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一男子非法狩猎8只“白胸苦恶鸟” 面临刑事处罚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在禁猎区狩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白胸苦恶鸟”8只,涉嫌非法狩猎罪,犯罪兼疑人魏某被奉贤警方依法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奉贤一男子非法狩猎8只“白胸苦恶鸟” 面临刑事处罚


图说:惨遭捕获的“白胸苦恶鸟” 警方供图(下同)

4月22日晚,家住奉贤庄行地区的魏某带着电子诱捕装置和猎套来到庄行镇冷泾港附近一块空地,把事先准备的一个电子诱捕装置放在空地中间,五张猎套围着电子诱捕装置围成一个圈套。

正在魏某利用陷阱进行捕猎时,恰好被庄行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民警上前查看,在魏某身边查获4只俗称是“水鸡”的鸟类。随后,民警对魏某进行传唤,并在其家中又查获4只“水鸡”。

经查,魏某此前在微信上看到有人说此种俗称“水鸡”的鸟类肉质鲜美,贪一时口欲的魏某便从网上购买了专门的捕猎工具,在“水鸡”经常出没的岸边进行捕猎。


奉贤一男子非法狩猎8只“白胸苦恶鸟” 面临刑事处罚


图说: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捕鸟工具

经鉴定,这些俗称“水鸡”的鸟类为白胸苦恶鸟,属于鹤形目秧鸡科,是“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动物”。而根据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条规定,奉贤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奉贤区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据此,奉贤区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捕猎任何野生动物。

警方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涉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动物的任何一个环节均属犯罪。望市民们能引以为鉴,一起保护生态环境,如有发现上述情况的,也可通过110进行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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