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严经》轻松学 卷六(之九)
《楞严经》轻松学 卷六(之九)
阿难,又复世界六道众生,其心不偷,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尘劳,偷心不除,尘不可出。
“阿难,另外,如果世界上的六道众生,他们没有了偷盗之心,就不会再随着生死轮回而不停流转。”
“你们修行三昧正定,本应当超出尘劳烦恼;但偷盗之心不除去,这尘世便无法出离。”
所谓“偷盗”,就是侵占别人的利益,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在《楞严经》卷四,世尊称之为“盗贪”。而“偷盗之心”的范围则更广,不仅包括偷盗他人财物的想法,也包括一切贪求利益之心,乃至于商人贪求利润,修行人贪求名利与供养,等等,都属于“偷盗之心”。
假如不断除偷盗之心,虽然修行三昧,也只能是:
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偷,必落邪道。上品精灵,中品妖魅,下品邪人诸魅所着。
“纵然有的人聪明多智慧,纵然他已经得到禅定,如果不断除偷盗之心的话,将来必然会落入邪道当中。具有上品福德之人,会生为精灵之类,盗取天地日月之精华;具有中品福德之人,会生为妖魅之类,盗取山林人兽之精气;具有下品福德之人,会生为修炼邪术之人,往往被各种妖魅附体或驱使。”
【精灵】盗取天地灵气和日月精华的一类鬼神。
【妖魅】盗取山林精华和人兽精气的一类鬼神。
【邪人】修炼邪术,采集各种灵气和能量的人,他们往往会被妖魅附体或者加持。
世间修行人当中,有一类采气练功之徒,他们不肯踏实觉悟心性,不懂得去挖掘自心宝藏,反而把功夫用在采集灵气和能量方面,想要更多地占有天地万物之能量,以便获得惊人的功力,这都是“盗贪”之贪念在作怪,世尊称他们为“邪人”,怀有“偷心”而品行不端的缘故。
个别学佛者也有类似倾向,甚至出家人当中也混有此类人等。据说在禅堂里面,定力好的老参们就发现过这样的人,大家在参禅用功,他却在那里“偷气”,偷偷地采集修行人的灵气,采集道场的灵气。此乃修行之邪路,大错特错,请务必及时醒悟,以免将来落入邪道鬼神当中。而且,这样的人随时有被妖魅附体的危险,未来的结局,都很悲惨。
当年我发心出家的时候,在某寺就遇到了一个类似的人,他是某某功弟子,也想出家专门修行,修他们的那个功法。他和我年纪相仿,当时也就二十七、八岁,一米七六左右的个头,眉目清秀,堪称一帅小伙。可是,仔细一看,脸色苍白,嘴角隐隐一抹不屑的神情,显然带有邪气。
他每天定时“接功”,定时“采气”,双盘一坐就一个钟头,蛮有功夫,这方面比我强多了。我当时连单盘都坐不住,都是散盘,两个膝盖还翘着,放不平。为此,他常常斜眼看着我。
在一间屋子住了半个多月,彼此有了了解和信任,一天,他神秘地告诉我:
“看你人不错,学我们这个功吧。”
“为什么,有什么好处?”我问。
“嘿嘿,告诉你吧,将来这天下是我们的。”
“我只想修行解脱烦恼,不关心天下是谁的。”
“嗨,你这书呆子死脑筋,算了算了,不是一路人。”
确实不是一路人,不久,心怀天下的他看不惯寺院,寺院也看不惯他,他就走了。过了一两年,他们的功法就被取缔了。我呢,换了个寺院,正式出家了。
彼等群邪,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
“这些虽然修行却不肯断除偷盗之心的邪神们,也会有一些狂妄弟子,都说自己已经成就了无上菩提。”
其具体表现在于:
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妖邪,炽盛世间。潜匿奸欺,称善知识,各自谓已得上人法。詃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
“如来灭度以后,在末法时代当中,多有此类妖魅、邪人,盛行在人世间。”
“他们潜藏了自己的‘偷盗’之私欲,无耻地欺骗信众,自称为善知识,都说自己已经证得了超越小乘的菩萨大法。”
