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鲁迅《故乡》的瑕疵:“有‘木’有”?(鲁迅《故乡》主要内容概括)


也谈鲁迅《故乡》的瑕疵:“有‘木’有”?

多年来,争挑鲁迅作品中的“错误”,已成一道文坛风景。平心论事,这“挑”本是文坛思想活跃的表现,理应击掌而贺之。

  往昔,不少人对名人大家甚盲目崇拜。人一成名,瑕疵也成了珍奇。结果名人的真实面目,也就让香火模糊了,实堪不幸矣!而今,人们争相挑鲁迅作品的“错误”,岂不是思想一大解放么!当然,这种勇气应是科学的、智慧的,应具备思辨与探索品格的。同时,这“挑”对鲁迅,也是幸运。若讲点唯物论,真正的名人应是在挑战中站立起来的。更何况名人非神,金无足赤,有瑕疵反让人感到真实。若“挑”能引起争论,反会激将人们去重读鲁迅的作品,唤起一点历史记忆,岂不更是先生之幸么!

  笔者初读鲁迅的《故乡》,已是几十年前中学时代的事了。但它给我的印象极深。如少年闰土的形象描写、闰土叫水生来“给老爷磕头”、关于路的格言、“圆规”杨二嫂的“贵人眼高”,“我还抱过你咧”等等,仍历历在目。又是秋先生的“有‘木’有”的批评,让我重读了《故乡》。然而,若将作品与“挑错”相对照,笔者始认为,秋先生用绝对的机械思维,来代替形象的文学批评,其结果是会意与愿违的。现就秋先生所提出的几个问题,作番再探讨。

  一、关于杨二嫂形似“圆规”的比喻问题

  秋先生断言,鲁迅将杨二嫂的形象比作圆规,是“很蹩脚”的。

  笔者以为,秋先生的结论只讲到了一半,因为世界上所有比喻都是蹩脚的。有如虎,若喻之猛,可指英雄勇士。若喻其凶,可指歹恶独夫。却又是,任何一方都有充分理由抽对方鞭子的。原来,文学中的比喻,是以形似而神真为特征的。若形“似”到秋毫不差、滴水不漏,比喻就异化为“雷同”了,也就失去自我存在的意义了。

  《故乡》中的杨二嫂,本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人。为了生活,她必须交友四象、应酬八方,浑噩的社会生活,方铸就了她复杂的性格。她低俗、自私、势利,却又精明,热辣、不拖泥带水。其势利与精明之神,必配以干瘦与乖巧之形。而圆规的叉腰张腿,算是神形兼备,入木三分。

  所以,杨二嫂的“圆规”之喻,是可同孔乙己的“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老阿的“儿打老子”相媲美的,应属鲁迅的神工妙笔。

  相反,若按秋先生的机械思维,因“严寒”深冬,就只能“穿旧式大棉裤”。杨二嫂就只能是“狗熊”似的杨大婶了。再按“圆规的腿与脚所连成是条线”的规范,也只能作机器人或星外人之喻了。其结果就只能真其形,而失其神了。若这样,鲁迅就不是文学家的鲁迅,而是平庸之我辈了。更何况,即使是严冬,难道世上的女人都是穿“大棉裤”么!或因“人站立时,腿与脚所形成的只能是个拐角形”,人的身姿就永远不能与“笔直”打交道么!

  二、关于闰土的身高问题

  秋先生用“现代科学测算公式”,认定十一岁的孩子身高为135厘米,是有科学道理的。并以此推算,若“增加一倍”乃是七尺二寸,定比巨人姚明还高,也不是错。但若将此机械推算用于特殊的文学环境,从而断定,闰土二十年后身高“增加一倍”不合情理,就值得研究了。

  其一,鲁迅在这里讲闰土身高“增加一倍”,只是个概指。属几十年后见面一个“意象”,旨在表明闰土已由小孩长成人了。其意象本身,就有不确定性。而作品在这里也只有用“意象”来表达,才文理贯通。相反,若硬要精确到增加多少厘米,或多少个百分比,反让人感到别扭,甚至笑话了。因为“我”对少年或二十年后的闰土的身高,从未用真尺实寸去亲自量过。

  其二,秋先生推算出十一岁的闰土身高为135厘米,也只是个“一般”性的大路标准。若用这个标准到现实山乡农村去量孩子的身高,恐怕也是难“一刀切”的。

  所以,鲁迅在这里“糊里糊涂”也犯了个“低级性的错误”,是可以理解的。

  三、关于《故乡》中人物年龄和时间错位问题

  秋先生将“我”离开家乡的年龄推算为“二十岁左右”是有道理的,但若便以此判定,“这大约因为年龄关系,我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属前后矛盾、不合情理,就值得探讨了。表面看,秋先生的理由甚充分,既然“我”已是二十多岁的青年,又发育正常,理应为饮食男女有所感化,为什么会对杨二嫂这样的人物给“忘却”了呢?

  笔者却以为,这里的“忘却”全非生理发育的原因,而主要是感情因素。其感情因素又非饮食男女,而是思想上的距离。从作品中对杨二嫂的声情笑貌描写,应可清楚看出“我”对杨的批判态度和厌恶感情。而此时此刻又不能直讲,只能用个“大约”来个它指。这个“大约”既含蓄、又直白,可收到意在言外的效果。

  至于是“二十年前的闰土”或是“三十年前的闰土”的分歧,主要是秋先生与鲁迅在时间起点上出现差异。秋先生是以“我”同闰土交往的开始,而鲁迅则是从“我”离开故乡时算起。似乎两者都有道理。

  笔者还认为,文学作品中的个别时间错位,应引起作家重视,也应指出纠正。但又绝不能小题大做,以至喧宾夺主。记得几月前,《文学报》发表过一篇大块头批评文章,论点之一是“不读作品而批评”的时弊,而论据又是以《笨花》为例。但最后指出《笨花》未被评论者看出的问题,却只是几个人物事件的时间错位,颇让人感到不甚满足……

  四、关于鲁迅作品中的用词“不当”问题

  秋先生指出,《故乡》中“细脚伶仃的圆规”一语,“伶仃”属用词不当。其此错的出现,似乎有点连小学生都不如。再联想到鲁迅曾告诫青年作者,“文章写后至少要看五遍,然后才拿去发表”云云,方觉得这纯是套话,因为他自己就未照办。如此定论,恐怕就太武断了吧!

  若再回过头去,挑鲁迅作品用词“不当”的文章可多矣!十多年前,有人指出鲁迅作品中“影象”一词属错误,要改正为“印象”。后来又有人发现朱自清的作品,亦犯了鲁迅同样的错误,方引出一番争论。结果还是位老学者从“大汉语词典”中查到“影象”一词,纠正才画上个句号。几年前,又有人指出鲁迅《记念刘和珍君》的“记念”有错,要纠正为“纪念”。笔者发现,鲁迅似乎有点坚持错误。因为后来五位青年作家遇害,先生又写了《为了忘却的记念》……

  如此种种。笔者呼吁,在用词问题上,此一时彼一时,最好对鲁迅宽容点、再宽容点。笔者天真地想,鲁迅现居仙界,难清凡情,若偶读到秋先生“有‘木’有”的新锐网语,也当成错误来指出,岂不是大大地冤枉了秋先生么!

(华敏)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

本文经用户投稿或网站收集转载,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站。

发表评论

0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