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风水·建筑文化



风水,是周易文化影响中国建筑的中介理论,也是披着神秘面纱的中国建筑理论和地理环境理论。对于风水,我们应当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一. 风水学说的历史发展、科学评价与易学内涵

(一)风水学说与周易文化的历史渊源

人类的精神文化,大都起源于巫术。英国苏格兰的人类学家弗雷泽(Sir James George Frazer)在《金枝集》(The Golden Bough,1890年)中认为,人类文化“是按巫术、宗教和科学这样的先后顺序出现的”,“当巫术企图直接控制自然失败以后,人们就用崇拜与祈祷的方式,祈求神给与这种能力;在人们看到这样做也没有效力并且认识天律不变时,他们就踏入了科学之门。”发端于近代欧洲的实证科学,就是从宗教神学的统治下独立出来并从思辨哲学中逐渐分化出来的。从发生学的角度来看,周易和风水也是如此。周易,是中华文化的源头。风水,是周易文化借以影响中国建筑的中介理论。风水,又称堪舆、地理、卜地、卜宅、相地、相宅、图宅、青乌、青囊、形法、阴阳等。上古时代的中华先民,由于其历史的局限性,对于各种事务,都以龟卜、筮占作为决策手段。先秦古籍中关于“卜居”、“卜地”、“卜筑”、“卜宅”等记载,即是风水学说的前身。

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在许多领域,都开始摆脱巫术文化的幼稚阶段,朝向理性的研究阶段进化和发展。在建筑文化领域,则是从“卜地”、“卜宅”进化到了通过实地考察对建筑地址做出最佳选择的“相地”、“相宅”。后来,在有些建筑专著例如在明代计成的《园冶》中,虽然沿用了“卜地”一词,但其内容已非原初之意了。到汉代,图宅术流行于世,堪舆学说开始成型,《堪舆金匮》、《宫宅地形》等相地术书籍相继问世。魏晋南北朝时代,出现了管络、郭璞等“风水宗师”,以及郭璞所传古本《葬书》又称《葬经》。并出现了“风水”一词,所谓“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葬书》)隋唐时期,风水学说蓬勃发展,出现了杨筠松等风水术家。据吕才说,唐代仅《葬书》一术,就有一百二十家。而且,唐代的风水学说已经从中原流传到了西北一带,在敦煌莫高窟发现的文献中,就有《宅经》和托名吕才所作的《诸杂推五姓阴阳等宅图经》。《宅经》和晚唐时期托名管络所作的风水书籍《管氏地理指蒙》,标志着风水学说进入了成熟时期。宋代,风水学说进入鼎盛时期,《地理观风水歌》、《阴阳二宅歌》、《黄帝八宅经》、《堪舆经》等风水书籍数量大增,而萌芽于汉代的形势说与理气说,也正式形成两大风水体系和风水流派,并流传至今。前者,称作江西派,以杨筠松为代表;后者,称作福建派,以王伋为代表。明清时代,风水学说泛滥于世,《阳宅十书》、《阳宅大全》、《地理正宗》、《风水本义》等风水著作之内容繁杂、数量众多,盛况空前。明清两代的官方分别组织编纂的《永乐大典》和《四库全书》、《古今图书集成》,都收录有风水著作。自汉代至明清以来的风水书籍,数量上可谓汗牛充栋,品种上堪称五花八门,内容上则是鱼龙混杂,特别是在有人将“命相运气”等算命术搀入到风水中之后,尤其如此。涉足风水者,既有以此为专门职业的“风水先生”(其中不乏假借风水之名义骗取钱财者),又有从学术角度对此进行理论探讨的知名学者,再就是从事营造事业的建筑工匠。

(二)风水学说与周易文化的科学评价

在中国,说起周易和风水,几乎是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然而,直到今天,人们对周易和风水的评价,依然是毁誉交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然而,它们的真正价值,却鲜为人知。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一,在评价对象的准确定位方面,是由于长期以来人们大都是通过在民间打着周易招牌来骗取钱财的“算命先生”和“风水先生”的神秘活动,来认识周易和风水的,很少有人在相关的历史文献上下功夫。因而,一谈到周易就认为是占卜算命,一谈到风水就认为不过是愚昧迷信。

其二,在人生观念和社会心理方面,许多人由于社会上所存在的落后的生死观、价值观等愚昧迷信之社会思潮的影响,而在阳宅和阴宅(即陵墓)的营造上热衷于不切实际的追求,从而导致了许多负面的社会影响。