“他们以各种谎言(例如:世界末日、大劫难、弥勒佛提前出世、佛神清理人间、请某菩萨慈悲加持解难,等等)来迷惑诱骗那些无知的信众,恐吓他们让他们六神无主,甘愿奉献出钱财物力。于是,在这些妖魅邪人所过之处,信众们便会家财耗散。”
【詃(音:简)】诱骗。
【上人法】指“菩萨境界”,已经超越了二乘圣者而跃居其上,故名“上人法”。
诸如此类的邪人,在各种妖魅的加持下,会具有一些鬼神之通,或者灵异能力,他们以此“詃惑无识,恐令失心。所过之处,其家耗散”,即《楞严经》卷九“想阴魔”当中,世尊所说:“口中好言灾祥变异,或言如来某处出世,或言劫火,或说刀兵,恐怖于人。令其家财,无故耗散。”待后文详明。
这些妖魅所加持的邪人,有些显现为“在家老师”,有些甚至显现为“出家法师”,他们以大乘菩萨自居,不肯遵守比丘或比丘尼戒律,刻意颠倒黑白,肆意践踏出家沙门应有的简朴行持。
如何识别他们呢?请看世尊对于比丘的要求:
我教比丘循方乞食,令其舍贪,成菩提道。诸比丘等,不自熟食。寄于残生,旅泊三界。示一往还,去已无返。
“如来教导比丘们,应当随顺所在地方之因缘而行乞食,无非是让他们舍弃物欲之贪婪,才能够成就菩提大道。”
“一切比丘等出家人,不要自开伙食。应当把自己的色身看做是暂时寄住在人间,像三界的旅行漂泊之过客一样。”
“出家修行,就是在为众生示现了生脱死的最后一生,去世之后就不再回到三界了。”
【循方乞食】随顺所在地方之因缘而行乞食。
“乞食”有四种含义与好处:一、可以福利众生,帮众生种下解脱之缘;二、可以折伏修行人自心的我慢,不会以为自己很了不起;三、乞食能够充分体会到色身之苦,而不会留恋色身;四、乞食必然居无定所,于是不会贪恋任何地方。
【不自熟食】不要自开伙食,不要生火做饭。
【寄于残生,旅泊三界】把自己的色身看做是暂时寄住在人间,像三界的旅行漂泊之过客一样。
【示一往还】示现了生脱死的最后一生,如同二果斯陀含来到人间一样。
所谓“一往还”,也叫做“一往来”,指的是二果斯陀含,去世以后在人间和天上各投生一次,便会证得阿罗汉果,以后就不再轮回三界了。出家人持戒修行,目标就是成为这样的出世圣者。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古印度和中国的民间习俗差别极大,在古印度,也包括如今的印度、缅甸、泰国等地,修行人“乞食”是天经地义的事,不仅不会被歧视,反而会受到社会大众普遍的尊敬。
在中国则不同,中国百姓自古以来最看不起的就是“乞讨”,连小孩子见到了都会骂“臭要饭的”之类。近些年情况更糟,随着大批“职业乞丐”的出现,人们仅存的那点儿善心和同情心,也都给消耗得差不多了。
佛法传到中国以后,“乞食”之法实行不开,在朝廷、官府和信众的支持下,“寺院经济”取而代之,即由大护法们捐建寺院,平时则由信众们前来进香朝拜,捐助一些生活费用。寺院当中则设有厨房,名为“大寮”,由出家人或者发心的居士来为大众烧火做饭。而大众僧们,则按时到“斋堂”食用饭菜,他们自己仍基本符合佛陀的要求:“不自熟食”。
但那些独自住山清修的出家人,却做不到“不自熟食”,他们必须要照顾自己的生活,需要生火做饭烧水。但他们的修行方式极为简朴,仍大体符合世尊对于比丘的要求,符合“令其舍贪,成菩提道”之宗旨。
至于“寄于残生,旅泊三界”,多数出家人的境况本来如此,所谓“铁打的寺庙流水僧”,哪里想住一辈子也不容易,中华民族内耗的光荣传统强大着呢,因缘到了,不由得你不漂泊。
那些寺主、住持之类,他们拥有着佛教界的多数资源,其中少部分人不遵循世尊的教导,过着奢华的生活,把自己的住处修饰如宫殿、别墅一般,这些人已经腐败,失去了佛教沙门之本分,无论他们多么有学问,也不是善知识,应当远离。
还有一些为自己置办产业,甚至是四处置办产业,广收弟子与信众,想方设法敛财的所谓“出家人”,所谓“大师”,大家要小心了,他们不是“邪人”必是“败类”。依佛陀来说,他们根本就不是出家人,而是披着僧衣的“盗贼”,混进僧人队伍里的“贼人”。
对于他们,世尊呵斥道:
云何贼人,假我衣服,裨贩如来,造种种业,皆言佛法?却非出家具戒比丘,为小乘道。由是疑误无量众生,堕无间狱。
“为何这些贼人,竟然借用如来的法衣,依附于如来而生存,贩卖如来而谋利,造下种种罪业,却说他们所行的都是佛法呢?”
