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由于时间久远,证据难找,她人聪明,会判死刑吗?

劳荣枝这个女人,算是极品了。

1.够狠,伙同杀人时,没有一丝怜悯之心,手狠心更狠。

2.够聪明,这么多年,乔装打扮没留下证据,未被发现。

3.够漂亮,这么大年龄入狱后,那张脸还是很动人。

4.心理素质够好,杀人躲藏这么多年,心安理得活着,不会做恶梦,不会因为怕被发现而焦虑。

5.是块做间谍的料,可惜没用对地方。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希望判死刑。以慰无辜之亡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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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已判死刑。现在是二审,能否推翻一审问题。这个证据是由劳方提供。如果劳不上诉,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执行问题了。而不是判不判死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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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和法子英二人狼狈为奸,一个色诱,一个谋杀,罪恶之及。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而是时机未到。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劳荣枝在外逃亡这么多年,改名换姓,扮演虚拟身份,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网,逃掉法律的制裁。


不管有没有判死刑,我相信国家肯定会给出合理的判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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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二审的最终结果还未出来但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其必然会被判处死刑,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刑事二审改判的情况很少

劳荣枝案的一审审判结果早已公布于众,“女魔头”当庭被宣判死刑立即执行。

死刑分成两种,一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也就是常说的死缓,二是死刑立即执行。前者实际上不用死了,两年后减为无期徒刑,除非在这两年期间已经在牢里服刑的人员再次犯了严重罪行,只是这几乎不可能发生,我也没有听说过类似的案例。

后者则是老百姓眼里真正意义的死刑,死刑立即执行意味着只有审判程序走完就会被立刻执行,没有余地可言。劳荣枝被判处的是死刑立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立即执行须要层报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换言之,哪怕劳荣枝不上诉,这个案子也会到达高院。

一审结果出来后劳荣枝做了最后的抗争,提出了上诉,理论上来说二审是可能改判的,但实际情况是刑事诉讼二审很少改判。

一是因为刑事诉讼比民事诉讼更加严谨,法官判罚时谨慎度更高,很少出现错误;二是劳荣枝案这样轰动全国的案子如果出现改判将是大笑话,每人能够承受得起。

因此,但凡是具有轰动效应的案子几乎不可能存在改判的可能,劳荣枝再聪明、再狡猾也没用。

二审由于不可抗力中止

注意,前段时间二审处于中止状态,不是终止状态。

前者指进行到一半的事情暂时停止,后者指事情结束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劳荣枝案之所以中止是遇到了不可抗力,其实就是疫情的影响。

近期,全国多地出现疫情反复,防疫措施让不少地方的审判暂时无法进行,毕竟要满足不聚集的要求。

现在不可抗力已过(疫情平稳,工作恢复),劳荣枝案的二审审理工作也就重新恢复了,我们只需等待二审终审的结果就行。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将会是该案的最后结果,之后死刑决定会上报至最高院,核准并签发死刑执行令后“女魔头”罪恶的一生就会在后悔中结束。

怀孕女性不适用死刑

证据虽然难找但在一审中已经确立,否则也不会做出死刑的判罚,所以有关证据的问题大家根本不用担心。劳荣枝只是在狡辩,如果狡辩有用的话,那么监狱里就没有罪犯了。

劳荣枝唯一的变数是其突然怀孕。

根据刑法规定,孕妇是不能被判处死刑的,并且等到分娩结束后也不能再被改判死刑。劳荣枝被关押在女子看守所,所有看守人员均是女性,根本不存在突然怀孕的可能。

因此,唯一的变数也被控制住了,大家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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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够毒、够狠、够狡诈,机关算尽难逃劫数!

时间久远,证据难寻,从一审的结果看,司法机关,已经克服困难,掌握了关键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她唯一的机会是上诉,苍天饶过谁?

蓄谋已久,手段残忍,冷血,狡诈,在整个过程中,充分显示了她惊人之处,心如蛇蝎,天下最毒妇人心就是指的这种女人。

以色诱人,同伙作案。作案后毁灭证据,逃之夭夭,乔装隐匿,不露声色,改头换面,大隐于世,没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做不了,没有丧尽天良的蛇蝎心肠做不了,没有机关算尽沉稳冷血的性格做不了。

身负7条人命,潜逃20余年,这样一个杀人女魔头会轻易伏法认罪吗?但凡有一个救命稻草也不会认输,笔者认为她也许会做垂死挣扎,上诉是她最后的逃亡之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机关算尽结局难逃,即使她提起上诉,应该很难提供逃避犯罪的有利证据,只是白白浪费司法资源而已,我们相信司法是公正的,任何一个罪犯再狡诈,最终也难逃宿命,善恶到头终有报,期待法律给予公正的审判,让每个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告慰被害的亡灵,抚平善良人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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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一审已经判了死刑,就不存在难找证据的问题,至于口供的问题,虽然在定罪量刑时口供具有很关键的作用,但并不代表没有口供不能定罪。故,她会被判决死刑。

为什么这样说,下面从两个方面分析一下:

