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五(8)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三十五(8)

  戌二、摄受相

  若诸菩萨能引所有若自若他无染污乐、或众具乐、或住定乐。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能摄受相。

  这第二科「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这一科分三科,第一科「征」,第二科「列」,第三科解释。解释里面分四科,第一科是「无罪相」,上一次讲完了,但是把它念一念。

  「若诸菩萨所有自能若少若多摄受善法,增长善法;或复令他若少若多摄受善法,增长善法,劝勉调伏安置建立,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无有罪相」。这「无罪相」这一科大意是约因说的,在因地的时候,菩萨自己若少若多的栽培善根;或复令众生若少若多栽培善根,就是断恶修善,是在因上说的。现在第二科「摄受相」,它的大意是在果上说的;由因而得果,因有能力去得果报,就叫做「摄受相」。

  「若诸菩萨能引所有」,若是很多发菩提心的菩萨,他自己栽培了很多的善根,或者劝导众生栽培善根,此善根「能引所有若自若他无染污乐」。就是过去栽培了善根,这「栽培善根」这句话呢?就是第一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不敢做恶事;然后由清净心做种种地善法、修学种种地善法,或者是布施,或者是持戒,或者是修禅定这些善法,由这些善法就获得「无染污乐」。这「染污」这句话怎么讲?就是罪过,罪过就是染污,就是有过失的乐。现在是说这位菩萨他前一生栽培了善根,他今生获得了没有罪过的乐,这种乐是清净的乐,没有罪过的。

  「或众具乐」,或者是很多资具的快乐、安乐。譬如说是住好的房子,这房子不漏水,在房子里面住,感觉到安乐;或者是因为你布施过,所以你今生衣食住都感觉到满意,这就是资具乐。「或住定乐」,你前一生修过禅定,今生很容易就得到禅定了,就安住在禅定里面有轻安乐。这前一个无染污乐和众具乐,是散乱心的境界,在散乱心里面所感觉的境界,感觉到满意。这住定乐就是超过了散乱的心,他有禅定的安乐。这是所得的果,善根所得果。「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能摄受相」,这是菩萨利益的种类:有无染污的、也有众具乐、住定乐,这是个种类不同的相貌。这种乐有自利的;也有利他的。你以前有这个善根,所以今生能摄受这种乐,能成就这种乐,能招感这种乐的相貌。

  戌三、此他世相(分二科) 亥一、广辨(分二科)

  天一、四句差别(分二科) 地一、辨

  若诸菩萨自利利他,或有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或有他世能为利益,非于此世。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非利益。

  这是第三科,第一科是「无罪相」,第二是「摄受相」,现在第三科「此他世相」,就是此世他世的相貌。也还是前面的「无罪相」或者「摄受相」,是在时间上说此世、他世有这样的乐,有这种功能。这是分两科,第一科是「广辨」。又分两科,第一科有四句的差别。又分两科,第一科「辨」,这是说明这四句。

  「若诸菩萨自利利他」,这个菩萨他自己知道善法的恩,我没有做恶事,没有去三恶道受苦,我前生做了好事,今生得到人的果报,人的果报比三恶道好得多,这是我前生做的善根的恩德,这叫感念善法恩。所以也愿意劝导众生也做善法,那么他做这种自利的善根,利他的善根,这种善根在时间上说有点差别。

  「或有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你这个功德在现在能令你得到满意的、满意的觉受、满意的感觉,其实我们所谓得善恶果报这件事,就是这一念心的分别;我感觉到快乐,这就是善的果报;你感觉到苦恼,那就是恶果报了!就是心的分别。什么叫做果报?就是内心的分别,就是这么回事,内心的分别。

  但是你若是修学佛法,学习佛法,修行圣道的时候:内心转变了,在苦恼的境界上,心里面不苦恼。这圣道的力量是不可思议!这不同了。若是我们没得到圣道的人、心里虚妄分别的人,我前生做了很多的功德,布施、持戒做了很多的功德,今生得到很大、很多令人羡慕的果报。但是你心里快乐?不一定!心里不一定是快乐。就是这虚妄分别不一定快乐。但是别的人不知道,还以为那富贵的人很快乐。所以这个地方就是按真实的情形说,「或有此世能为利益」,说是现在你感觉到满意,但是「非于他世」,不是将来不见得会快乐,有这种情形,有这种情形的。

  这个譬如说是你修布施的功德,我是苦恼人,你对我有很多的照顾,给我衣食住的困难的问题,都解决这个问题;我有病痛嘛有医院给我治病,但是我得到这种事情只是现在。现在结束以后,将来不能得到什么好处!但是你修布施的功德呢?你将来能得到功德,这是有差别。你修布施,你将来能够得到功德,你的布施我是对象,我只能现在得到好处,我将来不行。这就是「或有此世能为利益,非于他世」,不是将来能得到好处。这是一种解释。或者说是:这个富贵的人,他不做好事,做很多恶事,因为他富贵嘛,虽然做恶事,他现在的生活还是很美满的,地位也很高尚,所以此世能为利益;但是他不做好事,所以将来不能得到好的果报,将来还是有问题,这「非于他世」。

  「或有他世能为利益,非于此世」,或者这一类的人所做的功德,「或有他世能为利益」,将来能得到很多的好处。譬如这个人是个贫苦的人,他持戒,他相信善恶果报,不做非法的事情,循规蹈矩,他虽然循规蹈矩,生活还是很苦的呀!所以「非为利益」,他将来「或有他世能为利益」,就因为他现在他持戒,这贫苦人他能持戒,「他世」这来生,来生能得到或是在人间有富贵,或者是生到天上去了,「能为利益」。「非于此世」,不是现在世。这个贫苦的人现在还是持戒,生活还是很贫苦的呀,所以现在不能有利益,这是有这种事情。

  「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譬如说这个富贵的人,富贵的人很容易放逸的,但他不!他持戒,他不放逸,他能持戒,富贵很蛮好,但他又能持戒,今世和他世都是很美满的,所以是「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但是如果你是贫苦的人,但是这个人前一生这个般若栽培的殊胜,今生虽然是贫苦,这个般若他有大智慧,尽量能多少在佛法里面栽培殊胜的善根,可能得现报。那就是现在也能得利益,将来还得利益,是这样子,这是「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

  「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非利益」,譬如说这个贫苦的人,他做种种恶事,那贫苦就是很辛苦,他又做种种恶事,将来也还是很苦的!现在和将来都是苦恼的事情,有这种情形。这是分这么四句,这四句有不同。

  这里边贫穷而能持戒不容易!是不容易。富贵而不放逸也不容易!这两件事都不是容易的事情!不是容易事情。容易、不容易是一回事:反正你作善作恶,就是或者现在得利益,或者现在苦恼;或者将来得利益,或者将来苦恼;反正是有因就有果,如是因如是果,分这么四句。说我做不来,现成的境界,等着我去享受,我为什么不享受呢?那好!你享受好了,这样子。

