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检说案馆丨第二期:减肥莫要一心求快 小心入口有毒有害

龙检说案馆丨第二期:减肥莫要一心求快 小心入口有毒有害

由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打造的

新媒体普法栏目

《龙检说案馆》

正式上线了

《龙检说案馆》第二期:减肥莫要一心求快 小心入口有毒有害

大家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

龙检说案馆丨第二期:减肥莫要一心求快 小心入口有毒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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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检说案馆丨第二期:减肥莫要一心求快 小心入口有毒有害

今天检察官小张来给大家讲讲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下期说案检察官是第一检察部干警秦世雯

将为大家仔细讲讲如何落实好“七号检察建议”,敬请期待。

《龙检说案馆》栏目介绍

每期邀请一位检察官

结合办案故事

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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