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霸强占民妇,朱元璋听说后为什么一连处死了数十名官员?

这个问题老梁来回答。

老话说的好:人心不足蛇吞象,贪心不足吃月亮,这话搁这挺应景的。这人有贪钱的,有贪权的,还有贪色的,更有人贪面子的,等等不一而足。

而题主说的这事,这帮人死就死在了一个贪字上了。咱就说朱元璋洪武大帝,绝对配的上那个大字,真龙天子好皇帝啊,咱大华夏地头上四百多个皇帝里头,唯一一个平民出生的皇帝,就一个字——牛!

打小大字不识一个,就凭着好学上进,才有了出人头地。小时的环境也不好,爹饿死,妈饿死,大哥饿死,大哥的儿子饿死,仅仅是为了活下去三哥做了人上门女婿。

他和二哥俩人为了给爹妈弄一个葬身的地,那叫个求爷爷告奶奶的,这经历何值是一个苦字了得。最后为了一口饱饭不得不当和尚,五十天的饱饭刚吃了没有多久,这就开始在外化缘一化就是三年,一般人还真做不到,人世间的冷暖,黑暗光明那叫个门清。

这不愧为从最底层爬起来的欲火焚身的真龙,眼睛里揉不得一粒沙子,最为痛恨的欺压百姓的官,剁了他们的脑壳这都算便宜他们了,这事办的就俩字——漂亮。

说了这么多不和题搭边的话,其实就是为了一个铺垫,让大家伙了解一下朱元璋这人,别一提朱元璋,这就和杀人魔王联系在一起。千古一帝虽然差一点,但也仅仅是一步之遥而已。别没事就给他老人家摸黑,没劲!

好了有了这铺垫,咱在说接下来这事,就容易多了。

事情

1385年,也就是大明洪武十五年,洪武大帝一口气把兵部尚书,刑部尚书一窝子几十个官,一家伙全部处决了,一点子情面都没有留,惊得满朝堂下巴掉了一地。

后来洪武大帝朱元璋亲自将这事的前前后后,编入了《御制大诰初编》就是要告诫大明的官,以后有谁胆敢这么干,这就是案例,这就是结果。

话说这事的根源其实就是一痞子霸占人老婆的案件,要论理一般情况下,压根就不会有这么大阵仗,但这事弄的太大了,大到不严厉惩处,这帮子官员还以为他们是元朝的官。

话说这事一开头就牵扯了四个人,三活人,一个死人。其中姚小五和史灵芝这俩人是夫妻关系,都结婚有五年了,孩子都有三。

那么另一个活人和死人是俩兄弟,这死人是大哥,这活人是弟弟唐闰山有着当兵身份的兵痞。

那么这四个人又是咋套上关系的呢?话说这史灵芝和这死人打小订的娃娃亲,可这死人他福薄,这媳妇还没有过门,人就死了。

得咧,这婚事算是黄了,人家史灵芝毕竟还没有过门,所以人身还是自由的,后来人家的父母就把史灵芝嫁给了这姚小五。

就这么一点子联系。

后来这不天下太平了,洪武大帝老朱把元朝给赶回了大草原放牧去了,这大家伙打了一辈子了都能喘口气。

这唐闰山就回了家。这有一天这人在街上闲溜达,这冷不丁就瞅到一个美妇,这就钻了心坎里去了,这回了家瞅不见这美妇,他闹心挖眼的难受。

得咧,经过这么一打听,他知道要是他哥哥还活着,这美妇就是他嫂子了。

得到这信了,把这唐闰山坑的,自拍大腿根,这就想把这史灵芝娶回家当自己的老婆。

说道这里,大家伙评评理,这也叫个事?但凡有点道德底线的人,知道了这么一层关系,罢了,就算是再喜欢,这压根就不能碰不是。

可问题是这唐闰山他就没有底线,这就理直气壮的跑到人姚小五的家里边闹腾,要认回这嫂嫂。

而人家姚小五家里边,在当地也是大族,人家压根就不吃他这一套。

“他是你嫂嫂,你要认回。过门了吗?拜堂了吗?成亲了吗?洞房了吗?这套仪式都没整过,哪里的嫂嫂。再说你把史灵芝认回去,要干嘛?”

“干嘛?当然是娶她了,这么漂亮的嫂嫂不娶,这不浪费了吗?”这唐闰山都无耻到了这种地步了。

人家姚小五当然不答应了,结果他唐闰山拿人家也没辙。

这不回头,写了一份状纸就告到了县太爷哪里。

说是按照元朝的习惯,记住是习惯,那哥哥死了,他所有的东西都应该有弟弟继承,尤其是这嫂子,必须有弟弟继承,这是伦理,必须遵守。

毕竟这大元刚走了没有多久,咱不能忘本啊!

话说这县太爷脑壳也不机敏,拿着这状纸,他也不知道怎么判。

其实大家伙瞅到这里,都应该明白这唐闰山压根就无理取闹,你大华夏的人还遵守元的习惯?朱元璋废老半天劲把元打出去,这就算白打了?

唐闰山感觉这县太爷太软了,得给他加把火,这事才能成,才能把他喜欢的嫂嫂弄回家去。

咋弄呢?这唐闰山不是还有一个当兵的身份吗?于是他依靠这身份就跑到了南京那兵部胡搅蛮缠起来。

大家伙也看到了这唐闰山贪色都贪到了啥程度,无耻到了极点。

结果让大家伙都咋舌,这兵部居然就认可了唐闰山的要求,就给那县太爷下了个通知,要求把史灵芝给人唐闰山送过去。

您瞧这兵部是管理兵事的,结果管到了地方上,但官大一级压死人,这县太爷也就没有那么畏畏缩缩的,带着衙门口的衙役提着水火棍就去了。

把人家好好的一家拆散了,客客气气的规规矩矩的将史灵芝送给了唐闰山,这就差点炮仗给人家庆祝了。

这家伙把个唐闰山开心坏了,朝思暮想的嫂嫂马上就要变成自己的媳妇了,这日日夜夜都能瞅上了,县太爷没有放炮仗,他到放了起来。

这事,人家姚小五能同意吗?不能啊!所以人家就一级一级的上告。可这些个官员听到是兵部直接下的命令,所以连个大眼皮都不瞅人家,不搭理就算了,还轰了出去。

最后这事就摆到了刑部的案头,作为刑部尚书王昰他一瞅这是兵部捅的篓子,大家伙都是同朝为官的,所以维持原判一脚把这姚小五给踢了回去。

这事似乎到这里就结束了。唐闰山娶了自己的嫂嫂天天乐呵,一帮子官员过着你好俺好大家伙的小日子,倒霉的就是姚小五一家子,妈没了家完蛋了。

但这事最后就传到了朱元璋的耳朵眼里了。汉武大帝老朱一听这事,当时就怒了,这也叫个事?

爷们打天下,好不容易把腐败到了极点的元朝给打出去,你们到好,用元朝的陋习来治理俺大明朝的老百姓?翻天了不是!

但朱元璋还是把火压了下去,这就找刑部尚书王昰:“咱是大华夏的子孙,就得按照大华夏的礼仪来办,大华夏的礼仪才是正统。而且人家两口子都过了五年,孩子都有三了。这理还用问啊?把这事重新审理一下!”