“反过来,他们还非议那些守持具足戒的出家比丘,说他们所行是小乘之道,度不了众生。”
“在这些贼人的煽动之下,迷惑误导了无量众生,他们师徒将会因造下恶业而一同堕入无间地狱。”
【裨(音:皮)贩如来】依附于如来而生存,贩卖如来而谋利。“裨”:依附,附属,副职。
问:如何是“裨贩如来”?
答:一切“附佛外道”和一切“假僧人”皆属此类。
所谓“附佛外道”,是指那些形形色色的在家老师,借着佛教的某些旗号,宣扬一些似是而非的“相似佛法”,例如什么“真、善、忍”,例如什么“三教归一”或者“万教归一”,例如什么“佛家气功”,例如什么“佛神一体”,例如什么“某某佛出世”、“某某菩萨降临人间”,等等,无论其名头多么好听,究其本质,都是借着佛教的名义来招揽信众,蒙骗世人,而谋求种种利益。他们属于“裨贩如来”之“裨”。
所谓“假僧人”,大约有三类,其一:混入佛门的社会底层劳动力,他们不守戒律,也不懂戒律,更缺乏佛法常识,只是学会了一部分经忏佛事的敲打唱念,顺应着老百姓民间信仰的需求,以质量低劣的经忏佛事来谋生,目的在于养家糊口。其中还有一部分更低劣的,直接上街化缘,以出家人的形相来骗取钱财。
其二:本来是“真僧人”,一旦有了名利地位以后,少数人悄悄地堕落为不守戒律的“假僧人”。市面上,这些人甚至被尊为“高僧大德”;暗地里,由于已经破了根本戒的缘故,他们其实是混在僧团里面的“狮子身上虫”,只会败坏佛教。
其三:还有一些“光头外道”,以出家法师的身份,却宣扬各种各样的“相似佛法”,要么是些神秘兮兮的奇异法门,要么干脆就用世间法来代替佛法。这些人危害极大,他们有一定的学识,往往故意“曲解佛经”,用一些简易的“方便法门”来蒙蔽大众,最终目的无非在于贪图名利。
这三种人属于“裨贩如来”之“贩”。
出家人这身衣服,既包括袈裟,也包括日常的僧装,叫做“福田衣”,不是谁都可以穿的,只有遵守出家戒律的僧人才可以穿。
穿上这身衣服,居士和信众们就知道你是出家人,于是你可以专心修行,而不必另外去谋生,大家会前来拥护你,供养你最基本的生活;当你生病了,信众们通常也会慷慨解囊。为什么?