其三,在分析问题的逻辑思路上,是由于面对风水之类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人们大都习惯于运用“非此即彼”之二值逻辑的初级思维方式来做出绝对的肯定或否定,而很少运用多值逻辑的辩证思维方法来探讨风水学说中的是非曲直。

其四,在建筑教育和学术研究方面,是由于二十世纪20年代以来,在中国教育界建立起来的建筑学专业,大都是以西方的建筑教育体系为蓝本的,主要流行于中国建筑工匠之间的风水学说一直被视为工匠之学,难登大雅之堂,在建筑教育和学术研究中被视为禁地,在建筑历史和建筑理论上难以获得合法地位,即便是在《中国大百科全书· 建筑 园林 城市规划》卷中,都没有“风水”这一条目。

基于上述背景,在近年来国内出版的一些工具书中,对于“风水”一词的解释和评价极不一致。诸如,《辞海》:“风水 也叫‘堪舆’。旧中国的一种迷信。”《辞源》:“【风水】指宅地或坟地的地势、方向等。旧时迷信,据以附会人事吉凶祸福。”《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风水】指住宅基地、坟地等的地理形势,如地脉、山水的方向等。迷信的人认为风水好坏可以影响其家族、子孙的盛衰吉凶”。后一种解释,较为明确地将风水本身与人们对待风水的迷信态度区分开来,为人们作进一步的探讨留下了较大的餘地。事实上,风水,是披着神秘面纱的中国建筑理论和地理环境理论。对于风水学说,绝对地肯定,盲目地崇拜,会导致迷信,并使人上当受骗,身受其害;绝对地否定,则难以在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破除迷信、唤醒民众方面收到应有的实效。

对风水学说的科学评价,应作具体的和历史的分析。

(三)风水学说与周易文化的两种传统

在周易文化中,存在着易学与占术这两种传统的历史分野。在风水的内容中,也存在着类似的情况。在风水学说中,除了源于巫术活动的迷信说法之外,还有与建筑、地理等实用科学息息相关的来自生活实践的经验内容。前者是糟粕和支流,后者才是精华和主流。不过,风水中的这两部分内容,长期以来总是纠缠在一起的,而不像周易中的易学与占术那样,其界限始终是泾渭分明的罢了。占术之类的著述,在汉代以来的史书记载中,大都列入“术数类”,而不列入“经学类”。而古代风水书籍的归类则始终比较混乱:在《汉书》、《宋史》、《明史》和《清史稿》等史书中,被列入“艺文志”;在《隋书》、《旧唐书》等史书中,被列入“经籍志”;在《七略》、《七录》、《文献通考·经籍考》等书中,被列入“形法类”;在《崇文总目》中被列入“卜筮类”;在《遂初堂书目》中,被列入“形势类”;在《贩书偶记》、《四库全书总目》、《中国丛书综录》中,被列入“术数类”;在《古今图书集成》中,被列入“艺术典·堪舆部”等等。由于上述历史原因,伴随中国建筑两千多年并风靡海外的风水学说,至今仍然像蕴藏丰富的矿山一样,在等待着人们去开采、冶炼和利用。既然是开采,就是一种艰苦的劳动,我们不能指望会一锹挖出一台拖拉机来。近年来,有关风水问题的书籍和文章逐渐增多。除了那些粗制滥造和商业化气味浓重的非学术性书籍之外,难能可贵的是,有许多专家学者已经从建筑、历史、社会、伦理等不同的侧面,对风水问题进行了学术性的考察和探讨,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其中,有建筑学专业的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也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

风水的内容,大体包括如下三方面的因素:

其一,是自然方面的因素。诸如,有关建筑选址的“相形取胜”、“相土尝水”、“辨方正位”、“藏风聚气”等原则,以及对有害于人体的自然因素和相应的一些禁忌原则等。它们大都是古代先民从长期的生活实践中总结出来,而且都是可以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加以检测的。因而,是属于自然知识的范畴,而不是什么迷信。例如,按照《阳宅十书》中的风水学说,“凡宅……不居百川口处”,指的是在古河道的交会处,不宜建造住宅房屋。在古代,这只是人们从长期实践中积累的一种生活经验,未必知道其中的科学道理。而现代科学表明,在古河道的交会处,正是放射性元素沉积较多的地方。其中所沉积的放射性元素,主要是铀和钍,两者的衰变物则是镭,它们都是对人体危害极大的自然因素。