按说朱元璋已经把话说的很明白了!

这王昰也许是喝墨水喝多了,心眼让糊上了,他就和朱元璋讲道理。

啥皇帝就干皇帝的事,到了具体的事就应该让下边的人干,别瞎操心。

学学人家唐太宗李世民,为嘛人家能成为千古一帝呢?人家就是放手让大臣干事,自己蹲在龙椅上享福就行了,别像武则天那样,一天天的瞎操心,其结果就是酷吏满天下,把个朝堂弄的乌烟瘴气的。

哎!这话把个朱元璋顶的一愣一愣的,这一家伙就怒了,好,你不办是吧!俺亲自上手办!

好吧!大家伙都知道,这事要真让朱元璋亲自办理,那可就要出大事了。

后来的官员都恨死这王昰。没多久这判决就下来了,但凡和这案子挨边的官员,包括那刑部尚书,兵部尚书,以及各个州县官员,几十个人,一股脑全拉出去,来了个斩立决,压根就没有等到秋后,就这么痛快!当然作为事情的始作俑者唐闰山,也一并下去和阎王老爷掰扯这事去了。至于他是上刀山还是下油锅,咱就不得而知了。

后来这姚小五和史灵芝人家依然是夫妻,过小日子去了。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喜欢的朋友加个关注,顺手点个赞呦!

#####

1385年,大明洪武15年,帝国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案,包括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在内的数十名官员被诛杀。

一下子处死了这么多高官显贵,而事情的起因,不过是民间的一次小小的婚姻纠纷。

这场婚姻纠纷发生在今天的山西洪洞县,当时,一名叫唐闰山的兵户出身的痞子向知县递交了个状子,控告洪洞县的姚小五抢了自己的媳妇史灵芝。

这个姚小五和史灵芝何许人也,他们是一对已经结婚5年的小夫妻,姚小五也是命好,一个普通农民,却娶了个美少妇,是百里挑一的美女子,姚小五娶了如此美貌的妻子,自然对其百般呵护,史灵芝也一门心思跟着姚小五过日子,还一起养育了三个子女,可以说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但是,史灵芝被唐闰山这个痞子盯上了。

原来,唐闰山的哥哥之前和史灵芝订了娃娃亲,不过他哥哥没几年就死了,于是史灵芝父母就把女儿许配给了老实巴交的姚小五。

从百姓视角来看,这本该就是天经地义,很正常的事情嘛。

不过,唐闰山看上了如花似玉的史灵芝,一门心思要霸占她,于是,他以元朝法律为依据,说按照元朝传下来的习俗,哥哥死了,弟弟有权“继承”守寡的嫂子,因此,史灵芝自然就是自己的媳妇。

其实,本来就很好判的案子,毕竟元朝都不知道灭亡多少年了,不过洪洞知县就有点傻眼了,不知道怎么判了。

于是,唐闰山作为兵户子弟,又跑到兵部去折腾了一阵子,最后,兵部给洪洞知县下了个通知:要求知县派人把史灵芝作为军属送给唐闰山。

兵部的命令知县自然不敢怠慢,就找了一些差役,连夜把史灵芝从家里绑走,准备带去唐闰山家里。

姚小五自然不干了,他一路逐级上告,可惜,一级级官员都没怎么搭理他,即使告到了刑部,刑部尚书岩也维持了原判。

最终,这事儿被朱元璋知晓了,朱元璋出身贫寒,自然懂得民间疾苦,更明白一些老百姓视角里的朴素道理,这不明摆着么,史灵芝肯定是姚小五的妻子,朕赶走了蒙古人,你们这些臣子居然还拿着胡人的习惯来判案,这不胡扯么?

于是,朱元璋按奈不住怒火,就去找刑部尚书责问为什么要那么判,他还主动提到“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的婚姻习俗不好,要改变这个前朝的习俗,于是皇帝建议刑部尚书放开此案,交给都察院,由御史去调查这个案子。

按道理,皇帝都把话挑明到这个份上了,刑部尚书应该知趣的话就赶紧扔掉这个烫手山芋。

不过,王岩此时居然还和皇帝顶真了,他和朱元璋滔滔不绝地理论起来,把李世民和武则天的例子讲了一大通,无非就是李世民勇于纳谏放手让臣下去做事情,而武则天则利用酷吏迫害官员,言下之意,朱皇帝你这是要请出那些酷吏般的御史将来来弹劾我,以后少不了把我“请君入瓮”。

王岩最后说:“你入我罪,久后少不得请公入瓮。”

朱元璋心里本来就火,一听这些话,顿时火了,你们这些糊涂混蛋,胡元的习俗重要还是我们大明的法律重要?

最后,朱元璋大笔一挥,砍下了所有涉案的官员脑袋,至于姚小五和史灵芝,则继续过好小日子,唐闰山也一起跟着那些官员去了地下。

#####

哥哥去世以后,弟弟能不能继承嫂子?

这要放现代,问出这种问题的人,肯定要被拖出去揍一顿。可是放在元朝,这事儿不光合理合法,而且必须得实行!

哥哥不在了,不光嫂子,连哥哥的所有家产,包括侄子、侄女,都要过继到弟弟的名下。这就是元朝的习惯。

没办法啊,之所以说是习惯而不是法律,就是因为这是那个时代游牧民族多年来的生存习惯。在古代,失去丈夫的女人,在冰天雪地的北方是无法单独生存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小叔子继承这一切。


明朝洪武时期的军人妄给妻室案(兵痞抢嫂案),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

主人公有这几位:

兵痞唐闰山。

夫妻俩:姚小五、史灵芝。

刑部尚书王峕。

明太祖朱元璋。


一、兵痞唐闰山,非要抢自己昔日的嫂子做媳妇儿。

洪武十八年,一个叫唐闰山的小兵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他在路上一眼就看中了一位美妇人,心里那叫一个激动,立马打算娶她做媳妇儿。

可你也不想想,媳妇儿是说娶就娶的吗?于是唐闰山打听了一番,这才知道,这位美妇人,名叫史灵芝。

史灵芝有什么特别的呢?原来早在元朝的时候,史灵芝就跟唐闰山的哥哥订下了娃娃亲。可惜唐闰山的哥哥压根就没长大成人便去世了。

所以说史灵芝压根就没有嫁给过唐闰山的哥哥,可以说两家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唐闰山却动起了歪脑筋,他想到了元朝的那套习惯,也就是哥哥去世,弟弟可以继承嫂子。

想到这里,唐闰山更加兴奋了,二话不说就到史灵芝家要人。当时人家史灵芝已经嫁给了当地的小地主姚小五,说起来生活甜蜜幸福,还生了3个孩子。

山西洪洞县姚小五妻史灵芝,系有夫妇人,已生男女三人。被军人唐闰山于兵部蒙胧告取妻室。兵部给—广勘合,著落洪洞县将膪闰山家属起赴镇江完聚。方起之时,本夫告县。---《明大诰》

唐闰山跑上门要嫂子的事情,姚小五简直觉得莫名其妙,立马找人把唐闰山给赶走了。唐闰山大怒,仗着自己曾经参军为大明朝立下功勋,二话不说就把姚小五给告了。


二、唐闰山的胡作非为,居然没人反对?