1、在我国刑事审判中,即便没有口供,但只要其他证据能形成证据链就可以定罪,也就是说,口供其实只是证据链中的一种构成元素,没有口供,只要证据链能够闭环,一样可以定罪量刑。反过来,如果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一样不能定案。

实务中,可能会给大家一种错觉,就是口供特别重要,仿佛没有口供就不能定案一样。其实这主要源于办案习惯,或者说是为了节约人力物力的常规操作而导致的假象,并非没有口供就不可以定罪量刑。

2、从举证角度而言。一审法院既然已经判了死刑,那么,除非在二审中发现或出现新的不需判决死刑的特殊情况,否则就会维持原判。

综上所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无论她再聪明,口子再紧,证据再难找。她都将难逃脱法律的审判,正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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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时间久远,证据难找”,那么一审就不会判处劳荣枝死刑了;既然被判处死刑,那么司法机关必然掌握了确凿的证据。

1996-1999年期间,劳荣枝随男友法子英在南昌、温州等4地连续犯下绑架、抢劫、杀人等罪行,法子英在1999年被抓,随后被判处死刑;劳荣枝从此开启了隐姓埋名的逃亡之路,直到2019年在厦门落网。

落网后的劳荣枝被南昌市检察院依法批捕,案件进入侦查、审理起诉环节;去年的9月9日,劳荣枝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死刑,给出的罪名有三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

注意,劳荣枝被判处的是“死刑立即执行”,这比“死缓”更为严厉,毕竟死缓缓刑期间,如无故意犯罪,是可以改判无期徒刑或者其他刑罚的。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后,劳荣枝不服,当庭表示上诉,她“挣扎”的原因是一再强调所犯罪行是受法子英的胁迫、威胁和殴打,找不到逃跑或自杀的机会,称“不存在合谋”,自己也是受害者。

总之,按照她所说,自己之所以犯罪,是受他人胁迫,因此不应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劳荣枝表示上诉后,二审曾经因为“不可抗力”中止了一段时间,为何中止我们就不做过多猜测了,可能是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也可能是口罩事件导致的无法继续审理。

但中止并非“终止”,该案二审还是要继续的,就在近期,劳荣枝的律师已经赶往江西高院参加庭前会议,这也预示着二审接下来即将恢复审理。

有人说,从罪行犯下到如今已经过去了23年-26年的时间,实在太久远了,加上劳荣枝反侦察能力极强,人又聪明,二审还能找到当年的证据给其判死刑吗?

个人认为,二审依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极大,几乎是不可能改判的,理由有以下几点:

其一,法子英在1999年落网,经历过调查询问,劳荣枝犯罪行为中起到什么作用早就和盘托出了;

劳荣枝和法子英当年连续流窜作案,当时的影响就比较大,也是公安机关重点侦查的案件之一。

这个案子发生在20多年前,公安人员也跟了20年,走访、调查、询问、取证,任何一项工作都没有落下,加上法子英在1999年落网,关于劳荣枝的犯罪事实早就掌握清楚了,法子英势必也会将劳荣枝在各个案件中起到的作用和盘托出,这是人之常情。要知道,口供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同时还能与警方掌握的证据相互印证。

因此,“时间久远”就“证据难找”了吗?恰恰相反,在这20多年的调查和追捕过程中,证据恰恰是一步一步、一点一滴固定下来的。

咱们旁观者有“时间久远,证据难找”的想法,劳荣枝当然也有,这就是她辩解“自己是受胁迫、威胁,不得不作案”,不断狡辩的原因所在。但在证据面前,一切狡辩都是徒劳的。

其二,死刑判决是非常审慎和严肃的,没有充足的证据根本不可能以“死刑立即执行”来论处;

在我国,死刑是最为严厉的处罚,因此也被称为“极刑”。正是因为如此,死刑的判决是十分审慎和严肃的,尤其是在当下倡导“少杀、慎杀”的司法背景下。

基于此,如果没有掌握确凿的证据,哪怕有一个疑点而不能构成死刑,势必不会判处死刑或者退侦继续侦查。

一审之所以能做出死刑判决,证据方面绝对经得起推敲,毕竟该案影响范围极广,无数双眼睛都盯着呢,岂是儿戏。

其三,做出死刑判决的是南昌中院,但死刑判决是需要高院进行复核的;

还是基于死刑审慎、严肃的原则,但凡是下级法院做出的死刑判决,最后都交由最高法院来复核。

最高法院在复核时,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就是查明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和充分,此外还包括程序是否合法。任何一项有疑点,都会纠正之前的死刑判决,随之无效。

最高法参与了复核,且没有消息表明最高法认定证据方面、流程方面有任何的不妥或疑点,那二审会有什么因素导致改判呢?极少,排除“证据”和“流程”,除非是有孕在身。

写在最后:

即便再恶劣的重刑犯,在面临死刑立即执行的时候,也会“困兽犹斗”,劳荣枝也是如此,她的辩解或二审诉求更像是拖延。

再退一步讲,即便如她所说,是受到威胁和胁迫才不得已犯罪,那么为什么1999年法子英在处决后,她不主动投案呢?而是选择长达20年的逃亡之路?“没有机会逃离”这么看来还成立吗?请她拿出受胁迫、受威胁的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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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由于时间久远,证据难找,她人聪明,会判死刑吗?

