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拟定香港公司的名称

在斷定某公司名稱是否與另一 公司名稱「相同」時:
1、以下各項須不予理會:
作為名稱第一個字的定冠詞 (例如: The ABC Limited = ABC Limited)


● 在英文名稱末端出現的 “company”、 “and company”、 “company limited”、“and company limited”、“limited”、“unlimited”、“public limited company” 和這些字或詞的縮寫,以及在中文名稱末端 出現的「公司」、「有限公司」、「 無限公司」和「公眾有限 公司」
(例如: ABC Company Limited = ABC Limited = ABC Co., Limited;甲乙丙有限公司 = 甲乙丙公眾有限公司)

● 字母的字體或字母的大楷或小楷、字母之間的空位、重音符號以及標點符號 (例如: A-B-C Limited = a b c Limited)


2、以下的字及詞須視為相同:
● “and”及“&” ● “Hong Kong”、“Hongkong”及“HK”

● “Far East”及 “FE” (例如: ABC Hong Kong Limited = ABC Hongkong Limited = ABC HK Limited)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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