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与秦可卿谁更令人不齿?

我是forest医生祥子,看到这个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潘金莲和西门庆以及王婆三人合流同污害死武大郎的事情。

武大郎固然丑陋,却对潘金莲百依百顺,为了维持生计,吃苦耐劳,舍不得让潘金莲受苦。潘金莲相貌婀娜,却水性杨花,心如蛇蝎,还总是见异思迁,初次见到武松的威武雄壮就想入非非,勾搭不成就恼羞成怒。后来又见到西门庆,二人一见钟情,不顾武大郎苦苦劝阻,每日在王婆的唆使下与西门庆尽鱼水之欢,终被王婆和西门庆挑拨,将武大郎毒害。

武松回来将他们一一处决,用他们人头祭奠哥哥,这样的下场虽说让人拍手称快,却也留给世人无尽的遐思。

咱们再说一下秦可卿。秦可卿虽是弃婴,出身卑微,却长得袅娜纤巧,性格风流,行事温柔和平,被贾母赞为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嫁给贾珍之子贾蓉为妻,却和公公有染,但也是出于迫不得已。

贾珍早已垂涎秦可卿美色。贾珍置三代单传的危机和门当户对的家法于不顾,给儿子娶进秦可卿这样一个他认为的贫女、祸水,过门后又恣意爬灰,使她至死都未能给长房留下一男半女,以此烘托贾府末世,深著贾珍荒淫败家之罪,目的就是要写宁府绝后。与三代单传一道构成贾府末世格局。

秦可卿嫁入贾府后,获得了合族上下的同声赞美。尤氏护着她,贾母怜惜她,凤姐与她感情尤深,时常去找她说话。每逢此时,贾宝玉也屁颠屁颠跟着。

就连秦可卿死后,丧礼都是极尽奢华,这一点更是潘金莲与之无法比拟。

所以说二者相较而言潘金莲更不齿,可恨、可耻,或者说秦可卿要比潘金莲可爱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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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瓶梅》里,潘金莲是西门庆的小妾,是个集万恶于一身的人物。她是个自然欲望喷发的人物,她为了得到西门庆的欢心,放纵自己的情感。后又与陈经济私通,跟仆人私通,是个私欲高度膨胀的人物。潘金莲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吓死官哥,气死李瓶儿,设计陷害西门庆所宠幸的人儿。而秦可卿嫁给贾蓉后,并没有得到贾蓉的宠爱,反而是秦可卿得公公贾珍得宠爱,这是违背人伦道德的行为。比较两人情形,一者都有令人所不齿的行为,一个是与自己得闺女女婿私通,一个是与公公私通。二者潘金莲是在西门庆不能满足她的私欲得情况下,与其他男性私通。而秦可卿是在贾蓉不喜欢她的情况下,与公公私通。三者,秦可卿的身世是被遗弃的弃婴,而潘金莲是破落户家的女儿。四者,潘金莲在《-金瓶梅》即是个主要人物,而秦可卿在《红楼梦》里是个线索人物。因此,两者比较而言,潘金莲的行为更为令人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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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诚邀,@汉上痴生为您解答:潘金莲与秦可卿谁更令人不齿?

 

潘金莲是什么人?是《水浒传》和《金瓶梅》里的虚构人物,因《水浒传》为“细民所嗜”,流传更广,即以《水浒传》中的潘氏进行分析。

金莲本是大户人家的丫鬟,颇有姿色,被家主惦记,不从,家主变态报复,倒贴奁资嫁与“三寸丁”武大郎。金莲鲜花插在牛粪上,便生出轨之心,先勾搭武松不成,后在王婆撺掇下,与西门庆勾搭成奸。为长久偷情,竟毒杀了武大郎。

秦可卿是《红楼梦》中的虚构人物。《红楼梦》的版本异常复杂。今天我们看到的通行本中,对秦可卿的人物描述有许多矛盾:从神话背景看,她是警幻仙姑之妹,管人间风情月债女怨男痴,且与宝玉有过云雨之事;从判词看,她是因情债上吊自尽;从其卧室中的陈设看,她似乎确实也有些香艳暧昧的味道;从正文中看,她深得上下人等敬重,最后是不幸染病而亡的。有一种脂砚斋评点的《红楼梦》版,据说相应回目名为“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因秦可卿死后梦魂托言,思虑周详,脂砚斋起了恻隐之心,“姑赦之”,因命作者删去“遗簪”、“更衣”等秽行细节……从这些蛛丝马迹推测,秦可卿与公公贾珍通奸,似乎有之。