  地二、配

  如是四种自利利他,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

  这是第二科「配」,就是这四句,此世他世利,或者是利益,或者是不利益相,这四种自利利他。自利也是有这四句;利他也有这四句。

  「于四法受」,于下文的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他们是一样的:第一句,那里也是第一句;这里第二句,那里也是第二句;第三句、第四句,它的意义是一致的,你应该这么认识,「随其次第如应当知」。但是第四句呢,「此世他世俱非利益」,这个在菩萨道上来说,是没有这第四句的。菩萨道是一定要做善事嘛,没有做恶事的,所以没有这个第四句。或者说菩萨知道做恶事现在也不好,将来也不好,告诉你这件事。那么也是菩萨道,菩萨自己有这样认识,也劝导众生,那么也可以有这一句。

  《披寻记》一一五四页:

  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者:自利利他及与法受四句分别,说有四种,前后配属,如文易知。由是说言随其次第,然非菩萨具此一切,是故说言如应当知。由诸菩萨自利利他,不应说有第四句。

  「于四法受随其次第如应当知者:自利利他及与法受四句分别,说有四种,前后配属」,前面是这四句,后面的四法受的四句,把它互相配合相属,如文容易知道。「由是说言随其次第,然非菩萨具此一切」,这菩萨不会具足这四句的,这么多都具足的,「是故说言如应当知」,如其所应你应该知道。什么呢?「由诸菩萨自利利他,不应说有第四句故」,菩萨一定叫人做善事,没有那第四句叫人做恶事的嘛!

  天二、释四法受

  云何名为四种法受?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乐异熟;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苦异熟。此四广辩,如经应知。

  「云何名为四种法受?」这是第二句,解释这个四法受。「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这是前面那个第一句。说是有的这件事,在你内心里面的觉受,是什么呢?现在是受乐,于当来世是受苦果报的,「异熟」就是果报。就是有钱的人放逸,他放逸呢他现在是受乐,将来他受的苦的果报等着他,就是三恶道等着他。我现在受乐的时候很自由,我愿意受什么乐就受什么乐,因为你富贵有这个自在力,任何人不能阻碍我,我要这样就这样!是,你有自由!但是将来呢?你受果报的时候,没有你自由了,你不想受?不可以!所以就是「于将来世受苦异熟」。

  这个思惟这件事,因和果,做因的时候多数是有一点自由的,你愿意做就做,不愿意做就不做,这一念时候你自己决定;受果报的时候你不能自己决定的,到时候果报自然来了,你受不受?不受也得受,是这么意思。所以「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苦异熟」。

  「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那就是前面的第二句。说有这种事情出现了你的觉受是这样的: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就是贫苦的人,生活困难,就用这个比较浅白的解释,现在是心里面都不自在。「于当来世受乐异熟」,因为你持戒嘛!贫穷而能持戒,将来是快乐的。就是:「贫穷而能持戒,胜于富贵而破戒者」。人就是不容易!所以有的高僧,发愿我将来不要到富贵家去给人做儿女去,我也不要到太贫苦的人家,就到中等的人家。这样子呢,我就不容易放逸,我容易出家修学圣道。这有的高僧发这样的愿是有原因的,说是「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乐异熟」。

  「或有法受,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乐异熟」,那这就是前生你做了善业,今生是富贵;今生又继续栽培善根呢?将来又是美满的,这叫做「现在受乐于当来世受乐异熟」。但这件事就是不容易!所以佛陀他出家呢,他是生在国王的家里头,国王家里面当然得对五欲是很丰满的,但是他能放下!在这个《佛本行集经》上说,佛是享受十年的欲乐,佛是十九岁结婚,享受十年的欲乐,到二十九岁出家。佛能享受了欲乐而能放下,然后出家、修苦行,然后得禅定修苦行,然后修缘起观,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里面有什么意思?所以我们应该把释迦牟尼佛传多读几次,多多的读一读。这个从开始佛降生以后,到佛涅槃的这个阶段,要多读一读,静坐的时候想一想,也是很有意义的!很有意义的事情。

  「或有法受,现在受苦,于当来世受苦异熟」,将来还是苦,现在世、未来世都是苦,这个是前面那个第四句,这是解释这个四法受。「此是广辩,如经应知」,这个四句法受,经上说的很多很多的,你去读经就知道了。

  亥二、总结

  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此他世相。

  这是结束这一段文,前面这两大段是名菩萨的利益的种类的差别,也自利也有利他,就是此他世的相貌。下面是第四科是「寂灭相」,第一个是「无罪相」,第二个是「摄受相」,第三是「此他世相」,现在第四是「寂灭相」。

  戌四、寂灭相(分二科) 亥一、略辨相

  若诸菩萨所有涅槃,及得涅槃世出世间涅槃分法,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寂灭略相。

  这个地方说个涅槃,那可见前面是属于一般的善法,或者是布施、持戒、修禅定这些善法,现在这个地方就是出世间的了。涅槃,菩萨所得的诸法寂灭相,这个不生不灭的离一切相的这个圣人的涅槃。「及得涅槃世出世间涅槃分法」,这句话就是涅槃的因。成就涅槃的因有两种:一个是世间;一个是出世间。就是这个资粮位和加行位这两部份都是属于世间;这个见道以后,这个菩萨得无生法忍以后,这个小乘佛教学者得了初果须陀洹以后,这个时候你有无漏的诸法空的智慧,你用这个智慧去修学一切善法,都是出世间的了,就不是世间的了。但是这个世间的,你在资粮位、加行位,虽然是属于世间,但是他有力量向于出世,所以是涅槃的善根,「涅槃分」,分者因也,就是涅槃果的因。这里一个是「所有涅槃」是果,「及得涅槃世出世间涅槃分法」是因,「是名菩萨利益」,这是菩萨所成就的利益、所成就的功德。

  这是「略辨相」,下面第二科是显最胜。「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寂灭」叫「略相」,这个涅槃也是菩萨自利又利他的,但是都是属于寂灭的寂灭相,这「略相」呢?就是简略的这么介绍一下,没有详细说。

  亥二、显最胜

  当知此相望余一切无上最胜。

  当知道这个寂灭相,这个善法相「望」于一切,就是看,你看其它的那三种,其它那个无罪相、摄受相、此他世相,无上最胜。此涅槃善根、涅槃的寂灭相,是最殊胜的、是最高尚的,没有更高过它的,它是胜过一切的,所以叫做无上最胜。

  申三、安乐种类自利利他(分四科) 酉一、征起

  云何菩萨安乐种类自利利他?

