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法门:念佛往生我能做得到吗?!
念佛往生我能做得到吗?
弥陀大愿略说
善导大师于四十八愿中,称「定成正觉」、「光明无量」、「寿命无量」、「诸佛称叹」与「十念必生」五愿,为真实愿,视为四十八愿之心要。可见四十八愿摄于此五愿,此五愿摄于第十八愿。
今就此五愿,分为「信、愿、行」加以说明。净业行人必须具此信愿行三资粮,念佛方能往生。实则四十八愿当中每一愿,寓意无非令众生具信愿行。
壹、信篇
第十二、定成正觉愿:「我作佛时。所有众生。生我国者。远离分别。诸根寂静。若不决定成等正觉。证大涅盘者。不取正觉。」
往生者决定成佛,正显弥陀之本心,唯以一佛乘,广度无边众生于究竟涅盘也。
可见此愿,实是弥陀宏誓之心髓。彼佛本怀,只是为一切众生决定成佛。为实现此愿,乃有「十念必生」之殊胜大愿,众生依此最简最易、极圆极顿之径路,念佛往生,则皆可成佛也。
愿文中「远离分别」,即舍除分别之妄惑,了达「真如即万法,万法即真如」。「诸根寂静」:不生分别,自然远离痴闇,六根同归寂静,身口意寂静;而寂静正是涅盘之理体也。
由于远离分别之妄惑,诸根寂静,契入涅盘之理。故续曰:「决定成等正觉,证大涅盘。」
净业行人要信只要发愿求生,定能往生自心本具的极乐世界;信佛语、佛愿真实不虚;信念佛是因,成佛是果;信西方真实有极乐世界阿弥陀佛;信极乐世界不出现前一念心性之外,因为心外无法。
贰、愿篇
第十三、光明无量愿:「我作佛时。光明无量。普照十方。绝胜诸佛。胜于日月之明。千万亿倍。」
第十三与第十五「寿命无量愿」,净影称为「摄法身愿」,以其摄法身成就也。
《甄解》以此二愿,为真报身之德,又谓此光寿无量二愿为「方便法身大悲之本」。盖无量寿则竖穷三际,佛身常住,众生有依;无量光则横遍十方,德用遍周,摄化无尽;故为大悲方便之本,报身之实德也。故知愿中自誓光寿无量,实为一切众生悉皆光寿无量。极乐依正,只是弥陀法身之流现也,故四十八愿全显法身。
此愿意为:我法藏成佛时,愿我之光明无量无边,「普照十方」之一切净秽国土。望西师云:「横摄十方虚空无边,故国土亦无边。国土无边,故众生亦无边。众生无边,故大悲亦无边。大悲无边,故光明亦无边。光明无边,故摄取益无边。以要言之,欲益无边,故光无边。」
「绝胜诸佛,胜于日月之明千万亿倍」。本经《光明遍照品》曰:「诸佛光明所照远近,本其前世求道所愿功德大小不同,至作佛时各自得之,自在所作,不为预计。阿弥陀佛光明善好,胜于日月之明千亿万倍。」可见弥陀光明「绝胜诸佛」者,盖因前生愿力超绝,故今自然得之。是以经中复曰:「阿弥陀佛威神光明,最尊第一,十方诸佛所不能及。」
第十五寿命无量愿、第十六声闻无数愿:「我作佛时。寿命无量。国中声闻天人无数。寿命亦皆无量。」
寿命无量愿中,既指佛之寿命无量,兼明国中无数声闻天人寿命亦皆无量。
第十五寿命无量愿中,首为彼土教主寿命无量。盖教主住世时短,则化事短促,众生难遇。教主长住,则化缘无穷,利生无尽。
又弥陀是报佛,极乐是报土,教主寿命无量,是真实无量,非有量之无量。以现在语言表之,寿命无量,指绝对之无量,非相对之无量也。
此愿下明,国中人民寿命亦皆无量。澄宪云:「人民寿命无量,净土第一德也。」又望西亦曰:「诸乐根本,只在此愿。」又如《群疑论》谓彼国人民「命极长远。纵令凡夫,还入变易(了分段生死而入变易生死),究竟成佛。」盖生极乐,见佛闻法,一切时处皆是增上,无有退缘,寿命复又无量,故不论根器如何,凡往生者必定成佛。称之为净土第一德,良有以也。
第十七、诸佛称叹愿:「我作佛时。十方世界无量剎中。无数诸佛。若不共称叹我名。说我功德国土之善者。不取正觉。」
望西云:「六八愿中,此愿至要」,「若无此愿,何闻十方。我等今值往生教者,偏此愿恩。善思念之。」望西意为,若无此愿,则我等身在娑婆秽土,如何能闻彼土之教主与佛剎之名字,彼佛彼土,胜妙功德,清净庄严。若未曾闻,又何由发起求生彼土之胜愿。故今日我等能闻净土法门,实由此愿之力。故本师释尊于此秽土,称扬赞叹阿弥陀佛,及其国土不可思议功德,令我得闻。故赞曰,四十八愿中「此愿至要」。法藏求愿名闻十方者,只为普摄十方一切众生,往生极乐,究竟成佛。若无此愿,则十念必生之愿便同虚设,盖闻名方能持名也。