因为,你是人间修行的模范,是佛陀教法的继承者、实践者和宣扬者,也是信众未来可以获益的“福田”。只要你能够持戒修行,你便会获得信众的支持与拥护,这是佛陀对于信众们的教导,也是佛陀回向给所有僧人的福德因缘。
但芸芸信众未必具有足够的辨别能力,他们通常只能够看你这身衣服,其它方面大概差不多,就会来拥护你。至于你的修行,则主要靠自己来约束自己。
为何末法时代修行如此之困难?因为,物欲过于发达,诱惑实在太多,于是人们的自制力就显得弱不禁风了。出家人也是普通人,他们来自于社会大众,必然具有社会大众的共同特质,而不太可能超越时代。
对于那些具有足够自制力的出家人,如果他们真心想要实修三昧而出离三界轮回的话,世尊说道:
若我灭后,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提。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及于身上爇一香炷。
“在如来灭度以后,如果有比丘等出家人,发起了决定出离三界之坚固道心,为此而实修耳根圆通等三昧。”
“如果他们能够面对佛像,在自己身上点燃一个油灯,燃烧一节手指,或者在身上焚烧一炷香,等等,像这样来供养佛陀。”
【身然一灯】在身上剜出一个小肉坑,里面注满香油,放好灯芯,点燃一盏油灯发愿并供佛,直到油灯自然熄灭。
【烧一指节】把一个手指,通常是无名指,因为较少使用,把末端指节绑上较厚的多层棉纱,让棉纱浸满香油,然后在佛前发愿,并燃烧供佛,直到火焰自然熄灭,末端指节便会被烧毁。
【身上爇(音:若)一香炷】在身上某处涂上胶水,栽好一炷粗香,发愿并燃香供佛,直到香自然熄灭,皮肤上便会落下一个深深的疤痕。“爇”:点燃,焚烧。
在这样舍身供佛之前,都要发愿,大致内容是:决心出离生死轮回,决定舍弃对于色身的爱恋与贪着,誓愿成就解脱大道,请佛陀为自己作证明。
历史上,正是由于《楞严经》与《法华经》,还有《梵网经》等等大乘经典的提倡,汉传佛教比丘和比丘尼们受“三坛大戒”之后,许多人会在头部烧出十二炷香的香疤,人们称之为“戒疤”。其实,这通常不是硬性规定,多半是发于自愿。
不过,此类行为似乎不太适合如今时代,人们会认为这“太不人道”了,是在“自残”。其实,依照佛陀教义,世尊绝不会提倡“自残”,也绝不允许佛弟子们“自杀”,佛陀甚至反对外道们那些无意义的苦行。
问:那为什么佛陀会提倡这样的行为呢?
答:其密意在于:首先,不舍弃对于虚假色身的贪着,就不可能超出生死轮回,更不可能得证清净法身;其次,一切众生都有无始以来形成的贪爱色身之坚固习气;最后,这个习气太坚固了,绝不是悟解法理或者明心见性就可以破除的,而必须要付诸行动。
世尊成佛之前,当他成为大菩萨之后,在许多生生世世里面,他都需要修行此类法门,例如“舍身饲虎”、“割肉救鸽”等等这些令人无法想象的修行,都属于通过布施色身,来彻底断除色身贪爱习气的秘密行持。
问:天哪!这太可怕了,我做不到该咋办呢?
答:慢慢来,先学会“站立”,再学习“走路”,然后才是“奔跑”,最终才可以尝试“飞翔”。
如何是“站立”?明心见性是也。如何是“走路”?见性学道是也。如何是“奔跑”?行菩萨道是也。如何是“飞翔”?布施色身,乃至于布施一切所有,彻底超越生死轮回是也。
像“舍身饲虎”、“割肉救鸽”或“焚全身供佛”之类的修行,大家绝不可盲目效仿,那是地上菩萨,即大乘圣者的修为。在您尚未亲证无生法忍之前,尚未具有甚深三昧之前,假如盲目如此行持的话,在那个过程当中,您会因为极度疼痛而退失道心,并发生悔恨之心,那就前功尽弃了。假如因此而对于佛法产生了嗔恨之心的话,则会因嗔恨心而堕落于三恶道当中,真是适得其反的愚蠢行为。
就算是“身然一灯”、“烧一指节”和“身上爇一香炷”,等等行为,也需要具有一定的修学基础,等到极为强大的出离心发起以后,再付诸行动不迟。而且必须要发愿,向佛陀表明自己出离生死轮回的决心,请佛陀为自己作证明,并予以慈悲加持。
假如修行人能够如此布施色身供佛,世尊授记其功德如下:
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长揖世间,永脱诸漏。虽未即明无上觉路,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如来说像这样的人,因为勇于舍身供佛的缘故,其无始以来的宿世‘盗贪’之业债将会一同偿还完毕,从而永远告别轮回世间,彻底脱离一切烦恼欲漏。”
“他们虽然尚未明达无上菩提之路,但这样的人对于佛法已经具有了决定不移之信心。”
【长揖(音:一)】永辞,永远告别。“揖”即中国传统的拱手为礼,俗称“作揖”。
问:为何舍身供佛能够消除无始以来的“偷盗罪业”呢?