  这是第三科,前面是第二科,「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这是第二科,现在是第三科「安乐种类自利利他」。这一科里分四科,第一科是征起,就是由问发起这段文,「云何菩萨安乐种类自利利他」呢?菩萨安乐种类的不同,也有自利、也有利他,是怎么回事情呢?这是问,第二科是「标列」。

  酉二、标列

  略说应知五乐所摄。何等五乐?一者、因乐,二者、受乐,三者、苦对治乐,四者、受断乐,五者、无恼害乐。

  「略说应知五乐所摄」,这个安乐,这底下标列出来,简略的说呢?应该知道有五种安乐;所有的乐都属于这五种乐了。这五种乐是该摄了一切的乐。「何等五乐?」那种五乐呢?这下面第二科是「标列」。「一者、因乐,二者、受乐,三者、苦对治乐,四者、受断乐,五者、无恼害乐」,世出世间一切众生,乃至佛菩萨都包括在内,所有的乐,就有这么五种,这五种包括了一切的乐。这是标列出来。

  酉三、随释(分三科) 戌一、出五体性(分五科) 亥一、因乐

  言因乐者:谓二乐品诸根境界,若此为因顺乐受触,若诸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如是一切总摄为一,名为因乐。除此,更无若过若增。

  下面第三科解释,分三科,第一科「出五体性」,分五科,第一科先说「因乐」。

  「言因乐者」,说「因乐」,什么意思呢?「谓二乐品诸根境界,若此为因顺乐受触,若诸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如是一切总摄为一,名为因乐。除此更无若过若增」,这解释什么叫做因乐。「谓二乐品」,就是二种乐的品,「品者」类也,就是有二类,这个乐有两类:或者是人间的乐,或者是天上的乐,这是两类;或者是有漏的是一类,无漏的是一类,就是有这么两种类。

  这两种乐,怎么样会有乐呢?「诸根境界」,「诸根」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这六根所缘的境界,就是色、声、香、味、触、法「诸根境界」。「若此为因顺乐受触」,若是六根六境为因缘,它们和合了的时候,内心里面就有快乐的感觉,「顺乐受」,它就能随顺生起快乐的感觉。就是眼与色相触,耳同音声相触,乃至意根与法相触,相触的时候就生出来乐的感觉。这样子,就可以知道这个「因」,就是六根和六境相触,这是乐受的「因」。如果心不缘一切境界,那有什么乐呢?没有什么乐可说了。

  「若诸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前面说因乐,这是一种因,就是六根六境相触,这是生乐的因缘。现在第二种,「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就是所有现法的可爱果业、当来可爱果业。这个果报有现法,就是现在,现在你的生命就有可爱的果报;或者是将来你还有可爱的果报。现在的果、将来的果都是由业来的;你做了善业,你将来得到可爱的果报,现在也得可爱的果报。「如是一切总摄为一」,就是前面的根和境的相触,和现法当来可爱果的业,总合起来,合而为一「名为因乐」,这就是因乐,因乐就是这样意思。「除此更无若过、若增」,除了这样的因之外,更没有可以名之为因的了,超过这个范围之外,还有什么因?没有!也不能再增加什么了,就这么多。

  《披寻记》一一五五页:

  谓二乐品诸根境界等者:人天二趣诸根境界乐异熟摄,名二乐品。顺乐受触,依二乐品诸根境界而生,名此为因。又若有业能感现法当来可爱异熟,是名现法当来可爱果业。

  「谓二乐品诸根境界等者:人天二趣诸根境界」:那么这个二乐,《披寻记》作者就这么解释,这个二乐品,就是人和天两趣。「诸根境界乐异熟摄」,我们这个根,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色声香味触法,这是果报,属于果报的,「名二乐品」,人和天。「顺乐受触,依二乐品诸根境界而生」,随顺快乐的感觉,要依止这两个品,人天的诸根境界,你才能够现起这种快乐,「而生」,「名此为因」,所以这个就是乐的因。「又若有业能感现法当来可爱异熟」,现在的果报、将来的果报都是由业成就的,「是名现法当来可爱果业」。当然这是属于可爱果,当然还有个不可爱果,那个就不是现在所要说的,现在是说乐受;若是做恶业的果报,那就不是乐受了。现在只是说乐受,所以不说那苦受。这是因乐。

  亥二、受乐(分二科) 天一、明自性

  言受乐者:谓待苦息,由前所说因乐所摄三因缘故,有能摄益身心受生,名为受乐。

  「言受乐者」:那个第二叫做「受乐」;受乐实在就是果乐,就是你心里面感觉快乐叫「受乐」。分两科,第一科「明自性」。「谓待苦息」,这个乐的感觉,因为我们人间的众生内心的感觉:有时候是乐;也有时候是苦。不全是苦;也不全是乐。所以若说乐受的时候呢,就是你那个苦受停下来了,那么这个时候,「由前所说的因乐所摄三因缘故」,根和境是两种,加上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这个业也是一种,加起来就是三种。由这三种因乐的原因,「有能摄益身心受生」,就是那三种因缘有力量能摄益你的身心。能饶益你的身体,能饶益你的心理。饶益什么呢?就生出一种感觉来,「名为受乐」,生出一种乐的感觉,这就是受乐。

  《披寻记》一一五五页:

  因乐所摄三因缘故者:即前所说诸根境界,顺乐受触,可爱乐果业,名三因缘。

  「因乐所摄三因缘故者:即前所说诸根境界,顺乐受触」,这是两种,「可爱乐果业」这是一种,加起来就是三因缘。解释完了。

  天二、明差别(分二科) 地一、二种(分二科) 玄一、标

  略说此乐复有二种,一者、有漏,二者、无漏。

  「略说此乐复有二种」,前面是说这乐的自性,乐的自性就是你心里面感觉快乐,这是乐的自性。现在第二科「明差别」,这个乐还是有差别的。分两科,第一科是「二种」,分两科,第一科是「标」。「略说此乐复有二种」,还有两种不同,那两种呢?「一者、有漏」,就是凡夫境界,欲界天、色界天、无色界天都是凡夫,「二者、无漏」就是没有烦恼的人,那么这是他也有乐,这就是两种。这是「标」,下面第二科解释。

  玄二、释

  无漏乐者:学无学乐;有漏乐者,欲、色、无色三界系乐。

  「无漏乐者」:先解释这无漏的乐。「学无学乐」,这是从初果开始,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向,这些人他们功德没有圆满,要继续修学圣道,所以称之为「学」。这个我曾经讲过,但是应该再重复的讲。这个初果有两种:一个是「向初果」,一个是「成就初果」,这是两种。这个向初果:实在也是圣人,他内心里面也得到无我无我所的智慧了,也是圣人。这个在「说一切有部」的经论里面说:一共是十六剎那,第一剎那就是圣人了!他这无我无我所的智慧出现了;十六心圆满的时候,就是十六剎那圆满了,这时候叫初果。那么前十五心的时候叫初果向,就是向初果,也是圣人了。那么这都叫做「有学」,这样说都叫做有学。但是在这个《成实论》上说呢,前边的暖、顶、忍、世第一,也可以说向初果,也是向初果。那个时候,暖、顶的时候,他们还没有成就无漏的智慧,还属于有漏,而且也不名为「学」,要初果以后,才可以名之为「学」。

