‘有’的错误执著,倘能照见五蕴皆空,人类自然能够度脱一切烦恼痛苦。
【有空不二──舍利子!色不异空,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有与空是哲学中的一对重要范畴,也是佛法中重点讨论的内容之一。《心经》中色受想行识的五蕴法门,是代表著有的存在。与有相对的是空,在一般人经验中,总以为有与空是对立的,他们认为有不是空,有在空外。本经阐述了有与空的关系,说明有空不二的道理。
要认识有与空的不二,先得说明有。有,在我们常人观念中,它与‘实在性’往往联系在一起,当我们说到有时,便会觉得自体有,实在有,人类对事物的实在感是根深蒂固的,它具有普遍和相通性。如原始野蛮人不知梦境是不实的,一旦做了一个恶梦就惊恐万状,以为灾难就要降临了,于是要祈祷三天。婴孩不知道镜里的影像是虚假的,他们见到镜里影像,就会乱抓乱笑。
至于文明人虽然知道梦境的不实,但却以为认识的一切物件都是实在的;科学家虽然摆脱了常人的错觉,但他们在分析物质现象时,由于智慧不够,往往就会认为构成物质的元素是实在的,如原子说,极微说;哲学家的智慧,似乎又高一畴,他们已能透视到现象的虚假性,但他们却又执著隐藏在现象的背后,有个永恒不变的本体,如泰勒士的‘水’,巴门尼德的‘存在’,柏拉图的‘理念’。从原始幼稚人到现代文明人,乃至科学、哲学家,他们对存在的认识虽有程度上的不同,但所产生的实在执却是一样的。
人类的对‘有’所产生的实在感,是‘自性见’的表现。须知‘自性’一词,或译自体,含有自已有,自已成,自已规定自已,本来如此,实在,恒常的意义。从自性见出发。我们对‘有’的一切,必然会有实在感。然而,以般若中观的智慧来看。‘有’是缘起有,世间一切有的现象,莫不是众缘所生。也就是说:任何一种有为现象的存在,都是由众多条件和合,由条件决定它的存在性。
缘起与自性是势不两立的。世人无知,不了解‘有’的缘起性,才会出现自性见,实在感,假如认识到‘有’的缘起性,必然知道无自性。因为自性:是以‘有’的一切现象,为自已有,自已成,自已规定自己;而缘起:是以‘有’的一切,为条件有,条件成,条件规定。因此,缘起的‘有’不是本来如此,更非恒常的,实在的。由此可知,对‘有’的实在感,是错误的。
《大智度论》卷十二说到有,从程度上分三种不同:一曰相待有,二曰假名有,三曰法有。
相待有:是相待而有,离开相待的物件就无法说明。比如说我们认为这个花瓶很大,那是相对小的花瓶说的;说这个人胖,那是相对瘦人。高是相对低说的,长是相对短说的,美是相对丑说的,善是相对恶说的,离开大,小是什么?离开胖,瘦是什么?离开高,低是什么?因为大小、胖瘦、高低、长短、美丑、善恶都相待假立,是为相待有。
假名有:事物的存在不过是一种假名安立,随著不同的因缘安立不同的名称。正如我们眼前的台子,人们称它曰桌子。桌子只不过是一大堆木料的组合,离开木料,请问桌子是什么?这一大堆木料古人将它叫桌子,它便是桌子;古人将它叫椅子,它便是椅子了。可见桌子或椅子不过是一个假名。同样的我们说人,也是一个假名。如果古人把我们这个有情生命叫做猪,把猪叫做人,那么现在要是不称你为猪,阁下听了,恐怕会生气,你竟然瞧不起我,不把我当猪看待,真是岂有此理。可见人、猪乃至世间一切都是假名安立,假名而有。
法有:是指世间万物万事名称虽然假立,但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因为事物除了名称之外,尚有形成现象的种种因缘。这些因缘虽无自性,但假相宛然,这因缘法的有,便是法有。
《金刚经》对有的实质也作了深刻的说明,认为有,只不过是假有。经中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有为是具有生灭、造作的一切现象。如梦:梦境虚假,这是众所周知的,可是梦中人却执以为实,觉醒了才觉得可笑。诸法如梦,虚妄不实,但世间有情无明妄想故,执以为实,智者从无明梦中觉醒,乃知诸法无实。如幻:幻,是由幻师用幻术,幻现种种事物,如马、车、房舍、人物等,客观上虽然没有实物,但却宛然存在我们眼前,有色可见,有声可闻,‘有’的存在也是这样,虽空无自性,而假相宛然。如泡:泡是水因汽体出现了,华而不实,瞬间即逝,诸法如泡,刹那生灭。如影:影是阳光投射下显现的,太阳落山影也随之消失,诸法如影但随缘现,缘散即无。如露、电:喻诸法存在的短暂性。应作如是观,是要这样的去看待‘有’的一切。
与《金刚经》同一思想体系的《维摩诘经》维摩大士假示疾为大众说无常、空的道理:‘是身如聚沫,不可撮摩;是身如泡,不得久立;是身如炎,从渴爱生;是身如芭蕉,中无有坚;是身如幻,从颠倒起;是身如梦,为虚妄见;是身如影,如业缘现;是身如响,属诸因缘;是身如浮云,须臾变灭;是身如电,念念不住’。这是从色身,说明有为法的无常、空,显示存在的虚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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