唐闰山状告姚小五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元朝的那一套“兄死弟继”的习惯。毕竟元朝才结束了18年时间而已,很多习惯在地方上还没有消失。

当时洪洞县县令也不知道怎么个审理法,这哥们肯定是前朝遗留下来的混账人,这点是非都分不清楚,很明显是唐闰山在无理取闹嘛!

县令犹豫了很久,在姚小五的哭诉下,终于驳回了唐闰山的请求。结果唐闰山还不死心,觉得县令偏袒地主,不帮助他们这些为明朝建功立业的士兵。

所以唐闰山跑到南京兵部告了一状,把自己的情况跟兵部领导说了一遍。由于唐闰山是兵部昔日的部下,所以兵部自然更加偏袒他。

在兵部的沟通下,洪洞县县令居然改判了!他下令姚小五把史灵芝送到唐闰山家,否则就要吃官司!


姚小五好歹也是个地主,他哪里肯答应?眼看着媳妇儿活生生被衙役抓走送给了唐闰山,姚小五心如刀绞,他二话不说开始告状。

这是一条漫长的路,一级一级告上去,居然没人肯为他翻案。为啥?因为这是兵部定性的案子,谁也不愿意得罪兵部的人。

不系军人唐闰山妻室。本县明知非理,不行与民辨明,擒拿奸诈之徒,推称内府勘合不敢擅违。及至一切内府勘合,应速行而故违者,不下数十余道。其史灵芝,系人伦纲常之道,乃有司之首务,故违不理,所以有司尽行处斩。---《明大诰》

甚至到最后这个案子一直闹到了刑部尚书王峕那儿,王峕觉得应该尊重民间习俗,而且也不愿意得罪兵部的同僚,所以也反驳了姚小五的案子。就这样史灵芝在唐闰山家过了好一阵子,家里3个小孩儿一度失去了母亲,姚小五四处告状却没有门路,好一副凄凉的场景。难道真的没有王法了吗?


三、朱元璋一声吼,一堆官员的脑袋掉了!

要是朱元璋没听说这件事,那倒也罢了。可这件事闹得太大,老朱居然知道了!老朱是底层出身,他非常痛心自己的百姓会受到这种无妄之灾。

尤其是这种陋习是元朝时期留下的,可元朝那帮人现在已经被老朱赶到北方放羊了,难道他们的这种无脑习俗,不应该彻底废除吗?

朱元璋觉得管这事儿的官员,实在是有点不懂事。于是他把刑部尚书王峕给喊了过来,询问具体情况。

没想到王峕这货可能是脑子进水了,他不仅没有答应重审此案,反而劝告朱元璋没有必要管这种民俗方面的事情。


这下好了,有人嫌朱元璋管得宽了!本来不是什么大事,如今也不可能小事化了了!老朱亲自审理了这个案子,不仅把史灵芝送还给了姚小五,而且将唐闰山这小子给宰了。

你以为刑部尚书王峕这帮人会有好下场?但凡姚小五去告状,结果吃了闭门羹的所有涉案官员,从上到下几十口子,全都被老朱给宰了,包括了兵部尚书和刑部尚书这两位大员。

好家伙,这气魄可能也就朱元璋这位皇帝才有吧?一个小案子,偏偏牵扯了这么多官员进来,只能说朱元璋够霸气,给他点个赞,让那些当官不为民做主的人瑟瑟发抖去吧。


总结:以小见大,让这帮人意识到,已经改朝换代了!

或许是时间还不够的原因,明朝初年这帮基层官员们的思想观念还没有扭转过来。他们过去很多是给元朝打工的,现在转而给明朝打工,却依旧沿用元朝的那一套东西。

这哪成呢?如果没有这个案子,朱元璋还真的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现在元朝的旧习俗,和明朝的新思维发生了冲突,新旧思想冲突的情况下,官员们该如何站队,这难道不是一道送分题吗?

结果这帮官员们却因为种种原因,选择站队元朝,这可把老朱给气坏了。但这也是一件好事,因为朱元璋可以动手杀鸡儆猴了!

宰了这几十号官员,大不了找其他人顶上就行了。但是这一行为却彻底让明朝全国各地的官员们都意识到了一个事实,已经改朝换代了,元朝的东西就别用了,一切都得以明朝的为准才是。

参考资料:《明大诰》

#####

此案看似简单,其实里面的水很深,涉及到了朝堂上的博弈。看懂此案,就能看懂古代官场。

据《明大诰》记载,洪武十八年,在山西洪洞县发生了一起离奇的案件。

当时,一个叫唐闰山的兵痞回家探亲。离乡多年,回来了肯定要到处逛逛,看看家乡有了哪些变化。

结果走着走着,他就挪不动脚了。因为他看到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唐闰山对此女一见钟情,恨不得立刻将其迎娶过门。

结果他一打听,得知此女叫史灵芝,已经嫁给当地一个叫姚小五的地主,生了三个孩子。

既然史灵芝已经嫁人,那唐闰山也没辙,毕竟姚小五家可不是好惹的。

就在唐闰山打算认命的时候,他又打听到一条消息。

这史灵芝原本和唐闰山的哥哥订了娃娃亲,然而当时兵荒马乱的,还没等到二人成亲,唐闰山的哥哥便去世了。

这样,史灵芝才嫁给了地主姚小五。

唐闰山从中看到了转机。按照元朝的惯例,哥哥死了,那么他的一切东西都由弟弟继承,这不仅包括财物,还包括妻儿。

不过,有两点要注意。其一,这只是元朝惯例,这是他们在草原上生活时养成的习惯,并不是规定。其二,史灵芝根本就没嫁给唐闰山的哥哥,因此轮不到唐闰山来继承嫂子。

不过此时的唐闰山鬼迷心窍,打心里认定史灵芝就是自己的嫂子,她就该嫁给自己。

于是他壮着胆去姚小五家闹事,无理取闹的要求姚家交出史灵芝,由自己迎娶。

对于这种人,姚家也懒得啰嗦,直接派人把他打了出去。

被赶出来的唐闰山不甘心,既然武的不行,他就来文的,直接跑到县衙去告状。

从这里开始,整件事情变得魔幻起来。

来到县衙,唐闰山说的还是他那套“兄死弟继”的惯例,然而洪洞县令的反应就有意思了。在了解了情况后,他没给明确答复,把这事情就这么压下去不审。

对于洪洞县令来说,不审才是最明智的做法。

如果他判唐闰山赢,那么明显违背了《大明律》,明知故犯,这县令他是别想做了。

然而判唐闰山输也不行,元朝被推翻还不久,很多元朝留下来的习惯还在民间盛行。如果他的判决结果与百姓新冠冲突,有可能激起民变。

做地方官,最讲究求稳,一旦百姓闹事,就会影响他的前程。

既然怎么判都不行,那干脆拖着好了,拖到他卸任,到时候让下一任县令头疼好了。

至于这个案子到底谁占理,就不是洪洞县令关心的事情了。

按理说,事情到了这一步,唐闰山应该知难而退了。然而事情的发展已经超出了人们的预料,这事情竟然闹到了兵部那里。

据说是唐闰山跑到兵部去告状,而兵部针对此事,要求洪洞县令判唐闰山赢,史灵芝即日起就是唐闰山的妻子了。

先不说这事情多么离谱,单说唐闰山跑到兵部去告状就不合理。

他就是一兵痞,他知道兵部在哪里?他有胆子去找兵部的老爷们告状?兵部的人会让他进去告状?