  在事实上,我们在资粮位的时候,我们也没有努力的静坐,也有静坐,但是懈怠。有时候坐,有时候不坐,坐的也不那么理想,我们还在准备阶段的时候,也应该名之为「学」,我们也在学习佛法,像我们就是也在学习。但是佛不给我们这个名字,不说你是「学」,你要得初果以后才是学。这是什么原因呢?就是佛说:「得了初果以后,一定是学,决定是能学习佛法的」。他现在也学,死掉了以后,再来人间、天上,还是学。我们没到圣人之前,我们在资粮位,乃至到暖位、顶位、忍位不一定。你今生学,来生不一定学;或是今天学,明天不一定学,明天懈怠了,我要睡觉!我要告假!做什么什么的,不学习佛法了。现在也不一定学,有时学,有时不学;那么死掉以后,来生更是说不定。来生怎么样?今生是出家人,来生还俗了。来生不能出家了,就是做在家居士,也可能还是信佛的,但是不一定信佛。所以这个时候不叫做学,佛不给你的名字,你叫做「学」。要你得了初果以后,那佛就说这个人是学,他是学习佛法的。我看见这《大毗婆沙论》上解释,真是太厉害了,这个分际,你看佛给你一个名字,不轻易给你一个名字,真是厉害!

  「学无学乐」,「无漏乐者」,就是成就初果以后,初果、二果、三果、四果向,这都是「学」,到四果的时候,叫「无学」了,就是他功德圆满了。这两种人都有乐,这个乐叫「无漏乐」。当然这是圣人,阿罗汉比较圆满,就因为他的心清净,入定不入定心都是清净的。住最上舍:我们的心,前面是学过的,〈声闻地〉说了,阿罗汉那个心,一切境界你不能染污他的心,他都不执着,「舍」就是不执着的意思,一点都不执着。你就是不能影响他,他那个清净是坚固不动。那种人是无学,他就这种乐。

  「有漏乐者」:这个「漏」就是烦恼的意思,其实我也解释过,应该再解释。因为初学的人多数还不大懂这个事情,这个「漏」这个字是个譬喻,譬喻我们身体长疮了,这个疮外流脓、流血叫做漏。「有漏」就是有脓、有疮,身体有疮,有流脓流血的「漏」。但是这是个譬喻,譬喻什么?譬喻我们的人有眼、耳、鼻、舌、身、意,就有六个,六根,这六个根就是疮,六个疮。六个疮里边就往外流贪心、流瞋心、流愚痴心,各式各样的烦恼。我们眼见色的时候,贪瞋痴出来了;耳闻声的时候,贪瞋痴出来了;我们这个第六意根是前五根我们不动,第六意根思惟什么事情?不是贪就是瞋,在不然就是愚痴。这个贪瞋痴是毒,往外流这样的有毒的脓血,所以叫做「有漏」。

  我们这样的人,有的时候也会感觉到满意,有些事情感觉到满意:唉呀,我画一幅画,心里很快乐;我的字写得好,心里也快乐!还有其他的什么事情,也有些满意的地方,叫做「有漏乐」。这上面解释:「有漏乐者:欲、色、无色,三界系乐」。欲界的众生也是,色界的众生、无色界的众生,这三个世界的众生都是为烦恼所系缚的。他有乐,但是不能离开烦恼的,这就叫做「有漏乐」。当然这不说苦,苦的事不提,就说这乐。这是把有漏乐、无漏乐说完了。下面这第二科,前面这是说乐有两种,现在说第二科是乐有六种,分两科,第一科是「标」。

  地二、六种(分二科) 玄一、标

  又此一切三界系乐,随其所应六处别故,有其六种:谓眼触所生,乃至意触所生。

  这有个不同的说法,所以叫做「又」。「此一切三界系」,三界系缚的众生的快乐,随其所应有六种差别,有「六处别故,有其六种」。因为你有眼耳鼻舌身意六处的差别,所以你享受的乐,也就有这六种。「谓眼触所生」,这就是把这六种说出来,就是眼接触到色的时候也会生出来乐。「乃至意触所生」,你的意接触一切法的时候,也有的时候会有乐,这加起来就是六种。

  玄二、摄(分二科) 黄一、标

  如是六种复摄为二:一者、身乐,二者、心乐。

  这六种分二科,第一科「标」,第二科「摄」。现在是「摄」,分二科,第一科是「标」。「如是六种复摄为二」,这六种乐再把它紧缩起来、收缩起来,就是合而为二。那两种呢?一是身乐,二者心乐。第二科是解释。

  黄二、释

  五识相应名为身乐;意识相应名为心乐。

  「五识相应名为身乐」,就是前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这五识。五识相应的乐,这个乐和前五识合和,相应者和也,这个前五识和乐和合,就叫做身乐。「意识相应名为心乐」,如果是这个乐和第六意识和合,那么就叫心乐。我们的心呢,这个唯识就是有很多好处,它就说的清楚:心是一回事;贪又是一回事。这个贪和心和合,我们心里有贪烦恼了。我们贪,忽然间说不贪了,心就不贪了吗?有瞋烦恼和它和合。每一样事情都独立起来。独立起来,有时候这个心同这个烦恼和合;有时候同这个烦恼合、同这个烦恼合。如果所有的这个烦恼都停下来,心就自己独立,心就里面就没有烦恼和合。染污心所和它和合,心就被染污了;清净的心所法和它和合,这惭愧、不贪、不瞋、不痴,这些是心所法和它和合,心就清净了。所有的这个清净的善心所、染污的心所都不动,心就是无记的了,也不是善、也不是恶,心就是无记的了。这唯识的经论它说得清楚,告诉你清清楚楚的。若是我们修学佛法的人用功修行,修止观、修四念处成圣道了;成圣道的时候你心里面有个无漏的智慧和心和合,那么就是圣人了。我们凡夫就是有漏的心所,反正不是善心所,就是恶心所,那么是无记的心所,就是这样子。在这个范围内,你都是凡夫。得到圣道的时候,就把烦恼都断掉了,就没有染污的心所,就是善的心所,但是有无漏的智慧是最重要!那么就是圣人了。是这么回事!现在这里说呢,五识相应名为身乐,意识相应名为心乐。那么这是这个「受乐」,这受乐这么样解释完了。还一个「自性」,乐的自性,说到差别,分这么二科解释完了。

  这个说「自性」这句话呢,就是乐的自性;这个乐的自性和苦不同。那就是乐的自性,它的自性,只有它才有这件事,所以叫做自性。其他的苦呢,苦的自性,只有苦才有这样的事情,不是苦的地方没有。这样说,这个自性有个总说的意思,总起来说。明「差别」呢,就是在自性上再分出来不同的乐;苦也是,在苦的自性上再分别出来各式各样的苦,那就叫「差别」。差别就是更详细的说明,自性就是概略的说明,是这样,有总有别的不同。

  亥三、苦对治乐

  苦对治乐者:谓因寒热饥渴等事,生起非一众多品类种种苦受,由能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即于如是苦息灭时生起乐觉,是则名为苦对治乐。