答:所有的“盗贪”之心,以及“偷盗罪业”,都是在为自己的色身服务,满足色身的种种贪受需求而已。一旦能够舍身供佛,以此巨大的舍弃色身之决心,便会彻底断除对于色身的贪爱。连色身都不再贪爱了,“盗贪”和“偷盗”便没有了主体,其罪业自然也就如幻消亡了。
反之,世尊继续说道:
若不为此舍身微因,纵成无为,必还生人,酬其宿债。如我马麦,正等无异。
“假如修行人不肯实施此类舍身供佛之微小因缘,其宿世偷盗罪业便无法除灭,纵然成就了无为道果,也必将再次投生人间,去偿还宿世的偷盗罪业。”
“就如同如来成就正觉之后,还会在毘兰邑遭受食用马麦之业报一样,等无差别。”
【舍身微因】舍身供佛之微小因缘。相对于无始以来的偷盗罪业而言,在身上燃灯供佛、燃烧指节供佛和在身上燃香供佛,其实都是微不足道的微小因缘,故名“舍身微因”。虽然此因缘微不足道,但却可以获得广大的收获;就好比西瓜种子很小,却可以收获巨大的果实一样。因缘果报,如此不可思议。
【如我马麦】如同如来成就正觉之后,还会在毘兰邑遭受食用马麦之业报。“马麦”是一种喂马的粗粮。
据《兴起经》记载:当年舍卫国所属的一个小国,名叫“毘兰”,其国王阿耆达王邀请佛陀和五百比丘一同前往受供,答应在结夏安居期间供斋三个月。
当僧团到达了毘兰,阿耆达王仅仅供斋六天之后,就被魔王迷惑其心,而忘记了供斋之事,整天纵情于欲乐当中。当时正遇上毘兰邑民间饥荒,僧团在周围乞食没有收获。由于是结夏安居期间,按佛制不宜远行,僧团即将处于饥饿状态。此时遇到一位养马的马师,发心把喂马的马麦取出一半来供养僧团,于是,此后的三个月当中,世尊和五百比丘便食用粗劣的马麦度日。
安居结束,阿耆达王幡然醒悟,来向佛陀请求忏悔。舍利弗尊者便向佛陀询问其中的宿因,世尊说,自己在毗婆尸佛在世之时,曾是一名梵志老师,带领着五百童子住山修行。一天,国王请毗婆尸佛和众僧前往应供,有人为生病比丘带回了一份斋饭,回程恰好路过梵志所居之山,梵志闻到饭香时心生嫉妒,诅咒说:“此秃头沙门,应食马麦,为何却供养他们如此美食呢!”五百童子听到师父这样说,一起随声附和,都说沙门应食马麦。
以此宿世“盗贪”之业缘,虽然世尊已经成就正等正觉,其五百童子也都已证得阿罗汉果,他们就是随佛而来的五百比丘,但仍需共同承受食用马麦之业报。
鉴于“偷盗”罪业如此严重,世尊叮嘱传承教法的阿难尊者:
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后断偷盗。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三决定清净明诲。
“因此,你要教导后世的修行人,在实修三昧之时,第三要断除偷盗行为。”
“这就叫做释迦牟尼佛以及过去诸佛所共同认可的,第三种决定无疑的清净光明之教诲。”
一般说来,明显的偷盗行为,学佛人不会去做。但比较微细的“偷心”,例如投机取巧之心、贪占便宜之心、贪图回报之心、贪名求利之心、贪图供养之心,以及贪求神通果报之心,等等,这些“偷心”同样会障碍三昧正定,障碍修行人悟道及证果,也必须要彻底断除。
这就是“摄心为戒”的第三方面内容,断除“偷心”。关于其重要性,世尊继续告诉阿难:
是故阿难,若不断偷,修禅定者,譬如有人水灌漏卮,欲求其满。纵经尘劫,终无平复。
“因此,阿难啊,如果不断除偷盗之心而修行禅定的人,就好比有的人把水灌入有漏洞的器皿当中,想要把它灌满。可是,纵然他这样灌水经过了微尘数劫,也终究无法灌满并保持平满状态。”
【卮(音:支)】古代指酒器之类的器皿。
