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什么是‘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十四)什么是‘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

  什么叫做‘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布施这个名词听起来很普通,凡是稍稍接触佛教的朋友,就知道要布施,向佛寺捐钱、供养法师都是布施,但这只是布施的一小部份。布施的意义,事实上非常广。大体而言,佛教提倡的布施可以分为财施、法施及无畏施三种。进一步则可分为著相布施或住相布施,及不著相或不住相布施。

  依弥勒菩萨的说法‘檀义摄于六’。这个檀是梵文布施的译音,所以檀就是布施。弥勒菩萨说,布施的含义包括了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所以说摄于六。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布施在佛法中是一种极重要的法们,也是极重要的修福法门。因此我想多举些例子,使这个法门在各位心中逐渐培养纯熟,进而随时随地若无其事的行布施。这就近乎佛说的‘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了。

  财施、法施、无畏施

  一、财施

  财施是将你有的资产,包括金钱与其他的物品,舍捐出去,令人得益。从佛法观点而言,你劝人行财施,或者赞叹他人财施,‘随喜’,这两种福报也一样大。现在我举几个例子,如供养佛、供养法、供养僧是财施,因为佛法僧能使人得到智慧,得到安慰,离苦得乐。再如捐款给慈善机构、孤儿院、养老院、医院、佛寺、教堂、图书馆、学校等也是财施,都能令人得益。讲到这里也许有人会问,我那里有那么多的钱财可以到处布施?不错,要知道舍本来是不容易的,唯其难舍能舍,福报才大。同理,在学校读书,也不是人人都可以得好分数的,只有勤学肯读的学生才能得高分。可是如果财施太勉强,而引起后悔烦恼,就譬如读书如果太苦读,将身体弄坏了,则有失中道,这并不是佛教所倡导的。以我个人的经验,能多接近善知识,试观想众生本空,都能使你习惯行于财施。

  二、法施

  法施严格来讲,是要将宇宙真理,佛法里所谓的正知正见,介绍给人。广而言之,如助人有机会听到、谈到或看到正知正见的佛书,又如你义务帮忙使法会办得圆满,参加的人法喜充满,也都算是法施。所以法施并不一定要自己精通佛理之后才能做,你替佛教团体流通佛书,帮助正知正见的善知识弘扬佛法,也是法施。再进一步言,教师使学生得到良好的教育;医生护士为人讲解医学常识,传授身体的保健;社会服务者给人以适时的安慰,提出善意的建议,使人内心得到宁静,使家庭和谐,社会安宁,凡此种种的教授宣扬令人得益,虽说有程度深浅的不同,但都可以说是法施。

  三、无畏施

  凡是以大悲心助人或其他众生,如畜生野兽等,减少消除其恐怖、忧虑、苦难的都属于无畏施。所以一般而论,医生、护士、律师、警察都是施无畏者。

  各位要知道父母对子女也是施无畏的,而子女对年高需人照料的父母,也很多有极好的施无畏的表现。

  以上所讲的是佛教所提倡的三种基本布施,但上面所举的例子大都是著相的布施,所以还不能算是‘于法应无所住而行布施’的布施。‘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的布施是不著相布施或不住相布施。不过在未谈不住相布施之前,我想先将弥勒菩萨对布施的看法介绍给各位。弥勒菩萨在他的《金刚经》颂偈中说了这么一首偈:

  檀义摄于六 资生无畏法

  此中一二三 名为修行住

  第一句‘檀义摄于六’中的檀是梵文 DANA 的音译,其意为布施。‘檀义摄于六’说明布施的含义是摄,摄就是摄受包含,摄于六就是包含了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六种。如何摄呢?偈中的第二和第三句说‘资生无畏法,此中一二三’。资生无畏法是三个名词。资是资产,资生就是供给众生物质的需要,使其不感缺乏,所以资生就是财施,无畏是无畏施,法是法施,所以资生无畏法就是财施、无畏施、法施三种布施。

  ‘此中一二三’是说明财施、无畏施、法施是和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这六种法门是相互摄受的。这六种法门中的第一种,布施可以摄资生(即财施),所以是一对一。持戒和忍辱也很清楚,一个人如果持戒严谨,能忍辱,则不会恼害众生,也不可能使众生起恐怖心,可使众生减少畏惧,这等于檀义中的第二种无畏,所以六种之中的持戒及忍辱和资生无畏法中的第二种无畏是相摄的,因此二对二。助人精进修持习禅及教授般若等大乘教义,令生智慧,就等于, , , 法施;所以六种之中的精进、禅定、般若三种即和资生无畏法中的第三种法相摄,三对三。因此一对一、二对二、三对三,偈中简说为‘此中一、二、三’。偈的第四句‘名为修行住’,是弥勒菩萨的结论,就是说檀是我们应该努力修行的法门。

  再用另外一个方法来说明布施可以含摄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等六种方门。布施是舍,舍你喜爱的东西使人得益。持戒是舍,舍贪舍嗔。忍辱是舍,舍嗔。精进是舍,舍懈怠。禅定也是舍,舍去散乱和昏沉。般若当然也是舍,舍痴、舍执著、舍著有著空,也可以说舍两边,舍相对。所以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都是舍,也就是说将布施的意义发挥到极端,可说是包括了一切大乘的精髓。

  布施波罗蜜多

  以上我们虽然讨论了很多有关布施的意义,但实际上尚未谈到佛陀在《金刚经》中所教的‘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中的布施。换句话说,我只讲了布施,但还不是布施波罗蜜多,以上我所讲的还是著相或住相的布施。