  这是第三科「苦对治乐」。苦对治乐怎么讲呢!「谓因寒热饥渴等事,生起非一众多品类种种苦受」:这个我们凡夫是这样子,因为「寒」,天气太冷了,我们心里面生起来苦恼的觉受,不高兴,心里面不舒服;或者因为热生起来苦恼的觉受;或者是饥;或者是渴,也生出来种种的,生起「非一众多品类种种苦受」,就是各式各样地不如意的因缘,使令自己心里面苦恼。

  「由能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当然这个人是比禽兽智慧多一点,所以人就想办法对治这件事,就是「息除寒热」:冷!我想办法叫他不冷。你这件事成功了,就把这寒驱逐出去了;热,令我不欢喜,我把热驱逐了;饥和渴这些事,我把它驱逐了。把这个寒冷饥渴的苦痛驱逐出去。「即于如是苦息灭时」,就在这个时候,这个苦都停下来的时候,「生起乐觉」,就生起了安乐的感觉。「是则名为苦对治乐」,苦对治乐是这样意思。对治就是消除的意思。

  《披寻记》一一五六页:

  由能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者:声闻地说:食能对治诸饥渴苦。衣能对治诸寒热苦。卧具能治诸劳睡苦,及能对治经行住苦。病缘医药能治病苦。(陵本三十三卷五页)其类应知。

  「由能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者:声闻地说:食能对治诸饥渴苦」:我们已经学习过了,前面〈声闻地〉现在是〈菩萨地〉。你若有饮食呢,你吃饭、饮水,就能对治排遣出去这饥渴的苦。「衣能对治诸寒热苦」:穿衣服能对治寒热的苦。「卧具能治诸劳睡苦」:你躺在那里就能对治这些劳倦的苦恼。「及能对治经行住苦」:你卧还能对治经行住苦,你若老在那走路,你也会心里感觉不舒服,那么卧下来你就不苦了;或是你老是立在那里,久了也是不行!所以这也都是苦,若是卧呢对治习苦,要卧久了也不行!这是种种,这凡夫是这样子。「病缘医药能治病苦」,有病的时候,我们有医药,那就把病苦就对治了(陵本三十三卷五页)。这是〈声闻地〉已经说过了,就知道,这就叫做「苦对治乐」。

  亥四、受断乐

  灭想受定,名受断乐。

  这是第四科,第四科是「受断乐」。「因乐」、「受乐」、「苦对治乐」,这是三个,现在第四个「受断乐」。「灭想受定」,这个「想」就是我们这个了知性的心去取着一切法的相貌,这是内心里面去认识一切法的相貌,这是一类的心所。「受」,一切法和心里面接触了的时候,心就有感觉。这两种心所,其实里边很多的心所。这个「想心所」、「受心所」若动的时候,第六意识就动;你若不想、不受,那第六意识也不动了。有心所就有心王;有心王就有心所。现在你能够修定:你从欲界定、未到地定、、界初禅、二禅、三禅、四禅,到无色界的空无边处、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非想处定,进一步是灭受想定,这个时候呢,「名受断乐」:没有受了。

  我们欲界的人,苦、乐、忧、喜、舍五种受,我们欲界的人都有。到了色界天的时候,初禅有「喜乐」,二禅也有「喜乐」,三禅有「乐」,四禅「乐」没有了,「喜」也没有了,这时候就是「舍受」,到四禅是「舍受」。到空无边处定、识无边处定、无所有处定、非非想处定,都是「舍受」。就是他们那种人,心情没有苦,也没有乐,苦、乐、忧、喜都没有,只是心情是舍,就是这么一个境界。这么境界的时候,还是有「受」,他还有一个「舍受」。到了灭尽定的时候,就是灭想受定的时候,连这个「舍受」也没有了,「苦、乐、忧、喜、舍」五种受都没有了,就是不受。经上说:「不受一切法,得无生法忍」,这是圣人的境界,不是凡夫了!所以这就叫做「受断乐」。这种乐,唯有圣人才可以,凡夫不能到达这里。这是第四种「受乐」,叫做无受乐,也是「受断乐」,「受」没有了。

  我们凡夫你不能不受:乐来了你非受不可!苦来了也非受不可!忧、喜来了也非受不可!你不能拒绝它!我们凡夫没有办法拒绝的,来了就受。若圣人呢,他能不受!圣人的时候,苦来了的时候,他可以不受;虽然这个苦的境界还在这里,但是他心能不受。我们凡夫这些颠倒的境界,有乐的境界来了,圣人他可以不受,这个事情。修学圣道成功了,有这个境界,他可以不受!忧、喜、舍他都能自主,「我不受」,能有这种境界。这种境界是「般若波罗蜜」的力量,你没有般若波罗蜜,你不能达到这个境界。你修禅定,你修奢摩他止,你最多就是「舍受」,不能「无受」,因为什么?因为没有般若波罗蜜的力量。所以若是不学习经论,你不学习般若波罗蜜,你光是在那里静坐,你能达到这个境界?我认为不可能这件事!这是前四种乐。现在第五种「无恼害乐」,分两科,第一科是「标列」。

  亥五、无恼害乐(分二科) 天一、标列

  无恼害乐,应知略说复有四种:一、出离乐,二、远离乐,三、寂静乐,四、三菩提乐。

  「无恼害乐」就是没有烦恼来伤害你,这也是一种乐。「应知略说复有四种」,加上前面四种就是八种了。这四种是那四种呢?「一、出离乐,二、远离乐,三、寂静乐,四、三菩提乐」,这是标列。下面第二科解释,解释分四科,第一科解释「出离乐」。

  天二、随释(分四科) 地一、出离乐

  正信舍家,趣于非家,解脱樊笼,居家迫迮,种种大苦,名出离乐。

  「正信舍家,趣于非家」,就是这位佛教徒,他遇见佛法僧的时候,他对于佛法的缘起的道理,他有信心。佛法缘起的道理,苦恼:一切唯心造。你自己找苦,造乐你就受乐。你有你的自由,你愿意造苦就受苦;愿意造乐就受乐。那当然我不愿意受苦,我愿意受乐,愿意得涅槃乐。那么我怎么办呢?「舍家」,就是弃舍了这个烦恼的家。什么叫做家?烦恼也,烦恼就是家。说:「我回家去」,其实就是回到烦恼的地方去了,这个人舍家。「趣于非家」,所以我们出家人,说是有什么事情到城外去,说:「我回家去」,那这句话说错了!不应该说这个话,「回庙上去」,不应该说:「我回家去」,不应该这么讲话。「趣于非家」,弃舍了烦恼的家,就来到没有烦恼的地方去了。寺庙是没有烦恼的地方,叫做「非家」。我们到了这里来还是有烦恼,你还没出家!你还没出家呀!你知道。