不可能。

他最多只会回到军队,向他的上级哭诉。然后他的上级出于兄弟义气,又找自己的上级想办法。

在这个过程中,有人意识到可以拿此事大做文章,才将此事上报到兵部的。

而兵部之所以干预此事,倒不是为了区区一个兵痞出头,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那就是兵部权力的扩张。

兵部,原本只负责军事相关的事情。然而通过此事,兵部的人得以插手地方案件审理。

底层地方官,看上去权利很大,其实主要工作就三个:收税、维持治安以及审案子。兵部想借此插手地方事务。

在古代,很多事情只要一开始有了特例,那么慢慢就会变成常例。

比如在明朝初期,徽州府歙县在收税的时候,存在9700石(度量单位)粮食的差额,于是朝廷破例让歙县用蚕丝抵税,称作“夏税生丝”。

原本这“夏税生丝”交一次就够了,结果后来年年都在收,百姓们也不懂这些,于是白交了上百年。

这就是将一次特例给变成了常理。

而兵部这次就是想借着唐闰山的事情,开个先例,好方便以后能名正言顺的插手地方事务。而更多的权力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

就这样,史灵芝成了唐闰山的妻子,姚小五带着三个孩子,整天以泪洗面。

但是光哭是没法解决问题的,县太爷是指望不上了,于是他一级一级的往上状告此事,希望那些官老爷能够为他主持公道。

然而这些地方官都知道这事是兵部定的结论,因此都不敢插手。最终,姚小五的状纸递到了刑部大堂。

和唐闰山的情况一样,姚小五能告到刑部,也不合理。他一个小老百姓,哪里知道刑部的存在?更不知道刑部在哪里,就算他找到刑部,人家也不会受理他这点小事的,刑部的老爷们忙着处理国家大事呢。

最可能的情况是,那些地方官对于兵部的越权行为不满,但是他们又惹不起兵部,于是给姚小五指点迷津要他往上告。

姚小五这才能够顺利告到刑部。

当时的刑部尚书名叫王峕,《明大诰》中说他由于忌惮兵部,也不敢插手此事。

这不太可信,兵部都欺负到他刑部头上了,他不给兵部的教训,把这案子改判回去,刑部以后还怎么在朝堂上立足?肯定会被兵部往死里欺负。

更何况,如果他不打算插手此事,就不会接姚小五的状子。

其实,《明大诰》是朱元璋派人写的,所以上面的内容有时候是朱元璋认为的,不一定准确。

不过王峕接手此案的目的,不是为了帮姚小五伸张正义,而是为了教训兵部。因此他需要谋划一番再行动也很正常。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明太祖朱元璋已经得知了姚小五告状一事。

朱元璋打小就见多了为官不仁的事情,比如他老家遭灾,元朝朝廷拨款赈灾,结果赈灾粮食经过层层盘剥,到了百姓手里只剩些谷壳了。

因此,他对于官员一向不放心,在南京城里没少放眼线。

朱元璋得知了姚小五的事情,十分气愤。

一方面,元朝早就被他赶走了,元朝的陋习竟然还在民间流传。

另一方面,兵部和刑部的表现让他很不满意,他认为这群人根本没把他这个皇帝放在眼里。

于是他叫来王峕,要他把这案子立刻给判了。

然而王峕的反应却出人意料,他竟然和朱元璋讲,皇帝只用管国家大事便好,这些地方上的小事交给他们这些做臣子的就行了,皇帝无需操心。

其实,这就是官员们一贯的看法,他们认为好的皇帝就该这么做,说到底还是为了争权。

皇帝太强势,管得太多,那么臣子就只能做个跑腿的,按照皇帝的旨意办事。大半权力都将收归皇帝手中。

官员们理想中的皇帝,就是个吉祥物兼裁判,在朝中争执不下的时候,皇帝出来拍个板,说事情就这么办。其他时候,则是官员们说了算。

这也就是为什么历史上名声最好的皇帝是软弱无能的宋仁宗。

他这人脾气太好了,官员对他破口大骂,唾沫喷在他脸上,他都不发脾气。朝中大事都交由大臣处理。

宋仁宗的好名声就是被这些大臣们吹起来的,毕竟这才是他们理想明君该有的样子。

可惜,朱元璋不是宋仁宗,这位可是独断朝纲、说一不二的主,听了王峕的话,他心中立刻有了决断。

这事情不用刑部管了,朱元璋直接下旨,判了唐闰山的死罪,让史灵芝与姚小五重新团聚。

这还没完,既然朱元璋亲自出马了,自然要大开杀戒。他直接将与此案相关的所有官员全都抓了起来,判他们斩立决。

这样他还不满意,为了以儆效尤,朱元璋特意将此事写入了《明大诰》,以免有人再拿着元朝的习惯搞事情,同时也是警告那些官员别和他玩心思。

其实,整件事情并不复杂,关键是牵扯到了朝堂的争斗,既有刑部与兵部的争斗,也有大臣与皇帝的争斗。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古代官场的做事逻辑。

中低层官员做事求稳,害怕出错,而朝廷高官之间则想着争权夺利。与此同时,皇帝与大臣之间也存在着争权,皇帝权力大了,大臣的权力自然就会变小。

这也是为什么封建皇朝到了后期必定衰弱的原因,整个朝堂上都忙着争权夺利,互相算计,哪里有空去处理真正重要的问题。

朱元璋明显意识到了这点,他想通过杀大臣来解决问题,可惜意义不大,明朝最终还是因为权力斗争而走向衰亡。

#####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接手了蒙元留下来的烂摊子,当时朱元璋为了治理好天下征询了刘伯温的意见。刘伯温说如果要想治理天下,首先就要修法令震慑百官,其次要让百姓修养生意。经过商议朱元璋最终制定了“重典治吏、宽而治民”的政策。在这之后出现了一个案件,朱元璋一连斩杀了十几名官员,原因就是有人强占民妇。



古代两家人关系比较好的话,可以结成娃娃亲,两个人小时候便指腹为婚,从此约定终生。在洪武年间一户唐姓人家和一户史姓人家从小定下了娃娃亲,不过不幸的是唐家指腹为婚的大儿子不幸夭折,所以这门婚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史家人得知唐家的长子去世后,便将女儿史灵芝嫁给了一名叫做姚小五的人。婚后史灵芝和姚小五非常恩爱,而且两人还生育了三个儿女。但后来唐家的老二唐闰山得知史灵芝非常漂亮,所以动了歪脑筋。



唐闰山在军队当过兵,因此在乡里横行无忌,属于当地的泼皮无赖。因为姚家在当地也属于大族,所以唐闰山也不敢明抢,而是向兵部递了一份文书,说自己的哥哥死了,按照兄终弟及的习俗,史灵芝就应该嫁给自己。

当时的兵部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认为元朝蒙古人留下的习俗是正确的,所以就给了一份文书,让当地县衙为唐闰山申冤做主。当地县令一看兵部尚书都发话了,自己必须照办呀。于是县令带着一帮衙役去了姚家,直接把史灵芝抢了送给唐闰山。