  现在让我来举一个例子:譬如我现在在纽约侨声广播电台讲‘《金刚经》的研究’,虽然也可以说是法施或布施,但是我心中有一个我在讲,有听众在听,有我是在讲‘《金刚经》的研究’的念头,我某个时候开始讲,十五分钟之后要停止,这著了我、人、众生、寿者四相。有时我还会生起我的国语口音准不准?或者会不会讲得太深了?甚至会想到底有多少人在听?诸如此类都叫住于相或者著相。所以我讲《金刚经》虽然是布施,但并不是《金刚经》中的‘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中的布施波罗蜜多。

  简而言之,‘波罗蜜多’是到达彼岸,也就是已渡过了生死苦海而到达彼岸。而著相的布施所得的果,自然是著相的果。什么是著相的果呢?就是还在六道轮回中的果,可能是升天,可能是下世富贵如意,这种布施所得到的果是生死果,尚未解脱,还有堕落的可能,这并非佛陀教导我们的究竟目的。因此佛在《金刚经》中强调‘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也就是所谓的不住色声香味触法而行布施的布施。色声香味触法都是相,所以概括地讲,佛陀所强调的是要我们学不住相布施。那么要如何才算是不住相布施呢?

  第一,我们要弄清楚,不住相布施并不是说没有相,或者不行布施,你还是要努力的行于布施,行布施就一定有相,这个关键在不著或者不住。要对相不著,对相不住。什么叫著或住呢?你只要记得一个简单的原则,凡是有分别、有相对的观念,就是有住有著。

  举目望去,到处都是相,如果你觉得这个相好看,那个相不好看,那么一有了分别就是著了相。如果你觉得这个比那个值钱,一有了相对的比较也是著相。因此,如果你说你所做的任何好事都是为了子孙好,让子孙有福报,这不但有人我之分,而且有好坏相对的比较,所以也是著相。还有一点我要强调的,如果你说我心中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这样你也著了相,著了空相啊!这个著有和著空虽然很难懂,但非常重要。

  普通我们讲著相,大都指著「有’而讲,譬如善恶、好坏、多少、都指著「有’。著「有’还有办法补救,如果著了‘空’就麻烦了。现在我们来谈谈什么是空:有的人一讲到空,就认为什么都没有,都是空的,既然什么都没有,就不必在乎,变成消极或随心所欲的做起坏事来,杀人放火等。可是他忘了,虽然说是什么都没有,他这个我还存在,因果还是控制著他呀!所以六祖说:‘这等人不足与语。’佛经中也说:‘宁可著有如须弥山,不可著空如芥子许。’所以我们研究佛法,特别是研究般若,一定要先明白佛经里所说的空,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我们所感觉到的相,都是因缘和合而生,刹那在变,非永恒存在的,是不可捉摸,因而给它一个名词,中文译成‘空’。

  《金刚经》中佛陀说的不住相布施,不是空无所有,不是没有相,不是叫你不要行布施,而是要你更积极的行不著相的布施,不要对布施时的相起分别心或计较心。

  第二,我们不可否认,既然得生为人,不可避免的带来以往无数世的习气和业缘,这种习气不可能一下子会改变。多世的业缘,深深地影响著我们今世的遭遇,这些都不是读几本经、烧多少香、拜多少佛、打多少坐所能一下子改变或消除的。所以要立刻能不住不著,或者对事对境不起分别心,或不起相对的比较观念,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想法。禅宗里所谓的顿悟,也是修了多少世而得,并非有一位超人,他可以运用他的神通,将你点石成金,凡事都得靠自己努力才行。佛陀在《金刚经》中所教的‘菩萨于法应无所住行于布施’,也不是一下子就能做到,是要脚踏实地,痛下功夫。在此愿将个人的两点浅见提供诸位参考,请各位指教:

  一、学佛修行要有正确的方向。依佛陀在《金刚经》中所指示‘当生如是心,我应灭度一切众生’,这是以广大心发大愿。如何灭度一切众生呢?‘布施’,尽一切可能在日常生活中,念念不忘布施,行布施,将布施和你的日常生活打成一片,如此以长心行大行,《金刚经》中所讲的大愿大行,实在是大悲世尊给我们最明确的指示。所以能依此方向行之,你就不会走错方向。

  二、要有耐心。要存久远心,不要急于求有所得,或求一切顺利。逆境有时是不可避免的,逆境来时不要怨天尤人或怨佛菩萨不保佑,要多念《金刚经》、药师经、地藏经等,而将功德回向给过去世及现在世的怨家亲友,以一切众生为对象,将‘我’的观念逐渐淡去。

  讲到这里,有人会问:‘你所讲的全都是著相的行为!’是的,现在我举一个例子,假如你是年轻力壮健步如飞的人,在你家里客厅散步,请问,你有没有想过这样走会不会跌倒?应不应该扶桌边或者扶墙走?我能不能将背伸得直?我想你的答案是一定不会的,你根本不会去想它。在这同时,客厅里还有一位二岁的孩子,半爬半走的正在学走路,他一会儿扶桌子,一会儿扶椅子,转眼间又在地上爬。看到这种情形,你自会想,唉!我两岁的时候不也是这样走的吗?这就是于法有住和无所住的区别。如何方能学‘于法应无所住而行于布施’,相信各位已经得到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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