  「解脱樊笼,居家迫迮,种种大苦」:到了非家,到了没有烦恼的地方以后呢?「解脱樊笼」,这个樊笼就是一个笼子,或者是用木头做个笼子,或者用竹子做个笼子,樊就是笼。就像是一个鸟,从那个笼子里飞出来了,到虚空里面,飞在虚空里面自在;在笼子里面就不自由了。像是这个出家人呢,就是解脱了家的樊笼。为什么把这个家变说是个笼呢?说「居家迫迮」,你在家的时候「迫迮」,那个活动的空间很小很小,控制你很不自由,「种种大苦」,有很多很多的苦来苦恼你。现在说我出了家,就是「名出离乐」,出了家就是乐,「名出离乐」。

  《披寻记》一一五六页:

  种种大苦者:谓若居家,摄受妻子眷属财谷珍宝,名种种苦。由是不能勤修正行,出离生死,名为大苦。

  「种种大苦者:谓若居家,摄受妻子眷属财谷珍宝,名种种苦」:这个地方还有意思。「谓若居家」,假设你不肯出家你还在家的时候,你要摄受妻子,你要照顾她,照顾妻照顾子女,这都是你亲爱的人,所以叫做眷属。那么这是在人方面。这底下人生存还有所需的,就是要财谷、还有珍宝,你来摄受这些事情,这就是「苦」,「名种种苦」。「由是不能勤修正行」,因为你这个精神、时间,放在这些事情上了,你就不能去勤修圣道,戒、定、慧的正行,不能做这些事情。不能做这些事情就不能出离生死,这也就叫做「大苦」。这是两种苦:一个「种种苦」,一个「大苦」,两种苦。现在出了家呢,就是出离了种种苦,种种大苦,叫做出离乐。出离就是乐,这是无恼害苦的第一种,「出离乐」。

  地二、远离乐

  断除诸欲恶不善法,证初静虑离生喜乐,名远离乐。

  「断除诸欲」,出了家以后,当然是受戒,要学戒,然后要学习「四念处」,学习「五停心观」,就断除诸欲。对于色、声、香、味、触,世间的事情,这个欲要消灭它,从心里面。诸欲是在那里?在你心里边,要从心里面,灭除这一切的欲,灭除这个「恶不善法」。「恶不善法」就是十不善道:这些杀生、偷盗、淫欲、妄语,这些事情。「证初静虑」,你把这些都清除了以后,就是由欲界定,经过未到地定,到初禅了,到初禅的时候,「离生喜乐」,就是远离了「诸欲恶不善法」,你内心里面就有了喜乐。这就叫做「远离乐」。这个「远离乐」,就是「离欲」就是「乐」。这是第二种「远离乐」。

  地三、寂静乐

  第二静虑以上诸定,寻伺止息,名寂静乐。

  就是由初静虑再进一步到第二静虑以上,第三静虑、第四静虑以上,这些诸定的时候,「寻伺止息」,你内心里面就不修那个不净观了。那个「寻伺」的心所法停下来了,心就寂静住了,所以叫做寂静乐。这样说,这个「寂静乐」的范围很广,从二禅、三禅、四禅,乃至非非想定,都叫做寂静乐。这是第三科「寂静乐」,第四是菩提乐。

  地四、菩提乐

  一切烦恼毕竟离系,于所知事,如实等觉,此乐名为第三菩提乐。

  你修定得到定乐,这样说呢,出家那就是持戒,这是一种乐;第二种的远离乐和寂静乐都是定乐。戒、定,定乐,「三、菩提乐」就是智慧了。这个智慧,「一切烦恼毕竟离系」,那就是修无我观、修无常观、修诸法毕竟空观。这样子呢,这个烦恼就完全清除了,因为在毕竟空这个地方没有烦恼。我们这个心在色、声、香、味、触上活动,乃至非非想定,你心里面还是有所缘境在这上面活动,这个地方有土匪!所以你就不能得涅槃。现在这个佛教徒有戒、有定的基础,来修无我观,观一切法空的时候,这烦恼就不现起了。所以这「一切烦恼毕竟离系」,究竟的解脱了,烦恼不系缚你了,这就是得了空无我的毕竟空的智慧了,这就是阿罗汉了。

  「于所知事,如实等觉」,这是另一种乐,就是你能够通达一切佛法;也通达一切世间法;也通达一切众生的根性,你能够弘扬佛法广度众生,齐成佛道。你得到这样的一切事种智了,就是「于所知事」有一切种智的成就,这个时候叫做「如实等觉」,就是真实的、不颠倒的、平等的觉悟了一切法,这个时候,「此乐名为三菩提乐」。这个「三菩提」翻到中国话就是正觉。这样说,把阿罗汉还有大菩萨,到佛的乐统一起来,名之为「菩提乐」。

  《披寻记》一一五六页:

  此乐名为三菩提乐者:声闻、独觉及大菩提名三菩提应知。

  总合起来叫做三菩提乐。这是把「无恼害乐」分作四种:「出离乐」、「远离乐」、「寂静乐」、「菩提乐」。

  戌二、释得乐名(分五科) 亥一、因乐

  此中因乐,是乐因故,说名为乐。非自性故。

  这是第二科,释得乐的名字,释得乐的名字。前面分出来这么多的乐,一样一样。现在总说起来,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就是得乐的名字,分五科,第一科是「因乐」。「此中因乐,是乐因故,说名为乐」,这个因乐,根境:六根所缘境界,乃至到得现法将来的可爱果业,这就是因乐。这个因乐是乐的因,乐为什么会有乐呢?由这个因而有,所以因也算是乐,「说名为乐」。「非自性故」,不是乐的自性,乐的自性是你内心里面的感觉。

  亥二、受乐

  此中受乐,乐自性故,说名为乐。非乐因故。

  这是第二科「受乐」。这第二种乐就是受乐,它是乐的特别的体性,就是内心的感觉。所以叫作乐。「非乐因故」,不是指乐的因说的,是指乐的果,由因而得的果。就是你内心里面的乐。这个因,是你作因的时候,心里面没有乐的感觉,但是它有能力令你得到乐,等到乐出现的时候,心里面感觉乐,这才是受乐,这是乐的自性。

  亥三、苦对治乐

  苦对治乐,息众苦故,遣众苦故,说名为乐。非乐因故,非自性故。

  这是第三个「苦对治乐」。就是你所有的饥寒,寒热饥渴所有这些苦停止了,停下了,停止了,「息众苦故,遣众苦故,说名为乐」,有这苦的时候,你有方法把它排遣出去。排遣了以后,你感觉乐,「说名为乐」。「非乐因故」,不是指乐因说的。也不是指乐的自性说的。这个是不同。

  亥四、受断乐

  其受断乐非乐因故,非自性故,亦非息遣种种苦故,说名为乐。然依胜义,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故名为乐。

  这是第四科「受断乐」。这个受断也是乐。这个乐,是什么呢?不是指乐因说的,也不是指乐的自性说的,不是。这个乐的自性前面讲,你的第六意识在这里感觉到快乐,是这样,「非自性故」。「亦非息遣种种苦故」,这个时候呢,这个灭受想定的乐,也不是排遣各种苦,没有这个意思,「说名为乐」。

