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民营企业从事网络经营允许用“网店”起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

新华社记者姜刚

合肥(CNFIN.COM / XINHUA08.COM)--记者13日从安徽省合肥市经信委获悉,这个市日前出台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系列举措,其中包括鼓励民营经济组织进入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放宽企业冠名限制,企业从事网络经营允许用“网店”起名。

据介绍,合肥市将放宽企业登记条件,试行企业法人资格与经营资格分离。各级登记机关对经营范围无需前置审批的企业,只要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予受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各级登记机关对经营范围含前置审批项目而暂未取得审批文件的企业,其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可先行登记,颁发筹备期一年的营业执照。

放宽企业冠名限制,支持民营企业从事新兴产业,是合肥市此次出台举措的又一亮点。鼓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网络经营,允许在名称中使用“网店”或“电子商务”字样,经营范围可核定为“通过互联网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支持民营企业在名称中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进出口”、“对外贸易”等行业用语,开拓国际市场。

为活跃民营经济,合肥市还鼓励自主创业,积极扶持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规定,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做好对创办并稳定经营的微型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支持和服务,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提升规模档次。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合伙企业的,工商登记机关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此外,在不影响其他企业名称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转型升级企业名称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及特点,即转型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允许继续使用原字号名称;转型登记为有限公司的,允许其沿用原字号加“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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