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夏天,没有菊次郎?(这个夏天作文400字)
这个夏天,没有菊次郎?
很多学校的上下课铃声都是《summer》,这首曲子来自日本影片《菊次郎的夏天》,片子里讲的是小混混菊次郎在一个夏天带着一个小男孩正男去找妈妈的故事。
片子中的小混混菊次郎穿着花衬衫,吊儿郎当,一个人带着小男孩正男去寻亲。
看着这个叙述,这几周,看多了热点新闻的人们一定以为是个惊悚故事:不务正业的小混混,无依无靠的小男孩——人贩子,被拐卖、海边、小男孩的尸体……
然而,影片偏偏是一个温暖、治愈又诙谐的故事,在各种离奇的经历中,菊次郎和小男孩完成了各自的成长,菊次郎成为一个有爱心和责任感的男人,小男孩正男度过了失去母爱的无奈,变得冷静而心存温情。
就在上周,和章子怡一字之差的小姑娘章子欣本以为遇到了“菊次郎”,却不想遇到了“大灰狼”和“狼外婆”。在她爷爷、奶奶眼里那两个看似老实巴交的“好人”——租客梁某、谢某,骗她去当花童,却最终更改剧情,把她葬送大海,当了“河童”,被送给了“神佛”。“租客”两人最后也衣服纠缠在一起投河,向神佛去“交差”。
上上周,两个10左右岁的小姑娘本以为 “菊次郎”周阿姨带着去迪士尼游玩。却不想,遇到了身家有N多个小目标,位列中国地产前五的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悲催地成了中国版“素媛”。
和两个“租客”向神佛送子一样,新京报到王振华家乡采访时,据说王振华迷信家乡的一种说法:处女可以“采阴补阳”,破身10岁以下处女,可以保延年益寿,家业兴旺。
于是他身体力行……
据说同样迷信的还有一位企业家,据报道也有类似癖好,并已被收监。
让锋行纳闷的是,为什么不论是潦倒的“租客”,还是拥有亿万身家的知名企业家,都迷信一些“不可言说”的东西,却唯独不愿意相信法律?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关于猥亵罪,根据情节轻重,可判处5-15年的徒刑。
也就是说:杀害章子欣的梁姓、谢姓租客,已经意识到活不成了,自杀了。而王振华尚未判决,虽不至死,只是不知道5-15年后出来时,还是不是一条“好汉”。据说,牢里的服刑人员最喜欢关照的强奸、性侵之类的犯人。
很多人说这是一个信仰迷失的时代,于是有人选择“迷信”,也有人选择信明星,“信干爹”,“信凤姐、得永生”“信锦鲤,信杨超越,能转运”等很是大行其道。
这周,曾经“信干爹,有玛莎拉蒂”的郭美美出狱了,手握把柄,依然会被送进去的美美同学,不知道长没长记性,还信不信“干爹”了?或者不信这个,改信能替她说话,替她买单的别个“干爹”去?
这世界光怪陆离,这世界激流险滩,有人成了纯真的小白兔,有人成了阶下囚,自然还有“逍遥法外”的“租客”和面慈心狠的“企业家”或者“干爹”。
所以,摆在你面前的一块糖,一次久违的游玩机会,甚至一辆豪车,背后都暗中标好了价格:有的是青春,有的是贞操,有的甚至是生命……
你以为你遇到的是菊次郎,却不想是“大灰狼”。
虽说“天道有轮回,苍天绕过谁”,但不论面对陌生人,熟人,还是别人眼里的“好人”,都要有一颗不占对方便宜,也不给对方便宜占的心。
所以,海燕啊,你可长点心吧!
菊次郎有,你要成为勇敢、自立的海燕才能遇到。
★《布宫号》提醒您:民俗信仰仅供参考,请勿过度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