史灵芝被抢走后,姚家人自然不肯善罢甘休。于是姚小五就层层上告,但当时官官相护,根本没有人受理姚家的案子。最终姚家告到了刑部,当时的刑部尚书王峕(shi)也认为这种习俗非常正确,所以也决定维护这一习俗。最终宣判史灵芝应该嫁给唐闰山为妻。

这件事最终震动了朱元璋,当时朱元璋正在努力推广移风易俗。他认为汉人应该实行汉人的民俗,所以他早就希望能够去除[收继婚制]的落后陋习。于是命令御史审讯王峕,王峕心中不满,拿出了李世民纳弟妹的事情反唇相讥,之后又拿出了武则天任用酷吏刑讯逼供的事情举例。



朱元璋一听就火了,在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把所有经手过这件案子的官员全部处斩了,包括两名尚书。不过令人奇怪的是唐闰山却没有收到任何处罚,最终被释放了。

案件收录:《御制大诰初编·军人妄给妻室》

#####

朱元璋建国之后以严厉的法制治国,大小官吏莫不如履薄冰。但是对于老百姓而言,却是一大幸事。据史载,明初,老百姓要是对官员不满,可以直接扭送朝廷,不过这样的事情很少发生,历来都是官逼民反,哪有民告官的道理。可是你要是生在朱元璋时代当一个普通的民众,就有这样的权力。

这里讲到的,是朱元璋宣传法制手册《御制大诰》里面的案例,什么是《御制大诰》是个什么书呢?

众所周知,朱元璋的《大明律》是继《唐律》以来最为完备的法律制度,法律虽然很严格,但是犯法之人却始终存在。每有案子发生后,朱元璋便叫相关部门将案件整理后,编印成册,这就是《御制大诰》,且上至朝廷官员,下至黎民百姓,人手一本,有本还可以免罪,无本加罚。后来,因为案子越来越多,还有《大诰续编》、《大诰三编》、《大诰武臣》等。

这个《御制大诰》里的案子是怎么说的呢?

话说洪武年间在山西洪洞县,有个叫唐闰山的军户,他的兄弟从小和一个叫史灵芝的女子定过娃娃亲,但是这个唐闰山的兄弟还没成人便死掉了,于是,史灵芝只好另嫁给一个叫姚小五的普通农民,还生养了三个孩子。

不想,这史灵芝被唐闰山这个军户给盯上了,为什么他会盯上史灵芝这个已经生养了三个孩子的女子了呢?因为史灵芝长得漂亮,唐闰山生了邪念。怎样把史灵芝搞到手呢?这唐闰山打起了元朝旧俗的主意。

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根据蒙古的旧俗,弟弟可以迎娶丧失了哥哥的嫂子,儿子可以迎娶老子死后的妻妾(非亲生母亲),这些都是合理合法的。于是唐闰山一纸状书告到县衙们,这洪洞县的知县文化不高,鉴于唐闰山是个军户,不好随便惹,就把这个案子推了。

唐闰山不依不饶,以为自己是个军户(明朝的军户是世袭制,吃国家饭的人,地位比农民高),归兵部管,于是跑到兵部去折腾,说姚小五占了军属的老婆,后果很严重。兵部尚书大概正是因为这点,居然鼓动洪洞县知县把史灵芝“还”给唐闰山。

这洪洞县知县见是兵部的命令,赶紧将史灵芝捉到唐闰山的府上去了。这下子姚小五不干了,好好的妻子怎么一下子就成别人的了,于是跑到县衙去告状,县官哪里想管,都把姚小五往外推。没办法,姚小五一路上告,直告到刑部去了。当时的刑部尚书王昰也不知道脑子是不是进水了,居然维持原判。

姚小五哪里肯依,最后闹得皇帝朱元璋知道了这件事。朱元璋便找来刑部尚书,说元朝蒙古人是那些旧俗不好,应该提倡汉族礼仪正统,况且这史灵芝都和姚小五生活多年,都生育了三个孩子了。还说让监察御史去查证这件事,给人家解决此事。

这王昰不知道哪边耳朵听错了,以为朱元璋要监察御史来查证自己的问题,便在朱元璋面前大谈李世民与武则天的事儿。意思是让朱元璋学李世民放手臣子干事,不要像武则天一样用酷吏(监察御史)监管干部。王昰强行为自己辩驳的行为触怒了朱元璋,朱元璋于是下令与此案有关人等斩立决,全部给杀了。

史灵芝回到自家,继续和姚小五过日子。此案所涉两名尚书(兵部和刑部),州官县官一干数十名官员被处斩,可见朱元璋法令之严酷。

故而说明初朝廷官员,每日出门上朝与妻儿诀别,若当日回来便举家庆贺,算是又多活了一天,一定是真的了。

#####

明朝初年,山西洪洞县有一户人家,男主人名叫姚小五,姚小五虽然不是什么有权有势的人物,却也是个大户人家,比一般平民的生活要富裕的多。

尤其让人羡慕的是,姚小五还有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女老婆,老婆名叫史灵芝,两个人结婚五年,感情一直非常深厚,而且养育有三个孩子,一家人生活美满幸福。

家境殷实,夫妻和睦,儿女齐全,这样的生活着实让人羡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平静的生活却突然被打破了。

这天,一个名叫唐闰山的男人忽然找上门来,声称史灵芝是自己嫂子,他来是要把嫂子接回自己家里。

这是怎么回事?姚小五觉得唐闰山的要求实在是太荒唐了,简直不可理喻。史灵芝明明是自己明媒正娶的老婆,怎么会成别人嫂子呢?


可是唐闰山却言之凿凿,并且把以前的陈年旧事给提了出来,原来史灵芝和唐闰山的哥哥确实曾经存在婚约关系。

那是很多年前,当时史灵芝才刚出生没多久,父母就给她订了娃娃亲,对象正是唐闰山的哥哥。

可是唐闰山的哥哥命不好,才几岁就得病去世了,这门亲事也就成了泡影,于是长大后,史灵芝父母就把她嫁给了姚小五。

事情本来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想到半路上冒出来一个唐闰山。

这个唐闰山原本在军队里当兵,常年在外打仗,如今天下太平,战事平息,于是就回到了老家。

因为当过兵,一般人不敢惹他,唐闰山动不动就欺压别人,一副流氓做派,是个十足的痞子。

这天,他在大街上偶然遇到一个漂亮女人,顿时就迷上了对方。一打听才知道,这个漂亮美女名叫史灵芝,是姚小五的夫人。


虽然史灵芝已经是有夫之妇,可是唐闰山流氓本性爆发,不肯就此善罢甘休,而是动起了歪脑筋,一门心思想把史灵芝搞到手。

没想到,还真让他给想到了办法,原来这个史灵芝和自己哥哥曾经订过娃娃亲,只不过自己哥哥夭折,这门亲事也就吹了。

唐闰山想到了一个法子,一个能够把史灵芝据为己有的法子,那就是元朝时期普遍存在的“兄死弟继”的风俗习惯。

所谓“兄死弟继”,指的是哥哥死了以后,哥哥的妻子要过继给弟弟,也就是弟弟要娶自己的嫂子为妻。

汉人原本没有这一习俗,这一习俗只是在草原游牧民族中十分流行,蒙古人就实行“兄死弟继”的婚姻制度,元朝建立后,蒙古人的习俗逐渐推广开来。

由于这一习惯与汉人传统背离,在汉人眼中,这是破坏人伦的事情,因此遭到强烈抵制。最后元朝对“兄死弟继”制度并不做强制要求,除了蒙古等游牧民族外,汉人是否“兄死弟继”全凭自愿。