其二,是社会方面的因素。例如,所谓“凡人家宅门上不可起楼,必主家长不利,官衙亦然。古云:门上起高楼,家长遭狱囚”,指的是在封建帝王时代,因触犯等级森严的建筑形制而构成的潜越之罪,因而,一家之长的牢狱之灾势必在所难免,即使是官衙也不例外。再如,所谓“凡人家屋角不可漫街,主招诉讼”,指的是房屋两面临街的屋角,容易遭到车辆什物的撞击而被损坏,由此必然会招致诉讼之事;再如,所谓“凡宅不居当冲口处”、“凡宅开门路及车门,不要直射,谓之穿心杀。主家长横死之患”,说的是住宅大门不能正冲路口。否则,家人出门易遭车祸。这里说的家人,未必一定是家长。之所以特指家长者,盖因住宅建筑均由家长负责,特此提醒其责任重大而已。即便是未出车祸,从建筑心理学和环境心理学的角度来说,至少也会使人出门时感到心情紧张,有违“出入平安”、“出门见喜”、“开门大吉”之良好意愿。如此等等。

其三,是文化心理的因素。在文化环境和文化方位上,风水学说往往借助于周易中的象数义理、河图洛书、阴阳五行等学说,通过在建筑的整体布局、空间分割、方位调整、色彩组合、图案选择中的隐喻和象征手段,来实现人们对于天人之和、人际之和、身心之和等“天人合一”之最佳生活环境的追求。然而,这只不过是以心理暗示的方式表达了人们的一种美好愿望罢了。从建筑心理学、环境心理学和行为建筑学的角度来看,其中不乏值得研究与可资借鉴之处。但是,需要摈弃的糟粕可能更多一些。例如,风水中,有所谓“凡宅起屋,前低后高,主发财禄兴旺”或“前低后高,代出英豪”的说法。宅院建筑“前低后高”,固然是有利于排水通顺、采光充分和心情开敞。至于是否一定主发“财禄兴旺”、“代出英豪”,就不必当真了。诸如此类的说法,犹如日常生活中,祝某人“升官发财、健康长寿、万事如意、心想事成”之类的套话一样,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吉祥话”而已。“吉祥话”本身,未必就是迷信。对“吉祥话”信以为真,就成了迷信。迷信者,迷离迷糊而又坚信不疑之谓也。

与此相应,风水中的环境也分为三种,即: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这里是指狭义的精神文化)。以上三者,对人的身心健康各有不同的影响。其中,对人体的作用和影响最直接、最根本的,是自然环境。真正的凶宅(又叫做使人生病的建筑),主要就来自对人体有害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对人的生活质量和行为心理,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约束作用(如:社会秩序、公共设施、邻里关系、建筑形制、建筑法规等)。而文化环境中蕴含着较多的心理暗示因素(如象数易理及其相应的文化方位和文化象征等),它可以产生正面的效应,也可以产生负面的效应。选择和营造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的生活环境,乃是风水学说的宗旨所在。

综上所述,当我们揭开风水学说的神秘面纱之后,其中所蕴含的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经天纬地的广阔视野、师法自然的哲学思想、崇尚和谐的理想境界、趋吉避凶的基本原则、唯变所适的辩证思维、身心之和的人文关怀、象数义理的巧妙运用等易学文化内涵,对于我们弘扬中国建筑理论的优良传统、融合外来建筑理论的诸多长处、创造新时代的建筑文化,是有益而无害的一大善事。不过,这是需要多学科的专家学者长期合作、共同探讨的一项系统工程。



参考书目

[1][宋]朱 熹 著:《周易本义》。

[2]朱伯崑 主编 王德有 郑万耕 副主编:《易学基础教程》修订本,九州图书出版社

2000年第1版。

[3][明]刘 侗 于奕正 著:《帝京景物略》,北京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版。

[4][清]于敏中等 编纂:《日下旧闻考》,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5月出版。

[5]李国豪 主编 喻维国 汪应恒 副主编:《建苑拾英――中国古代土木建

筑科技史料选编》,同济大学出版社1990年10月第1版。

[6]林 洙 著:《建筑师梁思成》,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就7月第1版。第1版。

[7]刘 啸:“北京的风水哟”,《光明日报》1989年3月13日第2版。

[8]王其亨 主编:《风水理论研究》,天津大学出版社1992年8月第一版。

(作者系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教授)

(注)本文发表于《国际易学研究》第七期,华夏出版社2003年1月北京第1版,第237-2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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