又《会疏》解「称叹我名」曰:「称我名者,此有三义:㈠诸佛称扬彼佛德号。㈡诸佛咨嗟称名之人。如彼小经,诚证护念称名之人。㈢诸佛亦咨嗟,亦自称彼佛名。」
继又释言:「三世诸佛,依念弥陀三昧,成等正觉故。」此表诸佛称叹之义有三:㈠诸佛赞叹彼佛圣号。㈡诸佛赞叹一切称念弥陀名号之人。㈢诸佛本身亦称念弥陀圣号。依念佛三昧圆成佛果。
叄、行篇
第十八、十念必生愿:「我作佛时。十方众生。闻我名号。至心信乐。所有善根。心心回向。愿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
日净宗古德较量诸经,余经中《华严》独真实;若与此经相较,则此经为真。又本经诸大愿与此愿相较,则此愿最为真实,盖表此愿乃真实中之真实也。
「至心」者,至诚之心也,至极之心也。《金光明经文句》曰:「至心者,彻到心源,尽心实际,故云至心。」「彻」者,彻底。「到」者,达到,即游子到家之到。「心源」者,自心之本源。「尽」者,穷尽。「实际」者,即本经中「真实之际」。「信乐」者,信顺所闻之法,而爱乐之,即信心欢喜也。
「善根」者,身口意三业之善,固不可拔,又善能生妙果,生余善,故谓之善根。「心心」者,纯一之心也,净念相继之心也。「回向」者,回者回转,向者趣向,回转自身所修功德,而趣向于所期,谓之回向。
又《往生论注下》曰:「回向者,回己功德,普施众生,共见阿弥陀如来,生安乐国。」是即愿中回向二字之义。「愿生我国」即回向之鹄的,愿我一切众生,往生极乐国土也。
「十念」者,如《观无量寿佛经》曰:「具足十念,称南无阿弥陀佛。」《笺注》曰:「十遍称名也。」望西曰:「经十念顷,专称佛名,为十念也。此言念者,谓称南无阿弥陀佛。经此六字顷,名一念。」以上经论义同。「乃至十念」者,指称念名号,下至仅得十念者,亦得往生。此乃指其至下者,故云「乃至」。若能多念,则多多益善矣。
「唯除五逆,诽谤正法」。「五逆」者,罪恶极逆于理,故谓之逆。是为感无间地狱苦果之恶业,故又名无间业。犯此逆者,身坏命终,必堕无间地狱,一大劫中,受无间苦。
善导大师《观经疏》另有一解。谓五逆谤法不得往生者,乃佛止恶之意、方便之说。疏云:「此义仰就抑止门中解。如四十八愿中,除谤法五逆者,然此之二业,其障极重;众生若造,直入阿鼻,历劫周慞,无由可出。但如来恐其造斯二过,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摄也。……若造还摄得生。虽得生彼,华合逕(过也,至也)于多劫。此等罪人,在华内时,有三种障:一者不得见佛及诸圣众。二者不得听闻正法。三者不得历事供养。除此已外,更无余苦。」
《合赞》宗之亦云:「言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是乃就未造之机,且抑止之而已。若有已造机、已回心,则还摄取,莫有漏也。」意为:所言除者,实为止恶之意,使未造恶者,不敢造也。若是已造者,但能回心,忏悔念佛,则仍旧摄取,无有遗漏也。可见弥陀大愿,摄机无尽。
又善导大师云:「弘誓多门四十八,遍标念佛最为亲。人能念佛佛还念,专心想佛佛知人。」又云:「唯有念佛蒙光摄,当知本愿最为强。」
善导大师约四十八愿为真实五愿。若论至约,则唯第十八愿。故于《事赞》中曰:「一一愿言,引第十八。」《甄解》云:「四十八愿虽广,悉归第十八愿。」又云:「谓由此愿故,使众生生无三恶趣之土,不更恶趣;具相好,现神通,而得灭度,入光寿海故。是以此愿特为最胜矣。」
又《笺注》曰:「故知四十八愿之中,以此念佛往生之愿,而为本愿中之王也。」此愿显弥陀之究竟方便,一乘愿海,六字洪名,不可思议功德。以名号即实德,「声字皆实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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