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业职称以后这样评!先取得记者证,采用述职、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浙江省新闻专业副高职称)

中国网7月22日讯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

《意见》明确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业类别和名称,提出申报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应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规定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技司、中宣部干部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印发《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_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意见》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全面考察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注重评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注重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

《意见》创新评价机制。完善以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为主的评价标准,综合采用个人述职、面试答辩、业绩展示、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畅通各类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建立绿色通道,对优秀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及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新闻专业技术人员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意见》适应新时代新闻行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与职称制度相衔接的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大力培育新闻专业人才。推动新闻单位把职称评价结果作为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紧密结合、有效衔接。

此外,发挥用人主体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强化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精简申报材料,简化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

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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