【平复】指水灌满了以后,能够保持平满状态。
在这个比喻当中,“漏卮”比喻不断除“偷盗之心”而修行禅定的人,其中“漏”就是比喻“偷盗之心”,“灌水”比喻修定,“平复”比喻成就三昧正定。
其中道理很清楚,有漏洞的器皿无法灌满,或者说,即便猛地一下子灌满了,也很快就会漏失,无法保持。不断除“偷盗之心”而修行禅定的人也是一样,纵然他们修行无量劫,偶尔得到了一些禅定,也无法保持,很快就会失去,而不会成就三昧正定。
因此,出家人应当如下舍弃身心贪爱,便会彻底断除“偷盗之心”,才能够通过禅修成就耳根圆通等三昧正定。世尊说道:
若诸比丘,衣钵之余,分寸不蓄。乞食余分,施饿众生。
“如果诸位禅修比丘,在三衣一钵之外,丝毫额外的东西都不蓄积。连乞食得来的多余部分,也都布施给其他饥饿的众生。”
印度属于热带,一年到头都是高温,在袈裟三衣之外不需要其它衣服。中国则不行,必须有秋冬的厚衣服以及棉被等生活必需品。另外,一些生活当中的必要器具也不可缺少,例如剪刀、针线、水壶、指甲刀、剃头刀、雨伞,等等。
总之,禅修者应当尽可能地生活简朴,尽可能地减少积蓄,才能够不被物欲所牵扯,而专心精进地禅修。如布袋和尚那般:“一钵千家饭,孤身万里游;青目睹人少,问路白云头。”如此洒脱自在,最能与道相应。
这样的生活,几乎所有的出家人都心怀向往,但真要那么过日子,需要极大的勇气与坚固道心。而且,还需要一个好身体,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此外,依据佛陀的教导,不允许比丘尼独自云游,她们应当在僧团当中结伴修行。
物质生活上如此简朴,人际交往方面呢,人终究要与别人相处,与大家相处,到那时,啥情况都可能遇到,仍然需要禅修者随时放舍身心执着,随时破除“盗贪”之心。
对此,世尊说道:
于大集会,合掌礼众。有人捶詈,同于称赞。
“一旦参加大众集会之时,对于大众应当心存恭敬,合掌敬礼。”
“即使遇到有人打骂自己,也应当不生怨恨,就如同得到别人称赞一样,欣然对待。”
【捶】同“搥”,敲打。
【詈(音:力)】骂,责骂。
这两句话很简单,但要如实做到,必定是在了悟空性以后,而且已经化解了许多无明习气。
所谓“合掌礼众”,因大众当中有四众弟子,不宜礼拜,合掌以表示平等恭敬就好。所谓“有人捶詈”必有因缘,无论是什么情形,都应当尽量不要计较,尽量和气化解,随时以“空明自在”之觉悟心应对一切,那才是真正的禅修者。
所谓“同于称赞”,也就是遇恶不嗔,遇善不喜,平等对待善人和恶人。因为,所有的善、恶、好、坏等等,都来源于自心的分别,都是如幻境界,并非真实。
另外,所有这些都只应当用来要求自己,而不应当去要求别人,除非自己已经完全做到。佛陀已经完全做到,所以才如此要求弟子们,尤其是那些求证耳根圆通而禅修的弟子们。
为何世尊对于禅修者要求如此之高呢?因为:
必使身心二俱捐舍,身肉骨血与众生共。
“必须要把对于身、心两者的贪爱全部舍弃,把自己所有的身肉骨血都布施给一切众生,看作是与一切众生共有的,这样才可以彻底消灭偷盗之心。”
其中有省略,释文已经补出。
如此不可思议、难信难解之教法,乃是如来的究竟了义之说,原因何在?就在于,只有彻底放舍“我执”,才有可能成就耳根圆通等一切甚深三昧,也才有可能成就清净法身。
“我执”在哪里?就在大家对于自己身、心两个方面的贪爱与执着。如果大家能够放舍身心贪爱,“偷盗之心”便不会再发生,这便是第三种清净明诲之真义。
如此之说法才是如来了义教法,不同于以往的一些方便教法。
