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改名字?不给办理变更姓名如何处理?(公民改名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公民变更姓名属于公民的一种民事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依法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关于变更姓名的申请。这里有两种情况:一是成年人需要亲自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变更姓名的申请:二是未成年人则需要由本人或父母、抚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但是以下情况户口登记机关是不给变更姓名的建议重点关注:第一种就是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如果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则需要在两年之后行使姓名权。第二种就是违背公序良俗的,简单来说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包括破坏经济秩序,违反性道德等。第三种就是个人信用不良,有可能以此规避法律责任的。
除以上情况外公民都可以正常行使姓名权,如户口登记机关无充分理由拒绝为您办理变更姓名,您可以先向工作人员说明自己是有充分理由可以更改姓名,再遭拒绝建议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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