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商不奸”还是“无商不尖”?

古代,米商做生意,除了要将斗装满,还要再多舀上一些,让米冒尖儿,给顾客个彩头,因此有了无“尖”不商之说。随着时代发展,商人慢慢地一味变成了逐利而忘义,为此又有了“无奸不商”的说法。 民间常言“无奸不商”,此话用意明确,将商人当成唯利是图之辈。诚然,有些商人确实为了利益会枉顾社会公德,甚至是违法乱纪,但毕竟为少数,世人不可一言蔽之、以偏概全。 其实,“无商不奸”是后人杜撰的,原意为“无商不尖”。“无商不尖”,出典为旧时买米以升斗作量器,故有“升斗小民”之说。卖家在量米时会以一把红木戒尺之类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以保证分量准足。银货两讫成交之后,商家会另外在米筐里氽点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会鼓成一撮“尖头”,尽量让利之意。 “无商不尖”什么意思呢?在我国古代时候,米店在买卖米时,是以升斗作为一种量器的。店家在量米时通常要用一把戒尺之类的东西削平升斗内隆起的米,来保证米的分量足。

当量好米成交以后,这时店家就会从再往量好米的斗里填一把米,这时候升斗里的米就会高出一个小尖,这是为了让买家知道,我多给了你,们占便宣,而且让你看在明处,这也是一种营销手段,一种让利行为,目的是赢得买家好感,多拉一些回头客。

可以说这是从古至今商家一种生意经。因此,“无商不尖”就是所有的高商家都会给你冒“尖”的。这就是“无商不尖”的本意,这原本还是一个褒义词。

“无商不尖”不仅体现在米店,如果你去布庄扯布,店家也照样会“足尺放三”、“加三放尺”。可以说“无商不尖”已成为商场上的一种习俗。只要是做买卖的,总给客人添一点,让顾客沾一点小“光”,“小便宜”,以培养顾客成为老顾客。当然,顾客也乐意,这是一个双赢的方式,受到了商家和顾客满意。

“无商不奸”是“无商不尖”的讹传是后来才被人家改动的新词语。无商不奸是形容现在不法商人的一个贬义词。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正是现代些商人的违法行为被消费者称之奸商,才无了从“无商不尖”变到“无商不奸”的改变了。 “无商不尖”的故事 “候三”来自洛阳郊区,高中毕业的他并未如愿以偿高榜提名,失魂落魄的他在村支书的鼓励下,当了“孩子头”成了民办教师。几年下来倒也其乐融融。 改革开放后,侯三见人家盖的小楼,开的摩托车就有点不安生啦,当“屠夫”杀猪卖肉是他选择的“事业道路”,妻不解、爹妈怨可心已决无法改变。 农贸市场已有几家“耍刀人”,侯三也没啥经验,生意自然一般,盖楼买车潇洒的期望遥遥无期。 杆秤换电子台秤的那年,侯三懂了歪心眼,去关林市场购买双面显示克度台秤时,他悄悄的让人家少定半两,也就是25克。 随后几年,生意异常火爆,每月千元收入已不在话下,土坯瓦房快速改为水泥红砖四合院,两轮、三轮摩托车也购进突突突的清晨吼叫,着实让相邻羡慕。 二十几多年的“杀生”行当让侯三全家过的众人眼馋,邻村开发的高档次大厦也有他的居所,“内爷与外爷”的双称呼让他半百时享尽了天伦之乐。 近几年因身体欠安,侯三主动退却,丢弃了“屠刀”告别了菜市场。闲暇时,忽然反思:我坑了那么多人,为啥人家还都青睐与我?为啥我卖完了肉大家才会去选择其它摊位呢?百思不得其解啊.....也不知怎么想的,他使用标准秤测量了伴随了自己二十年的电子秤,大吃一惊啊,原来:自己的电子秤竟然比人家的多了25克。天啊,卖秤这老家伙竟然反其道而行之,不仅不减反而多加.....哈哈哈,每斤竟然要我多给了人家半两。 这得骂人家、恨人家卖秤人还是得感谢关林市场这位高人呢?侯三陷入了深思。
商者的区别:
小商:于己有利而于人无利者。 大商:于己有利于人亦有利者。 非商:于人有利于己无利者。 奸商:损人之利以利己之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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