先看看劳荣枝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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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观点,从道德角度上来说,我是坚决支持,判处劳荣枝死刑立即执行的。用罗翔老师的一句话,我觉得对于这种罪犯,不杀,是对她的不尊重。

但是,如果最后判处死缓或者无期徒刑,那就是因为证据的问题。

马上,关于劳荣枝案的二审就要开庭了。这个跟七条人命有关的女魔头,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我觉得全国人民可能都恨不得她赶紧判处死刑。

可是,法律是什么,跟道德相比,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一个理想的社会,人们之间是不需要法律的,通过道德就可以约束大家的行为,可是不行,因为有的人啊,他不讲道德,他耍流氓,唐山打人事件就是如此,所以我们就必须设置法律,来约束人的行为。

可是法律有两个关键的条件:

第一:一定要经过合法的途径获得证据,才能用于法律判决。

插一句,为什么钓鱼执法不行,是因为获取证据的方法不合法。从法律角度来看,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证据,就算是证据确凿,也不能用。程序合法是法律的基础。

那么,这就说劳荣枝,通过合法途径,还能够获得证据么?有几个问题,可能会对证据的获取带来困难。

第一时间久,时间长了,物是人非,有些证据没法重新采集了。

第二:当年的杀人现场,从头到尾,没有发现劳荣枝的指纹。也没有第三人能证明劳荣枝在杀人现场。

第三:劳荣枝的口供,没有漏洞,不知道是对过了啊,还是怎样,总之一句话,就是找人是我找的,但是杀人,我不知道,我还劝他别杀。

第二:疑罪从无

我国现在对死刑的判定非常谨慎,不是证据链完整,故意杀人,我们是不轻易判处死刑的。

法律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也就是,猜的,权当没有。

那么综合上面两点,我们就发现,虽然一审判处了死刑,按照死刑谨慎的角度,如果一旦证据不全,是很难坚决地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如果最后没有立即执行,可能就是因为这个问题。

对于这样一个女魔头,如果因为证据不足,而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觉得真的是天理难容。可是有时候法律就是这样的。就像罗翔老师说的,正义就是个圆圈,我们永远也画不出来完整的圆,可是我们一直在追求正义的路上。

相信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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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件的证据由于时间久远,证据难寻,她能逃脱死刑吗?在一定程度上,他已经法网难逃,不论他如何的聪明,最终他必将迎来认罪伏法。其实这也不是我个人情绪的缺陷,而是法律最后对于他的严惩,因为这些事他确实参与了,他也确实在其中是主谋。

到底劳荣枝和她的男朋友法子英,谁是主使者谁是协同者,其实现在从证据角度已经很难被查明。但是随着劳荣枝落网之后,证据越来越多地表明,有可能法子英仅仅是他的工具人,劳荣枝利用法子英对于他的爱慕之情,指使他去行凶杀人,获取钱财,然后供劳荣芝挥霍。

当然这些,劳荣枝是坚决不肯承认的。她在法庭上反而表示,她其实是法子英的工具人,被法子因胁迫去做了杀人越货的事情。过去有一句成语叫做蛇鹤美人,其实这在现实社会中可以真真切切的说到劳荣枝。他确实有一副好皮囊,他确实对于一些男人有着极度的诱惑力。包括法子英以及那些受害者,当然要除去小木匠之外。但是他利用这一副好皮囊最后做的是十恶不赦的坏事。

虽然法子英已经伏法,死无对证。但其实当年的警察还是留下了很多证物,包括还有唯一逃脱被杀的证人。他们都可以完全的确认了,劳荣枝就是参与了杀人案件的恶魔之一。现在法院指控了7名死者中的4人,是由劳荣枝参与伤害的。这其中就包括了小木匠,以及唯一逃生的那位KTV顾客。尤其是小木匠被害案,当时劳荣枝是从外面骗来了小木匠陆某,后来留下了铁证。

劳荣枝背负着7条人命,但是潜逃了23年。最后被抓的时候在厦门过的小日子有滋有味。有一个愿意为他花钱的男朋友,还被称之为手表柜台的老板娘。闲暇时间还能弹弹钢琴,喝喝小酒。但是被她杀害的那些民众家庭过的十分艰难。小木匠一家,妻子在丈夫被杀害之后,含辛茹苦抚育孩子长大。

其实在我国的法律中,杀害一条人命就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更别说劳荣枝参与了其中最少4条人命的杀害。所以无论劳荣枝的家人给他聘请的律师如何离开,都不可能将这4条人命全部推翻。那么我们可以说,只要有一条人命被杀害可以归于劳荣枝,那么他也难逃一死。

一审已经判处了她的死刑,现在二审已经启动了,估计仍然会维持原判。劳荣枝在2019年被抓获,到现在为止已经多活了快三年了。早点维持原判,早点送他到地狱,别忘了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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