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火车站到织金洞怎么走(从织金县到织金洞坐哪路车)(揭开织金“光伏项目”的神秘面纱)
织金火车站到织金洞怎么走(从织金县到织金洞坐哪路车)
1、从起点向正北方向出发,行驶260米,右后方转弯。
2、行驶490米,左转进入S209。
3、沿S209行驶90米,直行进入城南路。
4、沿城南路行驶610米,直行进入西环路。
5、沿西环路行驶1.0公里,稍向左转进入金中路。
6、沿金中路行驶760米,直行进入金北路。
7、沿金北路行驶840米,直行进入S209。
8、沿S209行驶970米,右转进入S307。
9、沿S307行驶4.4公里,稍向左转进入S307。
10、沿S307行驶1.4公里,稍向右转上匝道。
11、沿匝道行驶250米,直行进入厦蓉高速。
12、沿厦蓉高速行驶6.0公里,朝黔西/大方/普定/安顺方向,稍向左转上匝道。
13、沿匝道行驶650米,直行进入黔织高速。
14、沿黔织高速行驶7.3公里,在织金洞/八步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
15、沿匝道行驶580米,直行。
16、行驶1.5公里,左转进入X748。
17、沿X748行驶5.0公里,直行进入X748。
18、沿X748行驶34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右侧)。
揭开织金“光伏项目”的神秘面纱
织金县茶店乡,扼守织金县北大门,以前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民族乡。由于这里地势相对平坦,土质肥沃,是一个以种植玉米及烤烟的首选之地。近年来,随着支嘎阿鲁湖景区名声大振,已成为织金洞到百里杜鹃途中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五户四海的游客从四面八方涌来,茶店乡渐渐为世人知晓,同时也吸引了大量投资。
2020年8月26日,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织金县洪家渡水光互补织金300MW光伏发电项目开工在茶店乡拉开序幕。开始,当地群众欢呼雀跃,奔走相告。由于大家对 “光伏项目”缺乏认知,产生了盲人摸象搬的幻觉,臆想这个项目会给当地农民带来多么丰厚的收入?多么好的就业机会?甚至有人想着在附近卖几个“茶叶蛋”补贴家用……
织金光伏项目为何物
随着项目的施工,相关方案的出炉,大家开始拭目以待,最终还是水落石出。“光伏项目”无非就是租用农户的土地,搭建光伏支架和光伏板,然后通过发电输出,农户得到什么好处呢?每年可以获得300到400元的土地流转费。试想一下:如果合约期满对方不复垦土地怎么办?五年后不支付土地流转费怎么办?这一切损失将由谁来承担?请问相关部门到时如何解题?……
织金“光伏项目”由“光伏方阵”和“升压站”组成。
2020年3月,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人民政府与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华电洪家渡水光互补织金300MW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框架协议》,织金县茶店乡政府制定了《织金县洪家渡水光互补300MW农业光伏电站土地流转及征地补偿方案》,随后开发洪家渡水电站的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始进驻织金,注册了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织金新能源分公司,负责运行“光伏项目”,并与织金县茶店乡政府、八步街道办事处、金龙乡政府签订了《织金县洪家渡水光互补农业光伏电站土地租赁协议》,总计划用地面积为11800亩,其中八步街道约2000亩、茶店乡约8000亩、金龙乡约2000亩。“升压站”用地18.849亩,目前项目已经建成并网发电。
织金光伏项目“光伏方阵”出列
“光伏方阵”是由“光伏支架”和“光伏板”组成的发电项目。
据2021年织金县茶店乡政府的回复,织金县人民政府的复查显示,织金光伏项目“光伏方阵”,已丈量6401.5714亩土地,已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进行施工的有4979.584亩。大部分用地以前种植玉米和烤烟为主,承包证登记属性大多为基本农田。与协议、方案等规定的用地为未利用地、荒山荒地、一般耕地事实不符。到底是想隐瞒什么?而织金县政府、茶店乡政府及相关自然资源部门回复中,认为“光伏方阵”启动的是土地流转程序,并非征收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织金“光伏项目”无论是通过流转还是征收方式用地都没有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土地审批程序为:县级政府提交审批材料,省级政府和国务院批准使用。无审批手续擅自用地的均为违法,更没有签订相关行政协议的法定资格。虽然我国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对于已经承包到户的土地,没有土地使用审批手续,未经村集体和承包户同意,是不能将农村土地用于非农建设,即使是流转土地也不允许。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织金新能源分公司均无农业经营资质和农业经营能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当地政府流转土地的行为明显违反本法第(二)款规定,而开发公司同样违反第(四)款规定。目前我国关于“光伏项目”用地规定有《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文件明确规定,“光伏方阵”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利用农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获得省级政府批准并进行认定的“光伏复合项目”可以按照原用地性质进行认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但不能破坏原土地,尽量使用未利用地。受让方应具备农业经营资质和能力。显然“光伏方阵”不具备以上法律许可,使用“以租代征”的方式流转土地,这是目前国内很多地方及企业规避《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一种用地方式,通过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逃避纳税和避免承担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完全不是国家政策允许的用地方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织金光伏项目“升压站”现状揭秘
织金光伏项目“升压站”位于贵州省织金县茶店乡先锋村,占地面积18.849亩,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织金新能源分公司出资建设。使用土地为耕地,用于修建机房和安装升压设备。根据织金县自然资源局消息,该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且并网发电,因涉及未批先建等违法用地行为被查处,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已移交当地警方侦办。通过已公开政府信息显示,该项目土地使用方式为永久征用,当地虽然启用征收程序,并没有获得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目前已将生米煮成熟饭。根据“光伏项目”征地和流转方案,升压站用地由织金县茶店乡进行征收补偿后,交给开发商使用,试问茶店乡,无征收主体资格启用征收程序,谁给你们这么大的权力和勇气?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织金光伏项目“升压站”违法用地,并非一个单位或一个人违法,相信拔出萝卜带出泥,真相一定会大白。正义会晚到,但不会缺席。
织金“光伏项目”引发的官司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织金“光伏项目”用地问题在当地引发广泛关注,当地村民已经启动仲裁、复议、诉讼程序,依法主张合法权益。2022年2月18日大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确认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案;2022年3月28日黔西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确认织金县茶店乡政府征收和流转土地、签订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赔偿案;同日,确认织金县自然资局未公开政府信息行政行为案开庭审理;2022年4月20日,黔西市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确认织金县茶店乡制定和流转土地方案行政行为违法案。其余确认织金县政府征用土地行政违法案、确认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行为违法案等相继开庭审理……
如果我们的相关部门能全心全意为人民,严格贯彻国家法律规定,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会制造这么多麻烦吗?这分明是无作为和乱作为,浪费了司法资源,浪费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结束语
织金县“光伏项目”作为织金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国家能源局2020年国家补贴竞价项目,如此大的项目,为什么不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织金“光伏项目”的社会效应和法律效应持续发酵和传播中,能及时处理好皆大欢喜,处理不好将产生一系列的不良连锁反应。希望当地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处理。认真贯彻土地使用政策,把工作落实到位,把解决群众诉求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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