潘、秦二人,都严重违反了封建道德,当然封建道德今天没有人会再当回事。从现代人权的角度,人人都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力,只是不能妨碍他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从这个角度,潘金莲为了个人私欲,不惜谋害他人性命,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秦可卿生性风流,被公公贾珍勾引,未能峻拒,一念之差,殒命亡身,与主动作恶者不同。

从动机看,潘金莲是故犯,秦可卿有被迫的情节。

笔者结论:显然潘金莲更令人不齿。

其实两书中具体描述也可证明作者的观点:潘金莲最后被武松摘胆剜心活祭武大郎,读者大呼痛快;秦可卿却被作者用曲笔进行了维护,脂砚斋认为可“赦之”,也没有读者认为脂砚斋这是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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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她们都不应该被过多的指责,相反,应该给予同情。她们所做的事情虽然不齿,被社会所唾弃和责备,这无疑和个人品格有一定关联,难道就和当时的社会和世人就没有一丝关系?潘金莲很小就失去父亲,被贪财的母亲送到大户人家,后来被赎回来,以为可以自由,没多久却再次被卖。可以想象十几岁的女孩子对亲情是多么绝望。秦可卿是一位容貌出众,很有能力的女性,却因被公公贾珍逼奸,不得以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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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开道德的层面,从一个女性的角度出发,都谈不上可耻与不可耻一说。

我们先来看潘金莲:金莲本是清河县里一大户人家的丫鬟,娘家姓潘,小名叫做金莲。正是花样年华,又出落的亭亭玉立,颇有姿色。因被男主惦记而不从,从而招致男主记恨。在此情况下,估计是出于报复心理,倒贴了些钱财,把她嫁给了身材矮短,猥琐无能的武大郎!从这里可以看出,此时的金莲还是具有礼仪廉耻的,不然大可从了主人,也可以过上姨太太的生活。

然而她也是一个正常的女性,也会有正常的需求。我们单看武大郎的形象,就知其生理上是一定有缺陷的,那肯定是满足不了风华正茂的金莲了。因此从作为一个女人的角度来说,出轨也就成了正常之事了。

我们再来看秦可卿:秦可卿本是一弃婴,被养生堂收养,后因其养父秦业不能生育,故抱养之,小名叫做可儿。长大后的秦可卿,艳压群芳,活脱大美人一个。比起金莲,她要幸运得多,嫁入豪门贾府,是为贾珍之子贾蓉的妻子。在贾府可谓是宝贝至极,合族上下同声赞美。按理说,她是最不应该出轨的了。

这就得从她的丈夫贾蓉和公公贾珍说起了,贾蓉,富家子弟,身材俊俏,但是同时生活上荒淫无耻,连其姨娘尤二姐也不放过。估计新婚之际对可卿还有几分眷恋,但玩够之后,自然是流连于花丛中了。再来说贾珍,生活同样的荒淫无度,对自己独守空房的儿媳,自然是不会放过了。可卿长期独守空房,守活寡,遇上情场高手贾珍,自然是逃不过的!

最后,我们再从道德的层面去看,一个是谋杀亲夫,一个是与公公通奸,于道德层面都是不允许的。都属于伤风败俗,道德败坏!为道德社会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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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莲是金评梅中主角,在小说处于核心位置。勾引奸夫害死本夫,是淫荡的象征。秦可卿是红楼梦中一重要人物,金陵十二钗之一,位置很靠后,同公公的私情让人不齿。秦可卿同潘金莲都被世人唾骂,秦可卿更甚一酬。更让人不齿。

潘金莲出身特悲微,从小卖给张大户,被他霸占,受到摧残。家奴可怜到什么程度,今天人如不读历史,是很难想象的。正房看着还不顺眼,把他白送给武大郎,人称三寸布丁。武大郎卖烧饼,小手工业者,只能够吃。年轻美貌似仙女的潘金莲,真朵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怎么看也不般配。潘金莲不甘心。哥三寸布丁,弟武松高大威猛,帅气。潘金莲动心,但,武松不为所动。潘金莲大失听望。

潘金莲失望之余。遇到了年轻潇洒帅气,富甲一方风流成性的西门庆,在王婆策划下,成了好事。武大郎在邻居那知道了,提奸。提奸被西门庆反杀。

潘金莲这个弱女子,一步步,由追求个人的幸福,变成了谋杀亲夫的杀人犯。追求个人幸福是正当的。不象现代社会可以离婚。出轨是唯一的方法,那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激情杀死武大郎不能被世人接受。

