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保姆打碎我收藏的名贵花瓶,她赔不起,我起诉她难道不对吗?

我家里的保姆,打碎了我收藏二十多年的一只青花瓷瓶,不但不告诉我,还找理由辞职走了 。我发现后,打电话问她,她承认了,但她说赔不起 ,我想起诉她, 但被很多人说我没有人情味,难道我做错了吗 ?

去年夏天,我们全家出去旅游,家里的保姆李阿姨留在家,我们玩了十多天回来不久,她提出辞职,给出的理由是:家里母亲生病了需要她去伺候。

我让她给我留出一周的时间,我们另找一个保姆对接,她不答应,说她母亲病重,而且还说这个月的工资不要了 ,我信以为真,觉得不能为了自己让他人不孝,放她走了。

在她走了很多天后,我突然发现书房里,二十几年前,我收藏的一只,最喜爱的名贵青花瓷瓶不见了,问家里人都不知道。

于是给保姆打电话,她犹豫了好半天才说,瓷瓶被她擦试的时候不小心打碎了。

这几只瓷瓶, 在她刚来时,我就专门嘱咐过她,书房里的几只花瓶,收拾卫生时要注意,千万别碰坏,我当时用了“别碰坏”,而没说别打碎,就是害怕一语成谶。

结果怕什么,偏偏来什么,四只花瓶中,最贵的就是这只青花瓷,二十多年,当时去河南出差,在古玩市场淘来的。

二十几年前就花了18万多,放到现在,价值增长了很多倍,先不说花瓶的价值,就保姆的个人行为,也让我不能接受。

作为保姆,是我雇佣的服务人员,收拾家里的卫生,是她的工作,人在工作时都有过失手,这一点本没什么,但是一些家常小东西也就算了,不可能让她赔偿。

但这次,她犯了两个错误,让我无法原谅她,一,不管她是怎样打碎的花瓶,都要告诉我,但她始终没有,二,她提出辞职显然就是想逃避责任,或者蒙混过关。

而且,她不懂收藏品的知识, 把打碎的花瓶碎片,都扔到了小区的垃圾桶 ,但那些碎片如果不是太碎,是可以修复的 ,修复后,虽然不能在卖出,摆放在家里还是可以的,是她的无知让这件事情彻底不可挽回 。

现在,我想起诉她,只让她赔偿二十多年前我购买时的价位,18万元,但她说不接受这个价位,为此,还拒绝和我见面,也不接听我的电话 。

后来 ,他儿子来了一趟,说明他家里的困难,表示家里拿不出钱。

最后说出他们不相信,那只是瓷瓶的价值 ,但瓶子的碎片儿都被保姆扔掉,已无法鉴定,而我唯一的一张瓷瓶的照片儿,也因为模糊而证明不了什么 。

现在,保姆的委托人 来找我说事儿, 也提出我所购买的花瓶 没有发票,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价值的东西, 如果我坚持起诉,可能有关部门儿都不会受理 。

然后又打起了感情牌 ,说保姆在我家里,为我服务了五年,彼此之间关系很友好 ,可以说形同家人 ,现在保姆家里生活并不富裕 ,也拿不出那么多钱 。

最后他们提出:让保姆分期赔偿我5000元钱 ,条件是,我不要再追究她的任何责任 。

对于委托人的说法,我也不接受 ,这件事,不管我的起诉能不 成功,我都要这么去做 ,我的理由如下 :

1、这件事情发生后,给我造成的伤害很大, 为了这件事,我耗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 。

2、对生意人来讲,时间是用财富来衡量的, 但我并没有提出,让她给我另外的补偿,已经做到了仁义至尽 。

3、是保姆有错在先 , 损坏别人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这是不容置疑的,也是有法可循的 。