唐闰山却从这一制度中找到了机会,既然史灵芝和自己哥哥是娃娃亲,那么她就是自己嫂子,如今哥哥早早夭折,嫂子就应该过继给自己才对。

凭着这个理由,唐闰山径直到姚小五家要人。姚小五看到如此荒唐要求,当然不会同意。

唐闰山碰了一鼻子灰,他虽然是个流氓,但是这姚小五也不是好欺负的普通人家,唐闰山于是便一纸诉状告到了县太爷那里。

县太爷看到唐闰山的要求也有点莫名其妙,“兄死弟继”确实是元朝风俗,但是并没有对汉人做强制要求,再说这都是过去的老习惯了,而且唐闰山哥哥死得早,没有正式拜堂,因此就没有理会唐闰山。

唐闰山没有得逞,就有点恼火,他依仗着自己当过兵,于是又告到了南京兵部。兵部的官员出于护犊子心理,竟然同意了唐闰山的请求,并且命令洪洞县把史灵芝押送到镇江,和唐闰山团聚。


县太爷见到兵部都这么判了,自然不敢怠慢,当即带人就去姚小五家里,要带走史灵芝。

姚小五和史灵芝夫妻感情深厚,哪能眼睁睁看着妻子就这样被流氓抢走,于是开始上诉。官场里官官相护,大家一看兵部这么判的,都不敢说话,姚小五只好一路告到了刑部。

到了刑部,就算到了最高司法部门,地位和兵部等同,说的话算是最有份量,刑部是姚小五最后的希望。

刑部尚书王峕一方面觉得元朝时的风俗应该遵守,另一方面也不想得罪兵部同僚,于是就驳回了姚小五的请求,依然维持原判。

姚小五最后的希望破灭了,这件事到此似乎画上了一个句号。可是在姚小五不停上诉的过程中,这件案子却在民间引起了巨大反响。

整件事情过于荒唐,在老百姓中间闹得沸沸扬扬,到了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地步,最终这件事情传到了朱元璋的耳朵里。


朱元璋是历代皇帝中出身最卑微的,是真正的贫民皇帝,对民间疾苦深有体会,对元朝的腐朽统治深恶痛绝,在造反过程中,就打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的口号,如今看到官员们依照元朝旧俗判案,心里就很不痛快。

朱元璋派御史调查此事,面对御史盘问,王峕说话非常嚣张,他把自己比作贤明的大臣,让皇上从谏如流,判案是大臣的事,皇上就不要再操这个心了。

而且王峕还当面斥责御史,让御史不要像武则天手下的酷吏那样,今天你来治我王峕的罪,改天别人就会请公入瓮,用同样的法子来治你的罪。

朱元璋知道王峕是这种态度以后,怒不可遏,直接过问此案,最后将所有涉及此案的官员,包括兵部尚书,刑部尚书,以及其它各级官员几十名全部处死。


一个小小的流氓霸占民妇案件,为什么惹得朱元璋龙颜大怒,以至于几十名官员掉脑袋呢?

一来是官员们在办案过程中引用元朝旧俗作为办案依据,可元朝早已灭亡,如今是明朝,不按明朝新规矩办事儿,却沿用旧朝代规矩,这对于靠“驱逐胡虏,恢复中华” 口号起家的朱元璋来说,简直就是大逆不道。

二来各级官员在处理案件时,表现出来的是官官相护的官场形态。朱元璋出身草根,对贪官污吏一向深恶痛绝,处理这些官员自然不肯手软。

第三就是刑部尚书王峕的态度,王峕不想让朱元璋插手这件事,还把御史比喻成武则天手下的酷吏,这显然威胁到朱元璋对权力的掌控,从胡惟庸案废除丞相来看,朱元璋是想把权力集皇帝于一身,对王峕不想让他插手案件必然十分警惕。

王峕把御史比喻成武则天手下的酷吏就更是一个昏招了,御史是酷吏的话,岂不是拐着弯骂朱元璋残酷暴虐不是仁君么?如此攻击皇上,朱元璋怎么可能容得下他呢。

所以朱元璋说王峕这个人,嘴上说着什么圣人之道先贤帝王的话,但是他的行为一点也体现不出来圣人的教导,反而助长奸臣小人的气焰,他纯粹就是为了沽名钓誉。

王峕等几十名大臣被处斩,姚小五也终于和妻子史灵芝团聚。

这起案件非常典型,为明初官员处理旧社会元朝的陋习提供了指导,这起案件也被写入《御制大诰初编·军人妄给妻室》,以此警醒世人。

#####

忽必烈率领蒙古铁骑灭掉南宋,结束了南北分裂局面,顺便把蒙古族的一个习俗也带到了中原。到了明朝时期,有个恶霸利用这个旧习俗霸占了婶子,居然还得到了明朝官员的支持,惹来了灭元的明朝皇帝朱元璋泼天大怒:吃我明朝的粮,用元朝的习俗,来判我大明的子民,其心可诛!于是手起刀落,连杀数十名官员,以制止“转房婚”元朝旧习俗在明朝的影响和发展。

游牧民族旧习俗:转房婚

旧时的游牧民族蒙古族,女人和牛羊都是其依赖性较重的私人财产,牛羊是生存的根本,女人是生育人口的工具,为了财产的分配和部落的稳定,形成了转房婚习俗。部落内部不通婚,因此当女人嫁到某一部落后,若丈夫死后,只能改嫁丈夫的近亲,因此出现了父妃子娶、兄婶弟娶、叔妻侄娶的现象。

匈奴、女真、鲜卑、契丹等游牧民族都存在转房婚的旧俗,这也是游牧民族生活的特性决定了这种藐视女人人权的习俗产生,女人只是生育工具和私有财产。

  • 成吉思汗去世,其宠妃木哥哈敦被儿子窝阔台纳为第五个皇后。
  • 王昭君也沦为了转房婚的牺牲品,从“胡俗”,先后嫁给匈奴王呼韩邪单于两父子

元朝内部存在转房婚,但受汉文化影响有所松动,在汉人强烈不满和抵制下,元朝廷对其习俗有了规定,除开本身有这个习俗的民族外,其他外族不得以这个习俗强娶。

“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


明朝官员为元朝旧俗陪葬

朱元璋大怒斩数十名糊涂的官员的故事,堪称奇诡,如果不是朱元璋亲自出手,恐怕这事还真不知该怎么收场。

话说明朝年间有对夫妇,男的叫姚小五,女的叫史灵芝,婚后五年,育有三子,男耕女织,过得虽不富贵,倒也平和安定。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冷不丁钻出个唐闰山,闹得这家人差点家破人亡。祸根出在史灵芝身上,曾与唐闰山大哥结有娃娃亲,后来还未过门,唐闰山的大哥就因病去世,史灵芝在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下嫁给了姚小五