  「然依胜义,诸所有受,皆悉是苦。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故名为乐」:这是说出个原因来。「然依胜义」,这个对胜义来说呢,就是这个圣人,阿罗汉以上大菩萨佛的境界,无分别智的时候,能见诸法的胜义,是那个时候。由那个时候,站在那个立场来说的时候呢,「诸所有受,皆悉是苦」。只要是你这个心,与一切法接触,你有感觉,都是苦恼!都是苦。这个当然这种境界是证悟那种境界你才会知道;我们没有证悟这个境界,我们不知道。从文字上知道有这回事;但是你若常常静坐呢,可以比而知之。你常常静坐有点相应的时候,你就感觉到这个身体有变化,和以前不静坐的时候那个身体的粗重,现在身体里面感到觉轻快。感觉轻快的时候,你也就可以名之为乐。但是你要懈怠了呢,那个粗重的境界就又回来了。这样说呢,就是静坐的人哪,就看到一切不静坐的人统统都是苦!就会有这种感觉。那么这个,我们凡夫乃至到就是没有定的人、得定的人,都是凡夫,乃至初得圣道的人,都算在内,一直到佛的境界,来看一切众生,都是苦!「诸所有受,皆悉是苦」都是苦。这当然,这是这个阿罗汉,就可以有这个境界,「皆悉是苦」。

  「住灭定时,此胜义苦,暂时寂静」:等到这个人到三果圣人的时候,他才能得到这个灭尽定。这个三果圣人,超越非非想定,安住在灭想受定的时候,「此胜义苦,暂时寂静」。这个「胜义苦」这句话是什么?就是证悟胜义的人,才知道这是苦!才知道我们人间、欲界的人都是苦!得了色界四禅、无色界四空定的时候也是苦!才能知道。没证胜义的人不知道。譬如说我们现在自己,没有什么病痛,身体四大调和,行住坐卧都很自在,也不感觉到什么苦,我不感觉苦;但是要是得了禅定的人,也是苦,感觉到我们是苦。若是说是证悟胜义谛的人,色界四禅、无色界四空定的人也是苦,那个圣人看他们也是苦!你没证胜义,不知道。所以这个苦叫作胜义苦。「暂时寂静」,就是这个人,他入了灭受想定的时候,这个胜义苦暂时地停下来了,寂静了。无色受想行识、无眼耳鼻舌身意,这时候这个寂静暂时地寂静住了,所以名为乐。这个灭尽定是暂时的。这是解释这个「受断乐」。

  亥五、无恼害乐(分二科) 天一、三菩提乐

  无恼害乐所摄最后三菩提乐。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于现法中附在所依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故,说名为乐。

  这是第五科「无恼害乐」分二科,第一科先解释三菩提乐。无恼害乐里面也有四种乐,现在是「无恼害乐所摄的最后三菩提乐」,就是大阿罗汉、辟支佛到佛的境界。「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得了三菩提乐的这个人呢,他有什么境界呢?「当来世此胜义苦」,不是现在,现在因为他还有这个生命的存在,说将来的时候,他这个身体他弃舍了。弃舍了的时候,这个色受想行识:无色受想行识了、无眼耳鼻舌身意了。这时候这个胜义苦永久地寂灭而不现起了。这是「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是无余涅槃。

  「于现法中附在所依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故,说名为乐」,这是有余涅槃。「于现法中」,就是你现在这个生命还存在,你这色受想行识还存在没有灭,在这个色受想行识里面,「附在所依」,所依就是色受想行识。谁是能依止呢?就是诸烦恼品一切粗重,附在你的色受想行识里面。这一切的烦恼种子「永寂灭故」,因为你修四念处成功了的时候,你的这个色受想行识里面的烦恼种子完全寂灭了!而不是暂时地,永久地寂灭了!但是色受想行识还在,只是里面清净了,没有污染的烦恼种子了。这个时候呢,就是有余涅槃。这个有余依涅槃也好;无余依涅槃也好,都叫作三菩提乐,「说名为乐」。

  《披寻记》一一五六页:

  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等者:依无余依及有情依说二寂灭,如文次第配释应知。

  这个先说论上的文,「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等者:依无余依涅槃」:就是前面那个第一句,「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这是无余依。这个依就是色受想行识,「无余依」,把这个剩余的这个色受想行识也灭了,叫作无余依。「及有情依」,这个「情」字应该是岔字,就是应该「有余依」。「及有余衣」:就是你把诸烦恼品一切粗重永寂灭,这件事没有了,还剩余色受想行识作依止处,那叫作有余依,这无余依和有余依「说二寂灭」,说二种寂灭。二种寂灭:第一个寂灭,就是一切烦恼品粗重永寂灭,是一种灭;剩余的呢色受想行识也寂灭,就是无余依灭,就是二类。「如文次第配释应知」,那么这叫做三菩提乐。这个三菩提乐当然是圣人、是阿罗汉、辟支佛、佛的境界,大菩萨境界在内。

  天二、出离乐等乐

  诸余所有无恼害乐,于最后乐能随顺故,是彼分故,能引彼故,当知亦名无恼害乐。

  这是三「菩提乐」解释完了,现在解释「出离等乐」。「诸余所有无恼害乐」,这无恼害乐里边有四种乐,最后一种是三菩提乐解释完了。这四种乐剩余的无恼害乐就是出离乐、远离乐和寂静乐,这三种,这三种也是无恼害乐。「于最后乐能随顺故」,对于那个出离乐:出家了,出了烦恼家,修学圣道。他不是,还没达到三菩提乐的境界,没达到。但是呢「能随顺故」,你出家了呢能随顺这三菩提乐,他不违背三菩提乐,有这种能力。

  「是彼分故」,那个远离乐就是得了初禅了,他也是能随顺三菩提乐,是三菩提乐的因缘,是因,分者因也。「能引彼故」,那个寂静乐,你得了二禅、三禅、四禅,乃至非非想定,这个寂静乐「能引彼故」,它有能力引出来三菩提乐。「故知亦名无恼害乐」,所以也叫做无恼害乐。这样说呢?是三菩提乐名为无恼害乐,其他的出离乐、远离乐、寂静乐,只是有一点帮助,有一点帮助你得菩提乐,所以也名为无恼害乐,是这样意思。当然这个呢你须要修四念处,他就有这个随顺的力量,「是彼分故能引彼故」,如果你成就了,你也出了家了,你也是得到初禅、二禅、三禅、四禅,乃至非非想定,但是你不修四念处,没有这个力量,就不名为无恼害乐了。

  戌三、思择所应(分二科) 亥一、泛明道理(分二科) 天一、有无利益别

  此中菩萨念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安乐,终不念与无利益品所有安乐。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以无倒慧如实了知。劝诸众生,令悉舍离,随力所能,方便削夺。