对此,世尊叮嘱阿难尊者:
不将如来不了义说,回为己解,以误初学。佛印是人,得真三昧。
“你们不可以把如来以往的不了义之方便说法,拿回来据为己有,以为那就是如来教法,因此而误导了初学者。”
“如果禅修者能够如上行持,彻底放舍身心贪爱,断除偷盗之心,佛陀印可这样禅修的人,将会得证真实三昧与真实圆通。”
所谓“回为己解”,就是据为己有,把学来的佛法当做是自己的慧解,其实也是一种“盗贪”。假如有人讲经之时每每大言不惭地说:“这个你们不懂,这里面有很多窍门,来,我告诉你们,我来教你们‘如何修证佛法’。”
诸如此类,这种人一定不是善知识,而是大家认不出的“大妄语者”和“盗法”之人。其实,内心深处,或许他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经以佛自居了,完全无惭无愧。更何况,其所说内容都是从经论和古人注解当中学来的,且往往错误百出。请大家擦亮眼睛,务必远离此类冒牌老师。
有人问:有可能他真是佛呢,是否可以这样说?
答:首先,释迦牟尼佛之后,弥勒佛之前,这个世界无佛出世。其次,那些大菩萨降生人间,如历代祖师,其证量与佛接近,却都只是替佛宣扬,而不会宣说自己的佛法。为什么?因为,圣者无我的缘故。你教人家“如何修证佛法”,那显然是你的佛法,是你的修证方法,或者,你以为自己就是佛了。
像六祖惠能大师这样的祖师,是人世间的大菩萨,早已见性成佛。可是,六祖说法之时,却自称是“东山法门”,“东山”是指五祖弘忍大师,意思是说:“这是祖师传下来的教法,不是我惠能的法。”六祖还明确说过:“教是先圣所传,不是惠能自智。愿闻先圣教者,各令净心。闻了各自除疑,如先代圣人无别。”
如何才是善知识?请比对六祖大师,在说法之时,至少要有这样平实的态度,而不可以自以为是,甚至把种种世间法和其它宗教内容都掺进来漫天忽悠。此外,还要如实观察他的言行与心地,看他是否持戒,是否能够远离种种贪欲,是否能够做到“四种清净明诲”,等等。
问:法师,那就请您把这些冒牌老师们好好批判一下,一一指出他们的错误所在吧,可否?
答:不可。
问:为何不可呢?
答:首先,那些冒牌老师们通常也是修行人,只是不够优秀,尚未见道,习气烦恼比较明显而已。人家也在宣扬佛法和传统文化,或者顺便混口佛饭吃,纵然有不少错误,毕竟还有许多功德,不可以一味批判与抹杀。
其次,菩萨道之根本精神之一,就在于“不见他人过”,大家都应当这样,我也一样。既要善于辨别“善知识”与“非善知识”,又应当不计较别人的过失,要有充分的容人之量,不可以揪着人家的小辫子不放。
最后,一切显现都是虚妄的,怎可以当真呢?明白,而不会去执着与计较,那才是菩萨之心,那才是禅修者之心地。
对于第三种“清净明诲”世尊小结道:
如我所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像我这样说法,叫做佛陀所说之正法。不像这样说法,就是魔王波旬所说之邪法。”
世尊的意思是,说禅修时应当断除偷盗之心,以及种种贪求之心,才符合如来正法。否则,那些说偷盗不障碍禅修的说法,或者大言不惭地把佛法拿来据为己有而误导众生的,都是众魔所说之邪法。
以上是第三种清净明诲,即断除偷盗之心。以下是“摄心为戒”的第四方面内容,断除“大妄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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