这一切都情理可原,但人心不足,易起飞来横祸。唐闰山看见史灵芝的美貌就起了坏心肠,先去姚小五家要迎回婶子未果后,一纸状纸告到县衙,要以元朝转房婚旧俗判史灵芝成为自己老婆,兄婶弟娶,天经地义。

这县太爷也是个糊涂官儿,为这事左右为难。史灵芝未过门便不算有婚姻之实,该判唐闰山无理取闹;但转房婚习俗也确实存在,唐闰山继承兄婶也说得过去。这官儿也不想想,习俗能拿来办案,天下还不打乱?县太爷无计可施,干脆采用了个拖字诀。

唐闰山一看不依了,仗着士兵在职身份,跑到南京兵部去闹腾。兵部护犊子的毛病也犯了,也不管这事情原委,听信了唐闰山的一面之词,下令县太爷玉成唐闰山的好事。

县太爷奉兵部命,自然精神抖擞的办差,乐呵呵地从姚府“请”了史灵芝送到了唐闰山的府上。

姚小五也是个血性汉子,夺妻之恨哪能忍,于是逐级上告,最后这案件摆上了刑部的案头。刑部尚书一看涉及兵部,官官相护的心理又占了上风,一个平民闹腾个啥,再娶个不就行了,于是大笔一挥,维持原判。刑部尚书做了事,晚上当然要和兵部尚书喝喝酒,透个风声,大家彼此心知肚明,人情就是好处。

唐闰山洋洋得意搂着史灵芝快活,姚小五抱着没娘的孩子痛哭,兵部刑部照样吃皇粮夜夜笙歌

朱元璋听到了这事,肺都气炸了!

朱元璋召见刑部尚书,要其以华夏礼仪正统思想为准,重审此案。

刑部尚书打心眼儿里就没当这案件是一回事,还护着兵部,顺带劝着朱元璋:“这些小事你就不用操心了,居其位办其事。你呢,要学李世民,大胆放权;别学妇道人家武则天,一针一线瞎操心。”

这话把朱元璋给气得一佛出世,五内俱焚,七窍生烟,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拿我的,居然用前朝旧俗来干预我朝新政。不审是吧?老子亲自来审,到时别怪老子手黑!

一口气连杀涉案的几十人,把史灵芝还给了姚小五,唐闰山项上人头作为了贺礼,这段案情以朱元璋的杀气成全了一段波折的爱情,并且颁布法令,禁止转房婚的陋习。

《明律集解.附例.户婚》:“兄亡收嫂,弟亡收妇者,各绞。”

朱元璋斩官员正典型的目的

朱元璋怒斩数十名官员,一是政治需要,二是情节所需。

政治需要

明朝是朱元璋打下来的江山,一群吃明朝皇粮的官员却在维护元朝的习俗,这完全就是给明朝的颜面抹黑。这种思想相当的危险,甚至会给老百姓造成一种假象,明朝有些官员是心向元朝的,对明朝统治阴奉阳违,明朝的统治并非铁板一块。朱元璋肯定意识到了这一点,立刻下狠手斩了涉案的数十人,扼杀了这种思想的根源,在朱元璋对案件的批注也可以看出这点。

“史灵芝归还姚小五;唐闰山用心歹毒,投机取巧,斩立决;刑部尚书王峕、山西洪洞县令等人,胡乱判案,影响恶劣,全部斩首,以儆效尤。”

为了普法,获取民心,朱元璋亲自主持编纂《御制大诰》,里面都是生动的真实案列,易于百姓阅读和接受,从思想上进行有力的宣传和控制。明朝出了很多奇葩皇帝,吃着朱元璋的余粮,不理朝政,居然没有大型的起义、暴动,跟朱元璋初期重视思想的控制有莫大关系。

情节所需

众所周知,朱元璋是个重情义的人,小时的苦难生活让他知道了人情冷暖,也明白了穷苦百姓生活的悲惨。朱元璋父母饿死,为求一个葬身之地,他和二哥磕头求人;大哥也是饿死的;三哥迫不得已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这一切,让朱元璋明白了安宁的生活对于老百姓有多重要

朱元璋的皇后马大脚,更是朱元璋登基的重要助力,两人在战火中患难与共,一路互相扶持,情深意重。即使在朱元璋成为天子以后,也保持节俭、明理的美德,替朱元璋处理好了后宫之事,劝诫和制止了朱元璋多次杀伐,《明史》说其“母仪天下,慈德昭彰”不为过。

朱元璋制止转房婚的前朝陋习,是要防止习俗在明朝的扩大,把思想带回民族传统伦理道德之上。这种思想泛滥的后果很严重,如果朱元璋去世,儿子按照元朝旧俗转房婚来娶马皇后,这岂不是莫大的悲剧!即使这代没问题,下一代难道不会为争夺女人而导致骨肉相残,江山崩坏?

朝历代的先例,让朱元璋警醒,一旦思想走入歪路,比洪水猛兽更为可怕。朱元璋为了朱家的江山的延续,才在这案件上大杀特杀,毫不手软,扼杀威胁朱家天下的思想苗头,不仅是转房婚的习俗,还有维护元朝习俗的官员,因此才将这件案件从重从严查办,将涉事之人杀了遍。

朱元璋这一手下去,大明辉煌了200多年,明朝的忠君思想直到崇祯挂在了树上,仍然有无数死心塌地的人,把终结了明朝的清朝恨之入骨,喊着反清复明的口号,慷慨赴死。

#####

网上关于朱元璋杀人的段子层出不穷,很多都是恶意诬陷+无良抹黑,不过这次一点都不冤枉老朱,因为这是朱元璋本人亲自收录的案例,讲的是一个男人巧取豪夺一个人妻,结果导致数十名官员都被处死的奇葩故事。

朱元璋亲编《御制大诰》

我们知道朱元璋是个超级劳模,他废了丞相,自己一人大权独揽,五加二,白加黑,夜以继日的勤奋工作,还经常亲力亲为,审讯案件,绝对是个工作狂。

朱元璋很重视刑律建设,他不像现在某些领导,光是靠嘴上功夫,“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为了普及法律知识,老朱亲自靠上抓,亲自主持编纂《御制大诰》(又称《明大诰》),下令全国各级学校作为必修课授课讲习,还规定老百姓每户一册《御制大诰》。谁犯了法,官府去家里搜查,如果有这本《御制大诰》,说明你认真学习了,可以减刑;如果没有这本《御制大诰》,说明你不把皇帝的话当回事,从重处罚。

这部《御制大诰》很有意思,里面不是枯燥单调的法律条文,而是一个个生动的真实案例,并且都是重刑案,诸如某地发生一起XX故意杀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判斩立决,类似现在的《今日说法》,就像讲故事一样,老百姓茶余饭后很喜欢看。