潘金莲随后,在金门庆引导下,变的更加荒淫无耻。后同女婿通奸更被万人唾骂。但,潘金莲世人是同情她的。可怜的弱女子,悲残的一生。

秦可卿l红楼梦中,宁国府嫡长媳。出身孤儿院,养父小官吏,也算官宦之家。更是嫁到豪门。人长的特美,连贾母更都欣赏。这个人间楷模,人人仰慕,如花似玉的东府容大奶奶。给天下人开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玩笑。同公公贾珍私通,毁了人伦,坏了纲常,大逆不道。世人不能容忍,就连红楼梦作者曹雪芹都很反敢她,让她排金陵十二钗很靠后位置。本来年轻彯亮东府容大奶奶位置应该很靠前的。

秦可卿同潘金莲相比,更让人不齿。仅个人观奌。欢迎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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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女子有三个共同点,一,都是中国古典名著中的美女,重要角儿。二,都有这样那样的争议。三,都是封建社会底层的小小人物。

但是,她们不是同一时代的人,她们两个所作所为也大不相同。把两人拉在一起比较的话,只能从这一点上开话了。

先说潘金莲,自幼为奴,后被赏卖给了矮小丑陋的武大郎为妻,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接着她从一个不幸走上另一个不幸,跟武二郎认识了,埋下了被她所钟爱的人杀无赦的祸根,她还懵然无知。接下来,她又落入色魔西门庆的魔掌,最后,她成了她所真爱的男人的刀下鬼。毋庸置疑,也毋须多言,潘金莲是一个封建社会的牺牲品,她算不得一个坏女人。如果是现在,她完全可以同武大郎离婚再嫁一个如意郎君。享受她本应当享受的幸福生活。叹之,惜之!

再来看秦可卿,本是有夫之妇,有家有室,贾蓉老婆。秦业的养女。金陵十二钗之一。在大观园中,还有一点地位,贾母视她为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她鲜艳妩媚如宝钗,风流袅娜如黛玉。她是太虚幻境之主警幻仙子的妹妹,主管风情月债。这就使她的生活不像潘金莲那样贫困交加,而是有些放荡不羁,不那么安分守己。在警幻仙子的唆使下,她趁宝玉梦游太虚时,给宝玉教导云雨之情。有夫之妇却教年轻小伙子云雨,在今天也是为人不齿吧。

潘金莲生前死后都落个万人唾骂的境遇,实在不公平。

秦可卿生前身后都享有十二钗的美名泰运,实在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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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好,俩个都是淫荡的女人,已经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但我认为潘金莲更令人不齿,理由如下:
1.秦可卿始于淫荡终于淫荡,并没有谋财害命。

现在我们看到的《红楼梦》版本大多是秦可卿因思虑过重、月经不调生病而亡。事实上,按照书中第五回的“剧透”:

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所有《红楼梦》中的人物命运安排,在书中第五回就已经给定了。那么,按照判词秦可卿应当是自缢而死,为什么书中却写成生病而亡,这前后不是矛盾吗?原来书中在第十三回有“秦可卿淫丧天香楼”内容,作者听从畸笏叟的意见删了。因为这毕竟是家族又是官府丑闻,如果照史实写,作者会引来杀身之祸,清朝文字狱是相当厉害的。

书中原本有赖大骂街内容: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主要是说贾珍与秦可卿,秦可秦与贾蔷的丑事。在书中,秦可卿因与贾珍在天香楼密会,东窗事发,颜面丧尽,最后无奈选择了自缢。(具体内容参见我昨晚发的视频)所以,秦可卿生性淫荡,最后而死于淫荡,自己成了最终的受害者,没有伤及他人。

2.潘金莲生性淫荡,而且谋害亲夫,罪大恶极。

《水浒》书中潘金莲在“竹竿子”事件发生之前,就与其他人勾勾搭搭,这与电视剧里还有所不同。电视剧里,过多渲染了她勾引小叔子武松不成,最后事发才起了歹意。好像剧中潘金莲是为了追求个人幸福,带有悲壮色彩,我想这只是为了收视率而已,故意整出这一套。

事实上,就是西门庆、王婆和她三人,为了防止打虎英雄武松知道奸情,找他们算帐,于是买通仵作,合谋用砒霜毒死了武大郎。这个既成事实,不容抵赖;所以,潘金莲太过歹毒,没想着自己去死赎罪,而是去谋害亲夫。

3.“万恶淫为首”,色如刮骨钢刀。

古人都说“万恶淫为首”,这不单是说淫的危害之大,还指出它是其他恶行的开端与导火索。比如,潘金莲原本是与西门庆行淫荡之事,最后却引出了杀人的命案,而秦可卿也因此丧命。
所以,色如刮骨钢刀,那是要命的,切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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