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检说案馆丨第二期:减肥莫要一心求快 小心入口有毒有害
由龙山区人民检察院打造的
新媒体普法栏目
《龙检说案馆》
正式上线了
《龙检说案馆》第二期:减肥莫要一心求快 小心入口有毒有害
大家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
今天检察官小张来给大家讲讲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下期说案检察官是第一检察部干警秦世雯
将为大家仔细讲讲如何落实好“七号检察建议”,敬请期待。
《龙检说案馆》栏目介绍
每期邀请一位检察官
结合办案故事
为大家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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