考虑到老百姓大多不识字,朱元璋还搞出了“文盲专用连环画版”的《御制大诰》,老百姓光是翻看图画也能大体明白,起到警示教育目的,简单实用,效果不错。

最高法院的奇葩判决

《御制大诰》中记载了一个很复杂、很奇葩的案例,是一个男人巧取一个人妻的故事。

话说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山西洪洞县(就是种着大槐树的那个县)一个叫姚小五的农民遇到了一次“无厘头”的判决,与他结婚多年,娃都生了好几个的史灵芝老婆被“最高法院”判给了另一个叫唐闰山的男人,给别人当了媳妇。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史灵芝很小的时候曾和唐闰山的哥哥订有婚约,也就是“娃娃亲”,但唐闰山的哥哥还没长大就死了,娃娃亲没法履行,自然就不算数了,所以史灵芝长大后,经人介绍嫁给了姚小五,一晃多少年过去了,也从未有人过问。

有一天,唐闰山偶遇了史灵芝,他见史灵芝正是花信少妇,韵味十足,自己光棍一条,着实可怜,就起了邪念,想把史灵芝据为己有,但他知道“霸王硬上弓”是犯罪,自己也没这个胆量,于是就“剑走偏锋”,想出了一个奇葩的计策。

唐闰山是现役军人,归兵部管辖,所以他乡兵部起诉说,俺们那片风俗讲究“兄死弟继”,哥哥死了,嫂子就该嫁给弟弟,由弟弟继承,史灵芝和俺哥订过娃娃亲,她就是俺嫂子,俺哥哥死了,她不能嫁给别人,应该优先嫁给我,请求兵部主持公道。

兵部居然受理了这个案件,还搞了一次指定管辖,把案子指定给洪洞县办理,结果时任洪洞县县令也是一个奇葩,他以当地确有“兄死弟继”的“收继婚”风俗为由,再加上唐闰山是现役军人,有兵部撑腰,就把史灵芝判给了唐闰山。

姚小五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自己结婚多年的妻子,心里是一百个不服气,因为所谓“兄死弟继”的“收继婚”风俗是在元朝时才实行的,这是蒙古族“收继婚”的影响,可现在是大明的天下,官府怎么还在搞元朝哪一套呢?

姚小五是一个很执拗,很有法律意识的农民,他决定向上申诉,请求重审,但逐级申诉了好几次都没成功,最后直接向“最高法院”——刑部提出了重审的请求。

可没想到刑部的大佬们也犯起了糊涂,刑部尚书王峕(音同“时”)认为民俗高于法律,驳回了姚小五的上诉,足见古代的“法治”根本而言还是“人治”。

朱元璋的主持公道

姚小五决心坚持到底,他进一步把事情闹大,终于惊动了劳模朱元璋。

朱元璋了解事情原委后勃然大怒,史灵芝和唐闰山的哥哥是娃娃亲,娃娃亲只是一个约定,约定到某一时间结婚,但时间还没到男方就死了,婚约根本就没执行,并且一方当事人死亡,婚约自动解除,史灵芝和唐闰山一家不再有半毛钱关系。

可这帮脑袋不开窍的混球,不仅强制把史灵芝判给唐闰山,破坏了一个圆满的家庭,更重要的他们把元朝的婚俗习惯凌驾于大明律法之上,这是严重的政治站位错误!

老朱提笔写下了如下批示意见:史灵芝归还姚小五;唐闰山用心歹毒,投机取巧,斩立决;刑部尚书王峕、山西洪洞县令等人,胡乱判案,影响恶劣,全部斩首,以儆效尤。

朱元璋因为一起普通民事纠纷让数十名官员人头落地,根本目的是为了传达一个信号:像唐闰山这种心术不正的坏蛋要坚决打击,像王峕这种司法不公的官员要坚决惩处,让大明百姓和官员养成厚道做人、老实做人事的淳朴民风,否则大家会群起而效仿,带坏社会风气。

以上便是故朱元璋不惜杀掉众多官员,并把案例写入《御制大诰》以警天下的原因所在,看似奇葩却影响深远。亲爱的朋友们,你们认为朱元璋的终审判决是否合理?换做你们又会如何判决呢?欢迎留言讨论。

我是专注历史文化的狄飞惊,欢迎关注我!

#####

历史上无论哪个年代,有权势的人倚仗强势力成为一方恶霸后,强占民女、欺压百姓的事情均层出不穷。不过这种事,一般都是由地方官员出面解决,除非是皇亲贵族出了强占民女之事才会惊动皇上以外,其他的地方性案件,基本不会传到京城,毕竟天高皇帝远,家国大事都忙不完,皇上哪有心思过问民间婚姻纠纷。然而在明太祖年间,朱元璋却因一起恶霸强占民妇的案件,先后处死了数10名官员,这起案件真相如何,为何引得朱元璋大怒?

朱元璋画像

这件事情发生在洪武18年,其案件也记录在朱元璋所颁布的《明大诰》中。山西洪洞县有一个名叫姚小五的人,他与妻子史灵芝一同生育了儿女三人,过着幸福美满的日子。这时有一个名叫唐闰山的人,他当兵出身,仗着自己武艺高强,竟然将史灵芝掳走,逼迫她与自己成亲。原来这个唐闰山有一个英年早逝的大哥,他的大哥自幼和史灵芝定了娃娃亲,由于大哥早逝,这份娃娃亲也就不作数了,随后史灵芝才和姚小五在一起成家立业。

恶霸剧照

可是当唐闰山回家以后,发现本来应是他嫂子的史灵芝,竟然出落得越发动人,随后他便起了歹念,想起大元以前有这样一条法律,兄长去世,嫂嫂应当由弟弟继承。所以唐闰山理所当然的认为,史灵芝本该就是他的妻子,他这是在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并没有违反法律。为了证明自己的这个理由足够充分,唐闰山竟然将姚小五告到了兵部尚书那里,请求兵部尚书为自己做主。最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这位兵部尚书竟然被唐闰山的歪理说服,下令让地方官员赶紧将史灵芝送到唐闰山家中去。

明朝民女

对于这一判决姚小五自然不服,为了夺回妻子,姚小武便开始一级一级上告官员,官吏之间本就是官官相护,再说又有兵部尚书发话,他们自然不敢冒着违背上级命令的风险,去给一个毫无用处的草民做主。姚小五其妻被掳官府又奈何不了唐闰山,姚小五一不做而不像将唐闰山告到了刑部,刑部倒是很给力将此案件上呈朱元璋,在此份奏章之中,这位刑部尚书竟然提到元朝法律中确实有“兄亡弟继”的法律。所以这史灵芝本就应该嫁给唐闰山,而非姚小五。

朱元璋剧照

然而,就是因为刑部上说的这一席话,才引得朱元璋大怒。他将蒙古人驱逐出中原,为的就是恢复汉人江山,现如今他的这些官员和民间百姓,既然至今都在效仿蒙古人的习俗,这种做法岂不是将他辛辛苦苦打来的江山不放在眼里。更何况这案件都告到了皇上面前,上级与下级也在层层庇护,朱元璋一怒之下,将所有参与办理此案的官吏追究查办,大大小小数十名的官员,最终一个不落全被处死。

这本是一起简单的婚姻纠纷,然而身为明朝官员却要依照元朝法律办事,我朝官员行前朝之事,这岂不是当众打了皇上的脸;更何况朱元璋一直推行汉人礼法,唐闰山的这种做法实在是有违伦理纲常。这两个方面全部都触及了朱元璋的枪口,也难怪这些官吏包括唐闰山,最终都落的一个斩首示众的下场。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