4,损坏了别人的物品,还毁灭证据 ,还隐瞒实情 ,以辞职来逃避责任,这是一个人道德问题 。

5、这件事,我没有任何的过错 ,我也没有按花瓶的收藏价值来定价, 而是让他赔偿多年前购买的价值 , 并不过分 。


虽然,保姆在我家里工作了五年,这期间她也一直做得很好,但我们都是各自履行合同,我按规定每月付给她工资,节假日有额外红包,不曾亏待于她, 谈不上什么私人感情 。

这件事,本来就是保姆的错,起诉她, 是由于,她对这件事情的处理方式一错再错 。

如果当时她不辞职,然后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大家一同商量这件事该如何处理,我想结果肯定不会是这样 。

保姆,作为服务人员,要有职业操守,做错了事要有担当,隐瞒实情,毁灭证据,已经有错在先, 事情败露后 ,不但不积极配合解决事情 ,还以被损坏物品,无法证明其价值而不愿赔偿 。

这一切,都证明她的人品有问题,对这样的人,我坚持起诉 ,不计后果。大家来评判一下,我这么做,是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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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我不回答你,要不要起诉是你的自由,要不要讲故事给大家听也是你的自由!俗话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但我说一下正常古玩收藏的一些常识和比较正常的做法。

古玩存下来不容易,特别是易碎品,所以古玩行和收藏者都会特别爱惜,而且现在古玩经济价值巨大,更是要慎之又慎!!!

我听说古玩收藏的人,特别是瓷器,手对手传递都是忌讳。

长期展示的瓷器,都会用丝线固定,就怕架子摇晃导致物品坏了。而且古玩忌讳擦拭,特别是不专业的擦拭。一般尽可能用玻璃密封,想上手再打开,我从没见过摆在桌案上不固定的古瓷器,老物件又是易碎品,存下来不容易,肯定是要好好收着!!

对于经常把玩的老物件,要么几乎不容易损坏,要么自己收着,至少我是不会让除了自己以外的非专业人员去收拾或者擦拭的,要爱惜呀!!!如果长时间不用或者不看,应该有固定的盒子柜子收好!

提者这么在意被保姆损坏了,而且到了要起诉的地步,说明这个物件的价值让你很疼,书房里摆着让保姆收拾,换我是不放心,除非保姆是古瓷器的行家,否则坚决不许动!!更不会让让保姆擦拭上面的灰尘,非专业擦拭对于物件品相也不太好!因为喜欢才会收藏,所以要特别爱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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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雇主是没有任何过错的,保姆打碎了雇主家的物品 ,理应赔偿 。

而这个被损坏的物品 ,是雇主最喜爱的 ,二十几年前 ,物品的买入价就已经到18万多 ,按着他的收藏价值,如今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 。

先不说,过了20年物价上涨了多少 ,就收藏品来说 ,尤其是瓷器, 如果知道它的年代,或许能搜到一些相关的信息,但不管怎么说 ,价值肯定不是当时的18万了 。

但雇主并没有 ,按着收藏的价值来给保姆定价,而是按着二十多年前自己购买的价格让保姆赔偿 ,已经做的很好。

相反,我觉得保姆是一个很有心机的人, 从打碎花瓶开始 ,当时心里害怕肯定是会有的 ,因为雇主给他说过,这是贵重的东西 。

她应该做的是,把所有碎片收集齐了,然后等雇主回来后 ,实事求是的告诉主人, 这是怎么一回事,然后一起商量这件事情的解决办法 。

而保姆做的是,1,在雇主不知情的情况下 ,保姆把毁坏的物品扔到了垃圾桶 ,来毁灭证据,造成了这件事情不可挽回的局面。

2,雇主外出回来后 ,保姆不是第一时间,告知自己所犯的错 ,而是找借口辞职 ,来逃避这件事情 。

3、 她在知道了雇主,无任何证据,证明这件收藏品的价值后,提出只赔偿5000元钱 ,这就是对雇主的不尊重 ,和不信任 !

4、事情出现后,不接不主的电话 ,也不见面, 这本身做的就不对 ,这么做是错上加错 。

现在,针对保姆的种种做法,雇主要对保姆起诉,这么做我觉得没有错。

做人要有担当, 做错了事情,就要承担责任 ,各种借口和推诿都不是理由 ,所以我支持雇主对保姆的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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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是一种高尚的品德!她知道名贵,又不是故意为之,何必为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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