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五年签证条件 不能超过多少年(冷知识干货|外籍华人可获得5年)

干货 外国人工作签证入境后,你不得不知道的相关流程与手续

外籍华人五年签证条件 不能超过多少年

1、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刚刚 中国出台12条利好外籍华人措施,与你关系重大...

2、为给在华工作、学习、生活的外籍华人提供更为便利、务实的出入境环境,公安部决定进一步优化外籍华人入出境和停居留措施,将签证由之前最长1年多次有效,放宽至5年内多次有效;将居留许可期限由之前最长不超过3年,延长至5年。

冷知识干货|外籍华人可获得5年

外国人居留

关于外国人在中国的签证或者居留知识,小编已经分享过365遍了,其实无非就是要提醒各位在中国的外籍人士,不要非法居留,不要非法就业,不要非法入境,所以大家只要奉公守法,就不会有违法问题。

今天我们继续分享冷知识,是关于外国人在华居留的申请冷知识,鉴于有不少客户向我们咨询,所以我们挑出几个比较有意思的,给大家了解一下,当作一次非正式科普。

以下内容,是从工作过程中的经验累积,和通过对相关政策的解读以及向相关部门的咨询得到的答复中所得出,并无确切相关官方文件的证实,也有可能是地方细则不同,相关部门对人员审批的依据不同。因此,以下内容仅作参考,如有任何疑问,仅以当地相关部门答复为准。

外国人居留

冷知识一

Q:如果外籍配偶是同性恋人士,可以办到团聚居留吗?

A:全球范围内,有不少国家同性婚姻合法化,如美国、法国、丹麦、葡萄牙、西班牙等等,这些国家的政策都满足了同性恋人士的婚姻需求。但是,中国不承认同性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目前中国,同性恋人士不受法律保护,也不受法律干预。所以,如果外籍配偶是同性恋人士,尽管在自己的国家已领取了合法的婚姻证明,甚至已顺利办理探亲签证入境中国,但因为同性婚姻在中国不被承认,所以外籍同性配偶无法顺利申请中国居留。

外国人居留

冷知识二

Q:如果无法证明外籍孩子是单亲,外籍孩子可以申请团聚居留吗?

A:开始前,先说明一个概念,监护人与父母,一般情况下,父母就是孩子的监护人,而在某种情况下,监护人是会发生改变的,再且外籍人士不适用于中国法律。

在国外,有不少女性出于各种原因,令自己的孩子成长于单亲家庭,其中有不少未婚的和离异的。其中先说说未婚的,未婚意味着无配偶,所以无法提供婚姻证明,然而能够与外籍孩子证明亲子关系的其中一个文件是孩子的出生证明,出生证明理应列明父母双方信息,但无论出生证明是否都列明双方信息,都需要提供母亲是外籍孩子的监护人证明(如法院判决书),外籍孩子才可以申请团聚居留,因为母亲未婚、出生证无法证明监护权归属,并不意味着父亲失去对孩子的监护能力,母亲无法单方面为孩子办理居留证件。

离异情况的,这里我们不讨论丧偶情况,单纯是指夫妻离婚的,这种情况下,应就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及监护人的判决提供相关证明,否则父或母不能在单方面的情况下为外籍孩子办理居留证件。

外国人居留

冷知识三

Q:一夫多妻制的国籍人士,如埃及籍的丈夫在中国工作,他的多名妻子可以在中国办理团聚居留吗?

A:全球范围内,也有一些国家实行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有文莱、埃及、南非等,这些国家基本都是信奉伊斯兰教,可以推测该制度,首先是出于信仰,其次才是归根于国家的政策允许。如冷知识一中提到的,中国不承认同性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所以像问题中的埃及籍丈夫,尽管他能提供有效的合法婚姻证明,他是无法为他的多名妻子办理团聚居留留在中国,因为他只能选择一个妻子,作为在中国承认的合法妻子,也只有这个妻子可以申请到团聚居留。

外国人居留

冷知识四

Q:外籍华人申请中国绿卡有政策便利,那么外籍华人申请居留也有相应的政策便利吗?

A:2019年《促进服务自贸区建设12条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实施,在自贸区工作的外籍华人申请中国永久居留是享有政策便利的。同样,根据2018年2月1号起实施8项出入境便利措施中的第6项,说到为外籍华人提供签证、居留便利。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目前,国内大部分的城市,都就外籍华人居留申请给到了最大政策便利,疫情情况下,外籍华人的工作居留和团聚居留申请,纷纷都签发3-5年的居留,保障安全在华生活。

办理美国留学签证,这些干货你必须知道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