  这是第三科「思择所应」。「思择所应」这个地方就是解释这些乐,这些自利的乐、利益他的这些乐;「略标所应」第一科,第二科「广列种类」。就是纯自利、自利共他、纯利他、利他共自这些乐都讲完了,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这些种类统统都讲完了。现在呢就是「思择所应」,看这「思择所应」什么意思?分两科,第一科「泛明道理」,就是宽泛的说明利益众生自利利他的乐。分两科,第一科是「有无利益别」,有利益、无利益的差别。

  「此中菩萨念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安乐」,是前面这一大段里面说的这些利益众生的事情。总而言之,菩萨的慈悲心「念」心里面在忆念、「与」就是施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的安乐。就是这些安乐的事情布施给众生,对众生要有利益才可以,对于众生有利益才是可以的。「终不念与无利益品所有安乐」,「终」是永久的意思,永久也不会忆念给众生无利益的安乐;是安乐,但是对你没有利益,就不给你,是这样。

  「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以无倒慧如实了知」,菩萨对于众生没有利益的这种安乐,凭什么知道这个安乐是无利益的呢?「以无倒慧」就是没有颠倒的智慧,这个智慧观察得非常正确,没有错误。用这个智慧知道的,知道这个安乐对于众生没有利益。譬如说是:这个众生他要修学圣道,我给他个大宝楼阁给他住,佛菩萨不做这个事,为什么不做这个事?对他没有利益!就给你个破茅蓬最好,比较合适!就是这样好了,不再给你个大宝楼阁。

  佛在世的时候有个比丘和佛说要把我住的寮房庄严的像皇宫那样子,我才能修行,不然我就不用功修行!佛说:好。佛就派阿难尊者到波斯匿王那里,把皇宫的这些庄严具借来了,把他的那个寮房给他庄严起来,然后这个比丘修四念处得阿罗汉!如果说他只是放逸而已,有很好的享受他不修行,佛不会给这个事情的,佛是经过无倒的智慧,如实了知的。所以「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对你是安乐;但是对你没有利益,佛不做这个事情。所以我们众生向佛有所求,他不一定满你愿的,不是他没有能力,而是不肯这么做。因为什么不做?对你没有利益!可能对于你有过失。

  「劝诸众生,令悉舍离,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这是说菩萨,菩萨劝导众生「令悉舍离」,劝你舍离没有利益品的安乐,你要放舍,放弃这件事,放弃这件事。可见若是对于你有利益的事情,佛菩萨会帮助你,会帮助你的。对于你有利益,没有过失,那菩萨会帮助你,是这样意思。「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这个劝诸众生令悉舍离,但是众生不舍离,这个众生他不舍离,那怎么办?那么「随力所能,方便削夺」,随他自己的智慧所能的,「方便削夺」,就是想出来种种的方法,要把对你无利益的事情弃舍,「方便削夺」。

  《披寻记》一一五七页:

  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者;戒品中说: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上品暴恶,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事行逼恼,菩萨见已,起怜愍心。发生利益,安乐意乐,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若僧伽物,窣堵波物,取多物已,执为己有,纵情受用,菩萨见已,起悲愍心。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菩萨随力所能,逼而夺取,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陵本四十一卷六页)如是等类,其义应知。

  「随力所能方便削夺者」,这个我常常念ㄒㄩㄝˇ,我查字典念ㄒ一ㄠˋ也行,念ㄒ一ㄠˋ。看这个《披寻记》:「戒品中说」,就是这个〈菩萨地〉有〈戒品〉。

  「又如菩萨见有增上,增上宰官」,这个菩萨的智慧看见这个人有大势力的力量,什么呢?就是增上宰官。有高尚的地位,是一个国家有权力的人、领导人。「上品暴恶」,这个官他是暴恶的特别的厉害,就是上品的暴恶,什么暴恶呢?「于诸有情,无有慈愍」,他对于老百姓,一点慈愍心没有!「专行逼恼」他就是专做这种事,就是逼恼老百姓,来苦恼这个老百姓,他从中得利益。

  「菩萨见已,起怜愍心」,菩萨看见这个有权利的这个人做这种事情,就起怜愍他的心,因为这个人,将来这个人受苦了,菩萨就慈悲他。「发生利益,安乐意乐」,菩萨这个怜愍心,什么叫怜愍心?就是对这个增上长官,苦恼老百姓这个人,菩萨对他发生利益安乐的意愿。意乐者意愿也,就是要利益他、要安乐他,他将来是无利益无安乐了!菩萨这个时候要对他希望能利益他,有这样意愿。

  「随力所能,若废若黜,增上等位」,菩萨随他的力量所能办到的,就是「若废」,就是罢免他,「若黜」就或者是贬斥他,把他贬了他。其实这个「黜」也有废的意思,把他这个增上的身分、这种有权利的地位,把他去掉,把他罢免了!做这种事情。

  「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夺他财物」这句话,前面这一句话,政府的人看见这句话不高兴、不欢喜!不欢喜这件事!政府的人不欢喜这件事:「!你要搞我?」会有这个事情!但是这是菩萨是有这种慈悲心的!不过菩萨没有这个因缘当然不能做这个事情。「又如菩萨见劫盗贼」,劫盗众生的财产的这个贼,「夺他财物」夺取众生的财物,「若僧伽物」或者大众僧的东西、「窣堵波物」或者塔里边的财富,「取多物已」他夺取了很多财物以后,执为己有,那就是他的了。「纵情受用」就是放纵自己的贪瞋痴,来受用这些财物。「菩萨见已,起怜愍心」,有大悲心的菩萨,看见这个人起怜愍心。

  「于彼有情,发生利益安乐意乐」,因为他这样子做,他是没有利益,没有安乐了,将来受苦了!那么菩萨就发生利益他、安乐他的意愿。「随力所能,逼而夺取」,菩萨随他所能办到的,把这个财物把他夺回来。「勿令受用如是财故,当受长夜无义无利」,不能叫他受用这个财物以后,将来就会要受长夜,就是很久的在黑暗里面受苦了!受这「无义无利」,没有义也没有利,就是没有安乐了。「菩萨随力所能,逼而夺取」(陵本四十一卷六页)这个文是那上的。「如是等类,其义应知」。

  在这个戒律上有说一件事:譬如说贼来偷我们出家人的财物。你这个时候不同意,不同意偷这个东西,你可以要回来,同他要可以。如果他偷取你的东西,拿走了,你心里面放弃了,放弃了,你心里面动这个放弃的念头以后,你不可以再同他要。你再同他要呢,名为「贼劫贼」:你同他要,你也是贼!他偷你东西是贼,你去和他要也是贼了。所以这个佛法是说:就是你动念头就算数了!不是说要签字,不是这个意思!你一动念头,你再第二念头,就受第一个念头的影响。你没有放弃,虽然他拿去了,你没有放弃,你还有所有权,你再要回来,是合法的。

  但是现在菩萨这个情形呢?和这个情形不一样,和这情形不同。就是菩萨看见前后的因果关系,这个人偷这三宝的东西,偷众生的东西,将来他苦了!就来救护他,所以把他夺回来;但是菩萨是心里面是离一切相的。我是想要把他讲完的。好,就讲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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